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51.2%,市场回暖特征十分明显。分类物业看,住宅和办公楼同比增幅要高于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销售量尤为突出。
5、房价上涨城市比例扩大,少数城市也有下降
十二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达到54个,同比上涨城市是40个,而十月份对应数据分别为35个和12个,价格上涨城市数据明显增多。从上涨幅度来看,十二月份环比价格上涨的54个城市,涨幅是在1.2%以内;十一月份,53个环比价格上涨城市的涨幅是在1.0%以内;十月份35个上涨城市的涨幅是在0.5%以内。这表明不少城市房价上涨速度有所加快,未来房价上涨依然存在较大压力。
10、11、12月,呼和浩特、沈阳、杭州、宁波、青岛、南京、海口及温州、金华、桂林、北海、三亚等25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均为下降,说明市场在抑制不合理需求后逐步走向理性。
6、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总量逐月提升
开发企业第四季度到位资金总量逐月提升,十二月份年内第二次突破万亿元。在到位资金总量中,“其他资金”(主要是销售回款)的比重十二月份竟上升到50.5%,达到新高。
第四季度,开发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国内贷款”和“利用外资“等两项占到位资金的比重为全年各季度的最低。
二、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
1、房地产调控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适应了宏观经济稳经济、促内需、保增长的要求
国家统计局公布初步核算数据,GDP增长一季度为8.1%,二季度为7.6%,三季度长为7.4%,四季度为7.9%。全年GDP增长7.8%,为多年来首次低于八。在宏观经济政策做出调整后,四季度取得了积极
效果,全年经济整体表现为“缓中企稳”。
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总体保持了相对稳定,继续坚持调控不放松。在坚持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这一主导政策的同时,房产税没有扩大试点范围和加大试点力度。相对往年,基本没有出台新的重大调控政策。既不放松也未加码成为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主要特点,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得到了抑制,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
2、一些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合理需求给予适当支持
2012年上半年,一些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明显下降的压力下,借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微调的机会,对地方的调控政策措施进行了微调。在中央有关部门和督察组的督察下,除个别地方政府明显的松动措施被叫停外,一些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普通商品房标准认定、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随银行利息调整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首套房贷款和合理的改善性需求等方面的政策微调,客观上促进了合理性住房需求的释放。
3、货币政策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
在三月份召开的“两会”上,中央政府明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金融机构落实了对首套自住性购房的信贷支持,2月、5月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6月、7月两次降息,都直接或间接地利好房地产市场。商业贷款额度放宽,房地产信托规模扩大,有三家房地产企业成功尝试了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对于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全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放缓,全年投资再创历史新高 201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71804亿元,同比增长16.2%,虽低于往年20%—30%的增幅,但符合国家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且与国家GDP增速放缓相一致,全年投资总额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住宅投资总额49374亿元,同比增长11.4%;办公楼投资和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同比增长分别为31.6%和25.4%,远远高于住宅投资增长幅度。
201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走势,契合了并领先于中国宏观经济的总体走势,也支撑了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体规模和增长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