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于各种费率的变化过程 1. 京造定[2003] 8号。
从2003年7月1日起(含7月1日,以下同)取消定额编制管理费。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企业管理费的费率进行调整。
2. 京造定[2003] 9号。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施[2003]382号 “关于印发《北
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临时设施费的费率进行调整,本通知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3. 京造定[2009]4号。为贯彻执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促进北京地区环境保护建设,现
将绿色施工增加的费用并入临时设施费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2001年《北
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按照《关于调整临时设施费费率的通知》(京造定[2003]9号)文件附表中的相应费率乘以1.10系数计算。2009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下同)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依照本通知
4. 京造定〔2009〕6号。对预算定额中规费的计算方法及相应费用、费率进行调整.。规
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 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定额 编号 2001,预算定额 5.7 直 接 费 5.6 6.1 5.7 2003,8#文。取消定额编制费 5.65 5.55 6.05 5.65 项 目 计费基数 费率(%) 2009、6#提取规费 4.06 4.01 4.83 4.08 2-1 2-2 2-3 2-4 建 单 层 建 筑 25m以下 住 宅 檐高 25m以上 公共建筑 25m以下 筑 工 2-5 2-6 2-7 2-8 2-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程 45m以下 45m以上 装 饰 工 程 混凝土烟囱、水塔、筒仓及人工费 直 接 费 25m以下 檐 公共建筑 其 它 道 路 桥 梁 给 水 排 水 燃 气 、 热 力 绿 化 工 程 庭 园 工 程 人工费 直接费 高 25m以上 25m以下 45m以下 45m以上 直 接 费 人 工 费 6.8 7.3 45 6.3 5.2 2.4 4.0 3.9 5.9 44 50 48 56 62 54 6.1 5.7 4.7 5.8 5.2 19 5 6.74 7.24 44.6 6.24 5.15 2.38 3.97 3.87 5.85 43.6 49.5 47.6 55.5 61.4 53.3 6.05 5.65 4.66 5.75 5.15 18.8 4.95 4.87 5.24 35.1 4.51 3.73 1.73 2.87 2.8 4.22 34.32 38.97 37.47 43.69 48.33 42.11 4.38 4.08 3.37 4.16 3.73 13.39 3.58 构筑物 500m3以上水池 其 它 钢 结 构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桩 基 础 仿 古 建 筑 住 宅 安 装 工 程 市 政 工 程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临时设施费调整表
定额 编号 费 率(%) 四环路以内 2003、9# 01定额 提高临设标准 2009、4#绿色施工 四环路以外 2003、9#01定额 提高临设标准 2009、4#绿色施工 项 目 计费基数 1-1 1-2 1-3 1-4 1-5 1-6 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50000㎡以外 50000㎡以内 20000㎡以内 装 饰 工 程 构 筑 物 钢 结 构 工 程 直 接 费 人工费 2.7 2.9 3.1 15 2.6 2 2.2 1.9 2.8 3.1 3.2 3.4 17.0 2.9 2.3 2.4 2.1 3.1 21.0 4.4 4.0 5.4 3.2 3.41 3.52 3.74 18.7 3.19 2.53 2.64 2.31 3.41 23.1 4.64 4.4 5.94 3.52 2.3 2.5 2.6 13 2.2 1.7 1.8 1.7 2.4 16 3.6 3.1 4 2.4 2.6 2.8 2.9 15.0 2.4 1.9 2.0 1.9 2.7 18.0 4.0 3.4 4.4 2.6 2.86 3.08 3.19 16.5 2.64 2.09 2.2 2.09 2.97 19.8 4.4 3.74 4.84 2.86 1-7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直接费 1-8 1-9 1-10 1-11 市政工程 1-12 1-13 1-14 管 道 绿 化 工 程 庭 园 工 程 人工费 直接费 桩 基 础 仿 古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道路、桥梁 直接费 人工费 19 4 3.6 5 2.9
现 场 经 费
定额 编 号 项 目 16m以上 单层建筑 16m以下 25m以上 檐 高 25m以下 25m以上 25m以下 10m以上 构筑物 高 度 10m以下 直接费 计费基数 费率(%) 01定额 2009、6#提取规费 4.08 3.64 4.25 3.90 4.69 4.17 24.71 4.00 3.39 1.73 3.12 3.47 4.25 28.52 22.81 32.32 25.67 29.47 4.59 4.42 3.12 4.34 3.64 13.31 1-15 1-16 1-17 建 筑 工 1-18 程 1-19 4.7 4.2 4.9 直接费 4.5 5.4 4.8 人工费 26 4.6 3.9 2 3.6 4 4.9 30 24 人工费 34 27 31 5.3 5.1 直接费 3.6 5 4.2 人工费 14 住 宅 公共建筑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住 宅 1-29 安 1-30 装 工 程 1-31 1-32 1-33 1-34 市 1-35 政 工 程 1-36 1-37 1-38
装 饰 工 程 钢 结 构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桩 基 础 仿 古 建 筑 25m以上 25m以下 檐 高 25m以上 25m以下 公共建筑 其 它 道 路 桥 梁 给 水 排 水 燃气、热力 绿 化 工 程 规 费(从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中提取出来的,临时设施费不变)
定额编号 5-1 5-2 5-3 5-4 5-5 地铁工程 项 目 建 筑 工 程 市 政 工 程 庭院、绿化工程 土建、轨道工程 通信、信号、供电、机电、人防工 程 人工费 计费基数 费率(%) 24.09 26.50 20.19 22.89 27.18
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费率。
5.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施[2005]802号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
安全事故发生。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在投标报价总价中应当包括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但应当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费率的内容与定义满足相关文件要求和现在状态,既能保证01定额计价有能保证08清单计价
计价中不包括的内容有:
1. 2006年12月8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建筑工程为2%(此文造价部门不认可)
2. 北京市建委关于《北京市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2004,0243号文件。3000万以下1.2/1000,3000万~1亿为0.8/1000,1亿以上为0.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