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
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南京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临江路工程项目管理部
二0一一年七月
目录
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1 基本要求 1.1 总 则
1.1.1 为提升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建设质量,防止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防治任务书。 1.1.2 本防治任务书适用于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 1.1.3 本防治任务书中所称质量通病主要指市政工程存在的道路、桥梁、排水、隧道、路灯工程的相关质量缺陷。
1.1.4 本防治任务书提倡在通病防治活动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科学管理方式;同时应加强对施工及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1.1.5 各参建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中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防治任务书的规定。
1.2 基本规定
1.2.1 南京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浦口新城临江路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他参建各方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防治任务书规定的义务。
1.2.2 项目管理部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工期。
1.2.3 设计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
容。
1.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工作重点。 1.2.5 项目管理部在组织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2.5.1由参建各方签署的《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1.2.5.2施工单位提交的《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
1.2.5.3总监办提交的《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1.2.6 道路管线管理规定
1.2.6.1项目管理部应统一综合协调、管理道路范围内的各专业管线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各专业工程单位应服从其管理。
1.2.6.2 总监办应统一监督、监理本工程范围内各专业管线单位涉及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建设质量的土建施工。 1.2.6.3 各专业管线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的统一规定,其管位、管线走向、埋深规划应符合相关规定,管位设臵应尽可能避让机动车道。
1.2.6.4 弱电管线的设计、施工、管孔分配、施工组织等宜由市电信部门按规划要求统一牵头负责。
1.2.6.5 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部应牵头
组织召开各专业管线工程施工协调会,明确各单位的相互关系、落实施工进退场时间、工序交接验收及相关责任。
1.2.6.6 各专业管线沟槽的回填工作宜由管线产权单位委托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的施工单位完成,回填费用及相关措施费用由管线产权单位承担;若各管线施工单位具备相应市政施工资质,可自行回填沟槽,回填方案需经道路项目管理部审批,其回填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由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项目管理部、施工、总监办验收。
1.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要求
1.3.1 项目管理部
1.3.1.1 在开工前组织制订《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1.3.1.2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南京市浦口新城临江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
1.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3.1.4 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1.3.2 设计单位
1.3.2.1 在工程设计中应提出具有技术可行、经济适用的质量通病防治专项要求。
1.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措施向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加通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