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1 总则
(3)噪声排放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见表1.3-6。
表1.3-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噪声限值(dB) 昼间 70 夜间 55 (4)固体废物标准 废物堆放场所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1.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该项目工程的特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各单项的评价等级确定见表1.4-1:
表1.4-1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环评工作等级表
评价 内容 环境噪声 工作 等级 二级 工作等级确定依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工程沿线为1、2类声功能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为3~5dB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的有关规定,施工期的道路扬尘、营运期的机动车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PM10、NO2,系无组织排放源,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10%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和工程的初步分析,本项目线路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工程占地面积约为0.9134km2<20km2,地下综合管廊总长24.781km,随廊道路总长19.613km<50km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J/T2.3-93),本项目所处区域为Ⅱ类水功能区,地面水域规模为中,污水成分简单,总量较小,且为非持久性,污水排放量<1000m3/d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本项目为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空气 三级 生态环境 三级 地面水环境 三级 地下水环境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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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沿线自然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见表1.4-2。
表1.4-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
评价内容 生态环境 地表水 社会环境 环境噪声 大气环境 评价范围 路中心线两侧300m以内地区,约11.77km2 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内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如居民点、学校等),以及工程直接影响区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 备注 项目施工废水 主要是占地、拆迁和再安置影响 重点为沿线居民点 施工扬尘 1.5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
(1)评价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工程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
(2)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特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生态环境影响、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其中施工期以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生态破坏和施工噪声影响为主,运营期则主要分析交通噪声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影响。
1.6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如下: 1.项目施工期:2016年12月开工~2021年12月,工期60个月。 2.项目运营:近期2022年;中期2028年,远期2036年。 本项目以施工期及运营近期为重点评价时段。
1.7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特点:点多、线长、面广,又有相似性、重复性等。本评价采用“点线结合、以点代段、反馈全线”的评价原则。对地表水、噪声以及环境空气影响进行现状监测及调研;对运营期声环境运用模式计算法进行预测,水环境、环境空气影响采用类比分析法;对生态环境采用收集资料、现场调查、类比分析等方法进行;对水土流失和水环境采用类比和模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社会经济环境、生活质量、公众参与采用现场调查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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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8.1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3、城市公共交通建设,8、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同时本项目已取得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16】364号)。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 1.8.2路网及管线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
根据《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到2020 年,中心城区规划用地面积100 km2,人口规模达到100 万人。城市发展向西完善旧机场片和城西片,开发梁山片和龙江片;向东开发城东片和金华片,带动铺镇片、柳林片;向南完善大河坎片,带动周家坪片;向北108 国道以南重点完善兴元片、马寨片,形成完整的鑫源开发区,108 国道以北重点建设褒河物流组团,同时依托石门水库和现状的河东店镇、褒城镇建设褒城组团。
(2)城市空间布局及规划范围
汉中城市规划的总体布局结构为:一江两区三组团,三轴十个功能区。 一江:汉江生态景观轴;
两区:江北区和江南区,江北区:是主城区的主要区域,双中心结构,包括五个片区,分别是老城、城东新区、汉中经济开发区、褒河物流园、铺镇;
三组团:褒城组团、周家坪组团、柳林组团; 三轴为城市向东、南、北三个方向发展形成的轴线;
十个功能区分别是老城区、城东新区、开发区、铺镇片区、褒河物流园区、大河坎片区、梁山片区、石门组团、柳林组团、周家坪组团。
(3)交通路网规划
汉中市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中心城区的道路系统结构为:“四环两横两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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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分别为:高速公路环、外环(快速环路)、中环(二环路)及内环(一环路);
“两横”分别为:虎头桥路+兴汉路、滨江路; “两纵”分别为:天汉大道、天台路+团结路+圣水路。 (4)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 ①规划总目标和规模
在《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以现有道路、市政管线调查为基础,以各专业市政管线专项规划、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为依据,统筹地下管线建设、提高工程建设效益、节约利用地下空间、防止道路反复开挖、增强地下管线防灾能力,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规划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及缆线管廊总长约209km,4座区级控制中心每座建筑面积600m2,1座市级控制中心建筑面积900m2。
②近期规划目标和规模
基于规划总目标要求,到2020年,结合近期城市道路网建设计划和高压电缆入地计划,同步兴元新区、柳林组团道路建设,初步搭建管廊干线系统。
近期建设综合管廊干线和支线共17条,长约63 km;规划控制中心4座。 ③远期规划目标和规模
对于改造拆迁困难的已建成城区,到2030年,远期将与未来的道路或管线改造结合完成综合管廊建设,最终完成整体规划布局。
远期建设综合管廊干线、支线及缆线共46条,长约146 km;规划控制中心1座。
1.8.3地下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规划符合性
新建的西二环路、博望路、汉宁路、东新街、石燕路列入《汉中市城市中心区道路网规划》,新建的随廊道路列入《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2016~2020年)。
同时本项目已取得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规划定址的批复》(汉市规审字【2016】97号)。
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见图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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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汉中市城市中心区道路网规划、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
1.8.4项目区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汉中市生态功能区划》,全市划分为11个四级生态功能区,一级区属秦巴山地常绿——落叶阔叶林生态区;二级区属汉江两岸丘陵盆地农业生态功能区;三级区属盆地城镇与农业区;四级区属汉中盆地城镇与农业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汉中盆地城镇与农业区,总面积2100km2。人口、城镇、工业密集,为全市经济活动中心地区。保护方向为:汉江水生态系统、盆地耕地资源,减轻汉江水污染压力和耕地,逐年减少影响。城镇建设要增强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调控能力,建设生态城市。
汉中盆地城镇与农业区范围见图1.8-2。
图1.8-2汉中市生态功能区——汉中盆地城镇与农业区范围图
该项目属道路建设项目,占地为规划道路建设用地,所区不属于禁建和限制区,符合当地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汉中市城市中心区道路网规划》、《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2016~2020年)及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1.9环境保护目标
1.9.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沿线主要的生态保护目标,见表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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