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议会的主要职权
4.1议会与现代民主制度
所谓“代议民主”,是指由基于广泛选举产生的、具有一定任期的代表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的间接民主形式。这是民主制度在近代国家条件下的新发展,作为“民意代表机构”的议会则是这种代议民主制的核心和主要标志。
4.1.1 现代议会制度的发展
现代议会的直接渊源,一般认为是欧洲中世纪时期的等级会议。英国最早从等级会议制度中确立了近代的议会制度,被称为“议会之母”。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是议会的“黄金时代”,议会一般处在优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这种状况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而有所改变,此时议会地位趋于衰落,政府行政权日益膨胀。尽管如此,在现代标榜“主权在民”的国家中,议会制度仍然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4.1.2 议会制、总统制和半总统制
解散 请求解散议会
选举、倒阁
选举 领导
图4-1 议会制政体模型
4.1.2 议会制、总统制和半总统制
违宪审查
同意 任命
人事、财政、弹劾
选举 选择
违 否决 宪审查 选举 图4-2 总统制政体模型
4.1.2 议会制、总统制和半总统制
负责
选举
图4-3
4.2 议会的结构和内部组织
4.2.1 两院制与一院制
选举 半总统制政体模型 任命
现代主张两院制的观点认为,这种结构有利于扩大议会对不同社会利益的调节能力。另外,两院制议会有利于防止立法的草率与武断,并能防止议会(多数党)专横腐化。
主张一院制的观点认为,代议制的立法机关是人民的代表机关,它的立法意见是人民的意见。
4.2.2 指导机构
指导机构--负责主持议会会议活动的机
主要职能--尽可能公正地组织辩论,
努力使议事规则获得遵守, 维持会议的秩序。 4.2.3 议会委员会
在现代国家的议会中,普遍设置各种类型的委员会,作为议会的辅助性机构,协助议会从事立法和监督工作。 1. 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
议会的立法、监督职能基本上是授权特定的委员会来完成的,其中,委员会在立法活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对议案的初审淘汰。
第二,对议案的修改、定型。 2.委员会的设置和类型
(1) 各国议会委员会设置的原则主要有两个:
一是与政府部门对口设置。
二是按专业领域设置。
从实践上看,这两大规则大多是同时并用,互有交叉。 (2) 议会委员会的种类
议会委员会的种类一般有以下几种: (1)常设委员会
(2)特别委员会 (3)两院联合委员会 (4)两院协商委员会 (5)全院委员会 3.委员会的组成
(1)议会委员会由一定数量的议员组成。
(2) 议会委员会的产生方式: 选举或任命
(3) 委员会主席是委员会的负责人 4.2.4 议会党团
议会中同一政党的议员或政治倾向相近的政党的议员通常组成一个团体,统称为议会党团,作为党在议会内的基本组织。在当代,议会党团已经成为议会活动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结构。
议会党团是各政党在议会内的“总指挥部”,其核心由党的领袖、党的督导员以及若干工作机构组成。 4.2.5 辅助性办事机构
各国议会辅助性机构按服务的内容大致分为:
(1)辅助立法事务机构;
(2)为议会活动提供服务保证的行政机构;
(3)为议会委员会(或议员个人)提供服务的专门工作人员; (4)图书馆(提供资讯信息、咨询、研究服务)。 4.3 议会的职权
立法权 财政权 行政监督权 其他权力 4.3.1 立法权
1,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是议会的首要权力。
2,议会立法权范围
3,委托立法(delegated legislation) 4.3.2 财政权
1. 税收、举债的批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