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做好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于从事电器、起重、爆破、潜水、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搞好安全生产检查 ①、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③、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石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处作业等。
④、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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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⑤、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对于石方爆破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临时及辅助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①临时及辅助工程按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 ②临时道路的弃碴应妥善处理,避免挤压河道、污染水源、引起泥石流和危及行车安全,临时道路在险峻处应设立防护石墩和安全标志。
③陡坡地段作业人员要拴安全绳;盘山临时道路同一段内严禁上下同时开挖土石方作业。
④临时房屋防火、防洪和防暑应满足要求,并配备消防设施。 ⑤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应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⑥临时供电及照明线路应满足《铁路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要求,电线接头牢固,电力安全工具应定期检查。
⑦砂石采集场应与居民、学校、集镇、工厂和危险品仓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其开挖、爆破和运输和防尘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⑧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a.路基工程施工应做好前期准备,进行全面安排,正确选用施工方法,编制实施细则。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并掌握地质、洪水资料,检查易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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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地段的施工安全,做好施工中的临时防护工作。对路堑施工,还需预先检查山体有无塌方、滑坡的可能,并拟定防护措施。
b.土石方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的施工方法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c.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d.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e.在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与公路的交叉口,应设立标志。所有道路的便桥,在桥头树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f.路堑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将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g.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h.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i.路堑开挖临近既有国道,放炮时要注意警戒。放炮后,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应及时报告,设立警戒区,由爆破人员处理。
j.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将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岩溶地区,对堑顶或基底的岩溶水、上升泉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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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塞出水口或任意抽水,以免导致突发性坍陷。
k.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开始弃土。
l.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m.路堤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错开进行。砌筑边坡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n.机械填筑路堤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o.路基支挡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缝、滑动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况。在既有公路附近施工时,还应调查行车密度、线路坡度、原填方土质情况,并制定出安全措施后方能施工。
p.挡护墙砌筑时,脚手架搭、拆的安全要求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规定。
q.挡护施工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护坡挡墙的提升作业,应符合《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r.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的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4)、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a.桥梁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具体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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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
b.对桥梁施工中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如脚手架、地笼等,应进行安全检算,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c.工地内应设有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应有照明设施,并不得擅自拆除。
d.开挖基坑时应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e.用吊斗出土时,应设有信号指挥;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f.采用挡板支撑护壁时,应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应根据土质情况,自下而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夯实。
g.采用围堰(包括草袋土包)防水开挖基坑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围堰内作业,如遇有洪水冲刷边坡时,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h.灌筑砼基础时,应搭设灌筑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置防护栏杆。当漏斗孔挪移时,漏斗外边空隙应封闭严密。
i.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必须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应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j.桥梁墩台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每节模板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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