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填空(3)

2019-03-21 17:35

品的,责令( A ) ,依法给予( B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退还 行政处分 156、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 A )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报复

157、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意( A )或者( B )农业税计税产量,致使( C )或者( D )税款,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高估 低估 多征 少征

15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由其( A )或者( B )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上级机关 行政监察机关

15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除依法( A )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由( A )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撤销 上级机关

160、税务人员在征收税款或者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进行回避的,对( A )人员和( B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 其他直接责任

161、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 A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5

162、未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为纳税人、( A )、( B )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 C )。 扣缴义务人 检举人 行政处分

16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 A )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 B )或者( C ),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 滞纳金 提供相应的担保 16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 A ),也可以依法( B )。

申请行政复议 向人民法院起诉

165、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 A )、或者( B )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

166、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 A )也不( B )、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行政复议 向人民法院起诉 167、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新《税收征管法》采取( A ),或者申请人民法院( B )。 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

16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 A )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税务代理人

169、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新《税收征管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 A )的规定办理。 条约、协定

170、( A )根据《税收征管法》制定其《实施细则》。 国务院

171、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 A ),税务机关( B ),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签定的合同、协议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 C )

无效 不得执行 一律无效

172、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 A )( B )( C )( D )。 总体规划 技术标准 技术方案 实施办法 173、《税收征管法》第8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A )( B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C )不属于保密范围。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税收违法行为

174、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 A )和( B ) 行为准则 服务规范

175、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检举人的贡献( A )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 B )核定。 大小 单项 176、税务人员在核定( A )、调整( B )、进行( C )、( D )实施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征管法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关系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应纳税额 税收定额 税务检查 税务行政处罚

177、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 A )关系、( B )血亲关系、三代以内( C )血亲关系、( D )关系、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E )关系,应当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夫妻 直系 旁系 近姻亲 利害 178、《税收征管法》第14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 A )税务局的稽查局。 稽查局专司( B )、( C )、( D )、( E )案件的查处。 省以下 偷税 逃避追缴欠税 骗税 抗税

179、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 A )( B )。 同一代码 信息共享

180、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 A )、( B )、( C )、( D )营业执照的情况。

开业 变更 注销登记 吊销

18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向( A )或纳税义务( B )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生产、经营地 发生地 182、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 A )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 B )另行规定。 所在地 国务院

183、税务机关对已办理( A )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 B )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 扣缴税款

184、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 A )或者( B )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C )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其他机关,内容

185、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 A )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 B )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义务 15日

18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 A )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或注销工商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 B )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 C )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机关 原税务登记机关 迁达地税务机关

187、纳税人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关予以撤消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消登记之日起( A )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B ) 15日 注销税务登记

188、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 A )、( B )、( C )缴销( D )、( E )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应纳税款 滞纳金 罚款 发票 税务登记

189、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 A )或者( B )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C )其全部帐号。

基本存款帐户 其他存款帐户 书面报告

190、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者其他存款帐户起( A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帐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B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5日 15日

191、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开立( A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和( B ),领购发票,申请开具( C ),办理停业、歇业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银行帐户 延期缴纳税款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9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A )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 B ) 15日 声明作废

19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 A )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 B ),向营业地税务机关( C ),在( D )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税务登记证副本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报验登记,同一地

19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 A )或发生( B )之日起15日内设置帐簿, 总帐、日记帐必须采用( C )。

营业执照 纳税义务 订本式 195、生产经营规模小确无建帐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 A )或者经( B )认可的财务人员代为建帐和办理帐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 C )、进货销货( D )或使用( E )。 专业机构 税务机关 粘贴簿 登记簿 税控装置

19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 A )之日起15日,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B ),使用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 C ),( D )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登记证件 备案 会计核算软件 使用说明书

197、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能( A )、( B )核算其收入或所得。

正确 完整

198、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A )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 B ),( C )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 10日 税种 分别

19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会计记录打印成( A )书面记录后可视同( B )。

完整的 会计帐簿

200、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 A )、( B )税控装置,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有关的数据和( C )。

安装 使用 资料

201、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 A )、( B )、( C ),并保存( D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法 真实 完整 10年

202、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 A )申报纳税制度。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 B )( C )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自行 邮寄 数据电文方式 203、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 A ),并以邮寄部门( B )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 C )为实际申报日期,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定期( D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 专用信封 收据 邮戳日期 书面

204、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 A )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 B )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应纳税款 期间

205、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 A )、( B )等申报纳税方式。 简易申报 简并征期

20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 A ),经税务机关( B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 C )向税务机关报告。 延期申请 核准 立即

207、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款征收的管理,建立健全( A ),并根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 B )入库,( C )纳税人,( D )税收成本的原则,确定税款征收的方式。 责任制度 足额 方便 降低

208、税务机关应当将各种税收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按照国家规定的( A )和( B )及时缴入国库,税务机关不得( C )、( D )、( E ),得缴入国库以外或者国家规定的税款帐户以外的( F )。 预算科目 预算级次 占压 挪用 截留 任何帐户

209、税务机关应当根据( A )、( B )、( C ),积极推行纳税人以支票、银行卡、( D )方式缴纳税款。

方便 快捷 安全 电子结算

210、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 A )前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 B )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 C )起加收滞纳金。 届满 20日 次日

2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 A )。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 B ),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C )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手续 恢复纳税 15日

212、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 A )和( B )的税收,受托单位和人员以( C )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及时( D )税务机关。

零星分散 异地缴纳 税务机关 报告 213、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 A )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不得转借、倒卖、( B )或者( C )。

印制 变造 伪造

214、税务机关收到税款后,应当向纳税人( A )完税凭证。纳税人通过银行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 B )开具完税凭证。 开具 委托银行

215、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 A )的,应当提供( B ),经税务机关认定后,( C )应纳税额。

异议 相关证据 调整

216、承包人或承租人有( A )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 B ),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 C )或者( D )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 E )和( F )纳税, 发包人或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出租之日起( G )内将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独立 独立核算 承包费 租金 生产、经营收入 所得 30日

217、纳税人有解散、撤消、破产情形的,在( A )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 B )。 清算前 清算

218、纳税人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 A ),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 B )、( C )等资料。

业务往来 价格 费用标准 219、《税收征管法》第36条所称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 A )和( B )所进行的业务往来。 公平成交价格 营业常规

220、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 A )和( B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监督纳税人执行。 定价原则 计算方法

221、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不按( A )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B )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C )内进行调整。

独立企业 3年 10年 222、《税收征管法》第37条所称未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而未向营业地税务机关( A )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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