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即墨市人事局
即教体字[2006]71号
即墨市教育体育局 即墨市人事局 关于做好2005-2006学年度 学校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委办,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劳动技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事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05-2006学年度学校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学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教委办2006年6月30日前在编事业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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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市技工学校工作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实施考核奖励。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学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可包括工作目标考核、自身建设目标考核、述职评议、外部评价等内容,详见《即墨市专任教师考核量化标准》、《即墨市学校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核量化标准》(见附件1、2)。
三、考核的等次及优秀比例的确定
学校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按以下规定掌握:
1、省级以上规范化学校、重点学校、教书育人先进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2、市(地)级规范化学校、重点学校、教书育人先进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
3、其他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0%。 在学年度考核中,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要合理划分考核层次和类别,职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要分别按比例核定优秀等次人数,不得相互占用,优秀等次比例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超比例者,不予审核备案。
四、考核方法程序
考核工作坚持分类分级、公开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坚决克服“以评代考”、“重评轻考”、“以票取人”等简单化作法,努力提高考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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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动员。各单位要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基层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组成人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教职工参加;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考核工作。
2、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参加考核人员根据学年度考核标准、岗位职责、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个人述职。述职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个人述职情况填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登记表》。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 ,采取一定形式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分数由领导评分和群众评分按一定比例加权重计算,详见“考核量化标准”。
3、外部评价。要通过投诉监督,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辟外部评价渠道,评价情况要作为学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依据。
4、等次确定。各单位在基层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外部评价的基础上,主管领导结合量化考核结果,填写评鉴意见,提出等次建议;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审核平衡,提出审核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主管领导和考核委员会的意见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被考核人。
6、复核、申诉。被考核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向单位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应认真进行复核,并在1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本人。本人对复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后的15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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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考核结果公示。单位将全体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在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复核办法处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工作人员2005-2006学年度考核的时限为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考核结果相当于2006年年度考核结果。
1、学年度考核结果与内部分配相结合。对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给年终奖金。
2、学年度考核结果与聘任相结合。要将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聘任、续聘、解聘、高职低聘和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3、学年度考核结果与惩戒相结合。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予以降职、解聘或低聘,不得晋升职务工资档次,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安排待岗培训,其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年限从次年起重新计算。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在3个月内予以降职,调整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后学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1、考核工作时间安排:2006年8月 22 日各单位召开学年度考核动员大会,各基层单位考核、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填表、公示;9月 29 日至31日,各基层单位上报各种表格材料。
2、各教委办所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的考核由所在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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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负责;各教委办及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只参加本单位考核,不在本单位确定等次,其考核等次由市教体局确定。各教委办及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副职及以下(不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工作人员和各教委办所属中小学校副校级以下人员均参加本单位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详见下表:
单 位 镇、街道办事处、田横岛度假区、开发区所属中小学 市局属学校、 幼儿园 镇、街道办事处、度假区、开发区教委办 被考核人 主管领导 考核委员会 部门负责人 副校长 校 长 副校长 校 长 副主任 主 任 校 长 教委办考委 教委办主任 教 委 办 分管主任 校 长 市教体局分管局长 教委办考委 教委办主任 学校考委 市教体局 考 委 学校校长 市教体局 局 长 主 任 教委办考委 教委办主任 市教体局分管局长 市教体局 考 委 市教体局 局 长 3、对于在学年度考核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按通知所附件3《关于学年度考核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办理。
4、人事关系未动的借调人员,在现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由现单位考核,在现单位工作半年以内的,由现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回原单位考核。
七、组织领导
实施学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管理,提高我市教育教学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对优化教育教学人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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