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案卷装订无金属物,并符合档案法的其他要求。
(五)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可选择两种顺序排列:第一种顺序是按照办理许可的顺序排列文书;第二种顺序是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文书按照法律文书、证据文书、其他文书设置分类排序。
(六)卷内文书采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编写。
(七)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应在备考表中注明。证物袋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数量、拍摄时间、地点等内容;不能随文书立卷装订的录音、录像或实物证据,需在备考表中注明录制的内容、数量、时间、地点、责任人及存放地点等内容。
(八)纸张无破损,破损文书应修补或复制。卷内文书材料应统一使用A4型纸,文书过小的应衬纸粘贴,文书过大的应折叠整齐。
(九)案卷中不得涂改,如确需涂改,必须在涂改处捺手印,并注明涂改的原因及理由。
(十)案卷保存期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依照档案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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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简化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阶段的法律程序,有选择地使用个别必要的法律文书;
(二)本标准中所称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该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
(三)本标准所称的时间要具体到年、月、日。
(四)本标准所称的地址要具体到市、区(县)、路、门牌号、楼层、房间号或乡、村、队。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行政许可主要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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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案卷卷宗
(封 面)
年度(许可项目简称)第 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设 定 依 据: 法定实施机关:
申请人名称:
本机关受理时间: 本机关决定时间: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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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案卷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许可文书 页号 备注 - 14 -
行政许可申请书
编号:
(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
我(单位)现向(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申请 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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