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灾害计划(6)

2019-03-21 18:08

◇打运期间,由钻机工区(项目部)机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班。 3、探放水钻孔突水事故的预防措施

(1)探放水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探放水过程中的各个关键技术和安全事项。

(2)探放水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在有水和瓦斯突出威胁的矿井,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应编制专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与钻孔施工设计一并贯彻到每位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熟知钻孔设计施工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技术和质量等要求。

(4)井下钻场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要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5)探放水钻机选型、安装、孔口管固定等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探放水设计要求。

(6)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应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分钟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后,再安装阀门,恢复钻进。

(7)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8)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出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9)探放老空水钻孔孔内无水的或放净积水后,应及时关闭孔口闸阀或全孔封闭。

(10)在钻进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内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时,应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同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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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钻进,必须先采取措施。

(11)水压大于1.5MPa时,要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臵的方法钻进,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七、井下灾害事故的自救及处理措施

(一)灾害事故的自救措施

1、发生火灾、瓦斯爆炸事故时的自救措施

(1)井下一旦发生火灾、瓦斯爆炸事故,受危险的人员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以防一氧化碳中毒。

(2)戴好自救器后,按避灾路线或救灾指挥部指定路线迅速撤退。 (3)如果灾情已把退路隔断,受灾人员无法撤离时,人员必须戴好自救器,并尽可能地撤到距事故远一点的地方,或根据受灾地点情况到回风量较小的巷道中进行避难。在此情况下,人员要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减少呼吸量,并用衣服和煤块把巷道堵死,以免有害气体的侵入。如果在有压风管路的巷道,可把压风管打开,以提供氧气,同时要节约用矿灯,将灯头悬挂在巷口,使抢救人员容易发现。当自救器已不能满足要求,如果附近有水坑时,可将自己的身体的局部侵入水中或用浸湿的衣服、毛巾堵住面部和口腔,时刻准备撤出受灾地区。

2、发生水灾时自救措施

(1)当发水灾时,受危险的人员要有组织地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

(2)如果水灾灾情严重,已将退路隔断,堵在独头巷道人员,需要撤到本巷道最高位臵,并力求减少体力消耗,减少呼吸量,节约使用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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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救护人员。

3、发生顶板事故的自救措施

(1)发生冒顶事故时,如发现自己或他人被压;要首先通过互救,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护。

(2)如果受伤,如大量出血、骨折等,要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急救知识,进行止血和包扎。

(3)如果冒顶被围堵,应注意保持沉着冷静,尽量找安全地点静坐;减少个人呼吸量,以延长待救时间,防止窒息。

(4)若被堵巷道内有压风管路,可以打开阀门放气以提供氧气。 (5)被堵人员如发现被堵的巷口煤量不大,可轮流清理,扒出通道自救,但同时应注意观察顶板,防止再次事故发生。

(6)被堵人员还应发出灯光、敲击声等信号,以便被人及时发现和抢救。

(7)还应节约使用矿灯,受堵人员尽可能使用一盏亮灯,以延长待救时间。

(二)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措施

(1)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现场人员要以最快速度向进风侧撤离,并通知其他人员同时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自救器并佩戴好,继续外撤。 在撤离中,如果退路被堵,可到矿井专设的井下避难所暂避,也可寻找有压缩空气管或铁风管的巷道、硐室躲避。这时要把管子接头卸开,形成正压通风,延长避难时间,并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在新鲜风流区域的矿工要组织起来,听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救护工作。但首先要通过电话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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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遇险人数及其他情况,阻止没有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

(2)灾区内或灾区外人员,发现突出事故后,要迅速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向矿调度所报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及其他情况。

(3)调度所值班调度员接到“突出”灾情汇报以后,必须立即通知矿、处总值班和矿、处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并采取一切果断措施,如通知人员切断通向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电源、通知灾区撤人、通知救护队进行处理等。

(4)切断通向灾区电源,但必须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5)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6)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臵警戒、熄灭警戒区内的一切火源,切断附近的电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警戒区。

(7)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8)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开关和敲打矿灯。 (9)迅速恢复突出巷道内的正常通风并清理突出的煤(岩)。 2、瓦斯、煤尘爆炸、井下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1)迅速及时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切断灾区电源,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可撤、可躲时,避灾人员要背着空气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倒在水沟内,用湿毛巾堵住口、鼻,以隔绝火源或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去后,迅速撤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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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地点。

(4)钻机工对煤孔内煤体发火要高度敏感。凡是钻孔内出现煤油味或有发火征兆,要及时关闭压风,注水进行处理,并向调度所汇报。

(5)在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当火势控制不住,火情危及人身安全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6)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火灾时,应首先设法切断电源,拉闸时要使用绝缘工具操作。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后操作闸刀隔离开关断电;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后操作闸刀开关断电,以免引起弧光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臵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物附近,以免剪落线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若为了争取时间扑灭电气火灾,来不及断电,或其它原因不允许断电,就必须选用不导电灭火器材进行电气灭火。

3、钻孔突水事故的处理措施

(1)水灾事故发生后,在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出突水的地点、来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报告矿调度所;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2)矿调度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领导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并通知备齐抢险用的设备和材料。

4、顶板事故的处理措施

(1)加强冒顶区域的气体检查;积极恢复冒顶灾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压风管、水管等对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2)若垮面、冒顶将人员堵在独头巷道内,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混乱,要找安全地点坐下,根据现场情况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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