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调研报告
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和首要任务,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和文化发展成果的共享程度。
一、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取得成效 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把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以“人人享受文化,人人参与文化,人人建设文化”为理念,着力构筑“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不断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十五”以来,我市各级财政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全市已逐步建立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三江文化长廊”璀璨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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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了一批满足区域群众文化需求的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宁波大剧院、宁波音乐厅、宁波美术馆、市游泳健身中心、宁波博物馆、宁波市图书馆、宁波影都、宁波书城等标志性文化设施镶嵌在三江六岸,为宁波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增添了浓郁的文化色彩。
2、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日臻完善。全市所有县(市、区)都建有文化馆、图书馆,其中一级文化馆6个、一级图书馆5个。
表1:各县(市)、区图书馆基本情况 设施名称 海曙区图书馆 江东区图书馆 江北区图书馆 北仑区图书馆 镇海区图书馆 鄞州区图书馆 余姚市图书馆 慈溪市图书馆 奉化市图书馆 象山县图书馆 宁海县图书馆 表2:各县(市)、区文化馆基本情况 设施名称 海曙区文化馆 江东区文化馆 江北区文化馆 北仑区文化馆 镇海区文化馆 鄞州区文化馆 余姚市文化馆 慈溪市文化馆 奉化市文化馆 象山县文化馆 宁海县文化馆 建成年份 1984 1995 1984 2002 1956 2005 1949 2003 1950 1979 2008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未定级 建筑面积(平方米) 5609 500 1500 3000 2014 22800 2586 3200 2837 2500 4500 建成年份 级别 建筑面积(平方米) 2014.86 1500 1500 2200 2066 28287 3007 20370 4996 6880 5000 2006 三级 2005 三级 2005 三级 1987 二级 1996 二级 2004 二级 1987 一级 2005 一级 2004 一级 2003 一级 2009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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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乡镇(街道)文化设施——综合文化站建设方兴未艾。乡镇(街道)均设有文化站,总面积283494平方米,站均面积1916平方米,建成省、市两级“东海文化明珠”102个,乡镇覆盖率为85%。
表3: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基本情况 县(市)、区 海曙区 江东区 江北区 北仑区 镇海区 鄞州区 余姚市 慈溪市 奉化市 象山县 宁海县 合计 乡镇(街道)数 文化站总面积 8 10190 7 7841 8 11166 9 23051 6 11991 22 50310 21 31382 20 67184 11 18456 18 20783 18 31140 148 283494 站均面积 1274 1120 1396 2561 1999 2287 1494 3359 1678 1154 1730 1916
4、村(社区)文化设施——基层文化宫星罗棋布。全市92%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994077平方米,建成村落文化宫1401个,约占行政村总数的54%,其中市级村落文化宫566个;社区文化宫201个,约占社区总数的47%,其中市级社区文化宫154个。
表4:各县(市)、区村(社区)文化设施基本情况 县(市)、区 海曙区 江东区 江北区 北仑区 镇海区 鄞州区 余姚市
村(社区)数 村(社区)文化室 总面积 75 20822 74 27991 村(社区) 平均面积 278 378 237 531 349 229 362 3
144 34093 249 132162 89 31100 409 93610 288 104208 慈溪市 奉化市 象山县 宁海县 合计 344 254880 387 80006 514 104800 415 110405 2988 994077 741 207 204 266 333
(二)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情况整体良好,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托日臻公共文化设施,各级公共文化单位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及时转变机制,增强活力,加强管理,改善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全市12家公共图书馆实现了“一卡通”,实行“零门槛”免费开放,积极发展面向乡村和社区群众的流动图书借阅服务,在全市一些建筑工地、偏僻山村、民工学校等单位建立了近百个流动图书馆;市图书馆的“天一讲堂”等免费公益讲座和市群艺馆的“群星课堂”等免费公益培训成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新亮点。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专业剧场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千方百计降低演出票价,满足广大市民对高雅艺术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宁波逸夫剧院、宁波大剧院和宁波音乐厅等三个市级主要剧场每年开展高雅艺术展演300多场次,公共财政演出补贴650万元,全年共接待观众35万人次,平均上座率达到80%。
(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取得的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公共文化设施发展的有力保证。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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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当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政策文件。发改、财政和规划等有关部门也给予大力支持。一些县(市)、区将文化建设与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城市文化环境建设相结合,加强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快速发展。
2、公共财政投入是公共文化设施发展的坚实基础。近年来,各级政府把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作为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基础性举措,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投入予以保证,市本级从2002年起设立了每年250万元的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从2008年开始增加到450万元,用于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奖励和补助,各个县(市)、区也都设立了相应的专项资金。北仑区2006-2007年拨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区各行政村“文化阳光工程”建设的奖励补贴。鄞州区政府投入近亿元万元用于乡镇和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的奖励。更重要的是,在公共财政投入上,各级政府明确了对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责任,建立了各级财政的分担机制,这为公共文化设施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撑。
3、不断创新是公共文化设施发展的内在动力。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践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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