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陈述(申辩)笔录
陈述(申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陈述(申辩)地点: 陈述(申辩)人: 性别: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 邮编: 记录人: 执法证号: 陈述(申辩)请求: 事实和理由: 陈述(申辩)人、记录人应当逐页签字确认 (以下是笔录尾页) 陈述(申辩)人核阅后签注“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陈述(申辩)人签字: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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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强制拆除公告
强拆公字〔 〕第 号
关于 案由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作
出 (行政决定的名称及文号) ,责令 (当事人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 (违法建筑物名称或所在地) 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 (当事人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 (当事人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日内自行拆除该 (违法建筑物名称或所在地) 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如 (当事人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水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14.行政强制执行及相关事项内部审批表 案 由 单位名称 性别 职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职务 当 事 人 个人姓名 工作单位 住 址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申请□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审批 □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事项 □中止执行 □终结执行 □执行协议 □恢复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审批内容及 法律依据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承办 机构 审核 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强执决字〔 〕第 号
当事人: 地 址:
因你(单位) 。 现根据 的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的 。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16.(水行政主管部门)代履行决定书
代决字〔 〕第 号
当事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 址:
因 (理由)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作出 (行政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要求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 (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具体内容) 。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 (催告书名称及文号) ,经催告后你(单位)仍未履行。
鉴于你(单位) (拒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以及 (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 ,决定由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代履行。
代履行的标的为 。 代履行的方式为 。
代履行费用预算为 元(附预算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代履行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或(依据《××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费用由×××承担)。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民政府 或者 ××部(厅、局)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