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批办理事项及提交材料目录》 2、《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办理事项及提交材料目录》
3、《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办理事项及提交材料目录》 4、《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申请表》
5、《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现场勘验通知书》 6、《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条件联合现场勘验意见书》
7、《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申请表》 8、《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一整改意见通知书》 9、《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
10、《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 11、《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12、《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13、《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受理通知书》 14、《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5、《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二○一四年四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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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批办理事项及提交材料目录
序号 办理流程及权限法定承诺时限 收费情况 划分 时限 建设条件并联办理(联合现场勘验,同步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 事项名称 申请要件 一、用地预审意见提供: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标注项目选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1:1万标准分幅现状图; 4、区国土分局出具的初审意见(市发改部门审批、市国土部门预审的项目); 5、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类);发改部门出具的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建设条件联合勘验意见书)(核准类);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7、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按地块)和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txt); 8、其他选择性材料: (1)加盖国土公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所列重点项目清单(选址在规划允许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单独选址项目); (2)加盖国土公章标注项目位置的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布局图(已列入规划,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没有示意性标注的);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方案、专备 注 1 国土资源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受理-审核及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市发改部门立项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区发改部门立项的由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20 5 无 在矿权和矿产地范围外的建设项目不再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查 17
家论证意见、听证会纪要(选址不符合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有关规定的); (4)地灾评估结果及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证明(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或备案类的单独选址类建设项目); (5)占用基本农田的提供基本农田补划材料,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需提供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说明; (6) 矿山项目提供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提供: 对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应提供: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申请文件(或表格); 2、建设项目立项及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备案证、核准证、投资计划等); 3、建设项目评估范围拐点坐标(附电子版); 4、涉及矿业权的,需提供与矿业权人的补偿协议或同意项目建设的意向书;涉及勘查项目的,需提供勘查项目情况说明(可选件); 5、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写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书; 6、压覆矿产资源登记书(可选件)。 对于不压覆矿产的应提供: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申请文件(或表格); 2、建设项目评估范围拐点坐标(附电子版); 3、涉及矿业权的,需提供互不影响、不作压覆处理的协议或文件材料、同意项目建设的意向书;涉及勘查项目的,需提供勘查项目情况说明(可选件); 18
4、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写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或查询报告。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提供: 1、评估报告备案申请表; 2、评审专家组长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及同意备案的审查表(附评审专家组成名单); 3、评估报告文本(7份)(附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及建设单位委托书)及电子文档(2份)。 1、申请书(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包含建设内容,加盖公章)1份 ; 2、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工业项目发改部门提供的立项文件; 3、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含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发改立项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对该项目用地的意见、规划部门选址意见、报告书公众参与单行本); 2、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意见; 3、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4、污染物总量替代消减审核意见; 5、建设条件联合勘验意见书(代发改立项、受理、审核(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市地震部门负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管理区项目,其他由项目所在地区主管部门负责。 受理-审核及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除国家、省明令规定必须由市级以上审批污染较重行业的建设项目、市级承接省级下放审批权限项目以及市政府规定必须由市级审批的项目外,无论投资大小、环评2 地震部门抗震设防要求核准 15 3 无 3 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重新审核15日 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登记表2个工作日、重新审核5个工作日 无 19
国土用地及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立项意见; 3、国土资源部门对该项目用地意见; 4、规划部门对该项目选址意见。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发改部门立项意见; 3、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文件等相关资料。 等级,其项目环评均由县级环保部门审批。 4 水务部门取水许可审批 受理-审核及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市水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100 - 500万方的项目。 受理-审核及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市水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市级开发建设项目。 受理-审核及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市水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项目。 受理-审核及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市林业部门负责除扩权县以外全市范围内项目。 45 14 无 涉及利用地表水、地下水项目办理 5 水务部门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项目建设的请示;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 6 无 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区域生产建设项目办理 6 水务部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1、县级以上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申请; 2、工程平面布置图; 3、重要工程还要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 1、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林地权属证明; 4、补偿协议; 5、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0 5 无 7 林业部门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15 3 无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