第三条出差借款程序
(一)员工因出差借款,持\出差审批单\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三)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超出标准的由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四)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四条员工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履行报销手续,并未向财务经理说明原因者,不得再借款。
第五条业务借款包括:招待费、礼品费、备用金以及其他。 第六条业务借款的借用范围。
(一)招待费用原则上只借用给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以及财务部员工。 (二)礼品费只借用给行政部。
(三)备用金借用给销售部销售人员、采购人员。 第七条业务借款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三)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四)财务部经理审核; (五)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八条因私借款的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同时附上书面的借款申请;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超过因私借款标准的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三)经财务部经理审核; (四)在财务部出纳处办理借款。 第九条借款审批人责任
(一)公司员工借款(差旅费、业务费和因私借款),无法偿还并且扣除工资也无法偿清的,审批人有连带责任。
(二)公司试用期员工借款,须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出具书面证明,方能按照第二条至第七条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借款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该员工的直接上级负有还款责任。
第三章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第十条生产经营性的费用,系指公司购买原材料、中间产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性费用开支无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费用开支标准一览表 允许的交通工具住宿补助
主管经理其他员工主管经理其他员工北京及沿海地区本省及其他省外
飞机、汽车、火车、轮般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200元/人*天100元/人*天主管经理其他员工40元/人*天 70元/人*天40元/人*天 第十三条住宿
(一)公司员工出差前,可由行政前台联系订房,住宿费用凭单据核准报销。
(二)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低于公司住宿标准的,公司奖励标准与实际住宿费差额的50。
(三)一般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住宿费用超过住宿标准,须主管经理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签字,到财务部经理处备案;主管经理住宿费用超过住宿标准,需总经理出具书面说明并签字,到财务部
经理处备案。 第十四条交通费
(一)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经主管经理书面同意,事后报总经理助理核准方可报销;
(二)异地的市内公共交通费(地铁和公共汽车),凭票据核准报销; (三)销售部销售人员每天可凭票据报销40元的异地出租车费; (四)主管经理异地出差,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核准报销; (五)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公司借用车辆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六)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火车及轮船)低于公司标准的,公司奖励实际票价和标准票价差额的50。 第十五条出差补贴
(一)出差补贴天数以住宿天数为基础加异地至异地的路程时间计算; (二)出差参加会议,会务费中含有食宿费的,不再给与补贴。 第十六条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
(一)其他杂费包括:存包裹费、电话费、货物运输费等。 (二)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三)异地电话费报销中,如购买IC卡、IP卡,报销完毕后应将卡交回行政部。
(四)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客房服务部员工出差的手机漫游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十七条业务招待费有关规定
(一)除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财务部员工之外,其他部门员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原则上不予报销。若确属工作需要应提前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并事后经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及时办理,费用发生一次报销一次。 第十八条公司任何部门的礼品均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第十九条其他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费、电费、水费等,由行政外勤凭单据校准报销。 (二)销售部的销售人员每月可凭单据核准报销300元的手机费。 第二十条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一)借款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备用金、招待费的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三)因私借款应按照还款计划中的时间办理还款手续。
(四)报账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部门象其发出催促报帐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结清者,财务部有权在该员工的工资中从当月开始,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四章费用报销程序 第二十一条费用报销的程序
(一)报销人出具书面报销明细,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二)报销人将报销明细,连同全部发票一并放入一个信封内,交财务部经理;
(三)财务部经理收到该信封,将发票与报销明细认真核对,仔细计算,剔除不合乎财务制度的发票,并向报销人说明原因;
(四)财务经理将发票与报销明细核对完毕后填写\报销单\,出差报销需要再计算补贴等添写在\报销单\上,并在其上签字;
(五)总经理助理审核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六)财务经理通知报销人到财务部完成报销程序。
第五章补充说明
第二十二条如借款、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按对应管理权限向上递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声像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部行政内勤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行政部备份。 第二章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归档范围: (一)公司印发的公文。
(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程序文件。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
(四)公司重要会议资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重要发言、会议纪要等。 (五)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六)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及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及传真。 (七)公司重要的技术资料、供应商档案资料、客户资料等。
(八)公司管理人员任免的文件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九)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及胶卷)、录音、录像等。 (十)公司及产品的获奖证书原件。
(十一)公司保密制度中规定的保密范围材料。
第五条重要资料承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批准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收集并交行政部归档保管。
第七条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归档,档案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公司所有收发的传真,均应由行政前台复印后,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掌握公司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收集保管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
(二)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对公司的重要文件资料平时分类收集,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应将归档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完毕。
(三)公司员工查阅和借用文件资料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地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查阅和临时借用登记手续。 第三章归档管理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业务及当年工作状况,编制重要文件资料归档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已归档的文件资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保存文件平内,\对号入座\,并在文件处理登记簿上注明。
第十二条归档的文件资料页数应齐全完整。
第十三条在归档的文件资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归放在一起,不得分开。
第十四条每份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十五条对于重要的声像类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卷首附上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使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行政部行政外勤负责具体安全工作实施,行政部经理进行监督。 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责任制,设安全责任人。公司的安全责任人为行政部经理;各办公室的安全负责人由办公室推选产生。
第五条公司行政部在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制定、修改公司的安全工作制度; (二)布置公司总体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安全检查,主持整改事故隐患; (四)调查处理公司重大的安全事故; (五)制定公司安全培训计划;
(六)负责公司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一)贯彻行政部的安全工作指示和公司的安全制度; (二)负责监督本办公室员工接受公司的安全知识培训;
(三)定期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四)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并报火警; (五)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安全规范
第七条行政部要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八条公司实行逐级的例行检查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每位员工应时常检查自己使用计算机以及电脑插座等;每个界定的安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界定其他员工、公共电器以及线路等;行政部应随时检查全公司的电器及线路等。
第九条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准私拉、私改电源线。如有此类必要应由行政部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外勤负责操作。
第十条每逢节假日,行政部要提前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以定人、定措施、定时限的方法予以整改。
第十一条员工在每工作日最后一次离开公司以前,须关闭本人计算机;办公室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须负责关闭该办公室的照明、中央空调、其他用电器以及门窗;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在确认公司无其他员工后,负责关闭公司公共照明电源,及公共中央空调,并负责锁好公司的大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公司夜间不能关闭的计算机等设备,需由本办公室的安全责任人报行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有关吸烟的规定
(一)除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室以外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其他场合一律不得吸烟。
(二)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告诫和劝阻来访客人不要在公共场合吸烟。客人吸烟只限在会客场所,且接待人员必须在场。 第四章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第十四条公司办公室的要害部位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任何员工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行政部或公安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加有组织的扑救活动。公司行政部接到报警后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十六条火灾目击者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第十七条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纺织物等扑来,切勿用水来水。 (二)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三)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四)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八条对公司在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奖励。 (一)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敢于直接制止违章行为,保障安全者; (二)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三)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四)其他对安全保障工作有贡献者。
第十九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行政部将视情节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安全责任人以经济或行政处罚,必要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无视安全保障工作,违反有关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 (二)超过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三)违反本制度第九、十一、十三条规定的; (四)损坏消防器材设备、消防设施或挪作它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