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产系统 I012804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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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监测监控、通讯系统布置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测监控系统布置:
(一)安全监控设备布置位置及数量:
在北二采区I0128204上隅角处安设甲烷传感器、氧气传感器一台,上隅角传感器设置的位置为: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处切顶线向外(向工作面一侧)≤800mm、距顶≤300mm、距煤壁≤500mm的位置;距工作面10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一台;距工作面回风出口10m处分别设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粉尘传感器各一台;回风顺槽测风站安装风速传感器一台;采面下顺槽胶带机机头、2#转载机头、胶带机机尾滚筒下风侧10~15m各安设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远程断电器设于采区变电所,控制采区变电所内高开06-951、06-950;馈电状态传感器设置在采区变电所内,分别监测高开06-951、06-950的开关状态。15#、6#通用分站设置在+404中部车场。
(二)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范围、复电范围:
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10m设置甲烷传感器各一台: 报警浓度:≥1.0% 断电浓度: ≥1.5% 复电浓度: <1.0%
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氧气传感器一台: 报警浓度:≤18%
3、采煤工作面回风机电设备(回风机电设备包括绞车、水泵、移动变电站等)上风侧各安设甲烷传感器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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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浓度:≥0.5% 断电浓度: ≥0.5% 复电浓度: <0.5%
4、采煤工作面回风出口10m设置甲烷传感器一台: 报警浓度:≥1.0% 断电浓度: ≥1.0% 复电浓度: <1.0% 5、一氧化碳传感器: 报警浓度:≥24PPm
6、采煤工作面上顺槽测风站处设置风速传感器: 报警风速值:大于4m/s、小于0.25m/s 7、采煤工作面回风出口10m温度传感器: 报警浓度:>26℃
8、采煤工作面回风出口10m粉尘浓度传感器: 报警浓度:≥2.0 mg/m3
9、I0128204运煤下山处分别设置风门传感器。
10、馈电状态传感器安装在采区变电所的06-950、06-951。 (三)瓦斯超限闭锁开关:
I0128204采煤工作面下顺槽设备的供电电源为采区变电所内的高开06-950、06-951。
远程断电器型号:KJFD-1;
闭锁开关:采区变电所内的高开06-950、0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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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电范围:I0128204采煤工作面下顺槽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四)电缆选择:
信号电缆:MHYVR 1×4×7/0.28、MHYVR 1×5×7/0.28型电缆; 电源电缆:U-3×4+1×2.5型电缆; 电源电压:660V。
(五)通讯系统设备布置位置及数量: 1、我矿使用井下防爆电话型号为:KTH-33
2、在北二采区I0128204上顺槽设备列车处安设井下防爆电话一部,电话号码为:1839,I0128204下顺槽1号胶带机头、2号胶带机头,2号胶带机机尾处各安设一部井下防爆电话,电话号码分别为:1817、1838、1811。
3、信号电缆:MHYAV 2×2×0.8型电缆。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监控设备由通风队监测段负责安设和维护,其它队组不得擅自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拆装、移动。
(二)分站、传感器、电缆投入使用前必须由监测段进行检查、调试无误后,投入使用。
(三)传感器布置在巷道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各项参数的设置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回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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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拆除、改变安全监控设备及电气设备的电源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要报矿调度室后方可进行。
(五)每周六对甲烷传感器、每周日对一氧化碳传感器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校正一次,地面中心站传感器标定设置由值机员负责操作,并打印监测日报表及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
(六)通风队监测段派专人负责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传感器的读数是否准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对照,发现误差较大时,及时调整。
(七)信号电缆不能悬挂在水管上,不能遭受水淋。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如需同供水管敷设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水管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同电力电缆悬挂同一侧时,应挂在电缆上方0.1m的地方;电缆盘“8”字时不得带电。电缆悬挂点间距不得超过3m。电缆连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八)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共用。
(九)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吊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由通风队当班专职瓦检员负责吊挂并管理。
(十)任何人不得损坏安全监控设备,发现安全监控设备损坏时,及时通知通风队调度室,由通风队安排专人进行维修。
(十一)I0128204采煤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统一受远程断电器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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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二、三班时由采煤队负责挪移监测监控设备。 (十三)通风队监测段设专人负责传感器数据的整理和监测内业的记录。
三、北二采区I0128204采煤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说明
我矿瓦斯电闭锁设计是依据《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中的规定,为各地点甲烷传感器设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并按要求设置甲烷超限断电装置。
6#、15#安全监测通用分站设置在+404中部车场的新鲜风流中,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主要安设地点为上隅角(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5%);工作面10m(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上顺槽机电设备前(断电浓度≥0.5%、复电浓度0.5%)主要包括回风绞车、水泵上风侧等地点;回风顺槽出口10m处(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1.0%)。
其中任一地点的甲烷传感器达到断电值或复电值后,统一由KJF2000N监测系统6#、15#通用分站、及软件的自动控制功能(6#、15#通用分站接设的所有甲烷传感器,控制采区变电所8#通用分站的远程断电器)对断电器下达断电或复电命令,从而实现采煤工作面及上顺槽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断电或复电。 附图十四:工作面监控、监测系统示意图 附图十五:工作面通讯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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