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正本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2013年10月8日
目 录
1. 投 标 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供货范围清单 6. 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 7.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7.1资格声明 7.2授权函
7.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7.4法人授权书
7.5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8.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8.1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8.2中小企业声明函 8.3廉洁承诺书 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1.投 标 书
致: 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四 份。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供货范围清单 (6) 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 (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 以 转账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19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元 ,即 (中文表述)。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2013 年 10 月 5 日
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 货物名称规格 数量 报价(现场交货价) 交货期 投标保证金 备注 7天内 中小企业 投标总价: 元 (小写) 投标总价:人民币 (大写) 注:1.此表原件应与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一同单独密封。
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 投标人代表签字: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3.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1 2 3 4 5 6 7 8 9 投标货物合同包 货物名称 原产地 制造商 数量、型号、规格 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 备品备件价 专用工具价 技术服务费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灭火器 14 投标价格 挂架 15 投标总价:(小写) 包/品目号。
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6×栏目5(数量)+栏目7至栏目11的各项费用。 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6×栏目5(数量)+栏目7至栏目13的各项费用。 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5.此表第15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 6、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元 10 安装调试费 11 检验培训费 12 运输费用 13 保险费用 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