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招聘细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16届省级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领导组 组 长:张 芳
副组长:叶佳琼 林付强
成 员:周德洋、熊 林、何弟桥、郑其刚、王祥忠
王泽付、王国海、袁 敏
二、招聘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至17:00 。
招聘地点:成都师范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三、招聘对象
第二批定向服务宜宾市的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成都师范学院2016届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应聘者须遵照《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符合《四川省教育厅、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要求。
四、招聘岗位
筠连县联合苗族乡中心校音乐1名、筠连县龙镇乡中心校音乐1名,筠连县蒿坝镇中心校美术1名,筠连县武德乡大乐小学体育1名,筠连县武德乡中心幼儿园1人、筠连县大雪山镇中心幼儿园1名,共计6名。
五、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双向选择、考核招聘; 六、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品德;
(二)学业成绩、工作能力水平及现实表现; (三)组织协调能力及其他相关情况; (四)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 七、考核招聘方法
(一)本次考核招聘,在形成岗位竞争时采用专业化面试(说课,说课内容由专家评委在现行教材中临时指定)的形式进行招聘。面试评委小组由5个专家评委组成,5个评委根据面试人员面试情况进行打分,取其平均分为面试人员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未形成岗位竞争采用面谈的形式进行招聘。主要方式同招聘对象进行深入细致交谈和查阅招聘对象档案材料。
(三)聘用 。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就业协议书》其他约定事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拟聘用人员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报到。逾期不能按要求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聘用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6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6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体检材料并加盖体检医院医务科鲜章后可免体检。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十、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小组、招聘单位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7288316。
十一、本公告由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珙县2016届省级免费师范毕业生
考核招聘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6年定向服务宜宾市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珙县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现特将2016年定向服务宜宾市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珙县考核招聘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定向服务宜宾市的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珙县洛亥镇中心小学校完小音乐教师岗位1个;珙县底洞镇中心小学校完小美术教师岗位1个;珙县珙泉镇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2个、珙县孝儿镇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2个、珙县上罗镇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1个、珙县下罗镇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1个。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坚持遴选优秀原则。 坚持双向选择原则。
坚持回避原则。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三代以内血亲或夫妻关系的,面试考官应回避;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利害冲突的,考生可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考官应回避。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的方式主要以专业技能测试(相关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为主,同时兼顾学历层次,即在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学历层次高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测试得
分(测试的平均分)低于70分的,不予以招聘。
五、招聘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20日9:00至17:00,在成都师范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六、招聘程序 (一)考生申报岗位。
参加面试的考生填写、申报岗位,并提供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现场对申报我县招聘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技能测试。
(三)专业技能测试(相关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6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6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考核。考核由珙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