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武干部选拔配备工作的建议和思考(3)

2019-03-22 17:51

第一,要创新选拔机制。要坚持合理流动与相对稳定相结合,不断增强专武干部队伍的活力。对专武干部要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稳定与流动结合,每年可按适当比例逐步调换岗位,作相应安排。对任职时间长、工作能力强、政绩突出的要大胆提拔使用,做到“走者满意,留者安心”。同时要保持专武干部的相对稳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发?1999?24号和湘办发?1999?35号文件规定,重申上级有关专武干部的任免权限,强调组织、人事部门在专武干部调动改行、更换之前必须征得县市人武部的同意;县市组织部门在配备专武干部时,要实行联合考察,以军事机关的任免意见为基本参照,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好、敬业精神强、作风正派和有一定组织指挥能力的干部选配到武装工作岗位上来。

第二,要强化管理培训。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及事前学习等方法,抓好专武干部业务培训的落实。州武装干部培训中心要着力加强专武干部业务培训,力争实现三年轮训一次,县市人武部对新任职的专武干部必须当年组织培训,真正使专武干部了解人武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方法,达到懂政策、会业务、能组织的要求。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对专武干部管理,要制订出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管理规定,对专武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培训、奖惩以及请、销假等方面作出系统的规范。县市人武部要会同

地方组织部门,注重从政治上、思想上进行教育管理;基层党委、政府着重是加强日常管理。三是认真抓好考评。平时工作考评由县市人武部实施,并坚持结合完成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或参加大项活动适时进行工作讲评。年度综合考评要对基层武装部的全面建设和年度武装工作落实及干部的日常管理情况,建立一个量化考评细则,纳入县市委年度干部考评范围,对专武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实施全面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划分等级类别,作为奖惩使用依据。通过奖优罚劣,激励专武干部工作的热情,促进专武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以民兵预备役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要健全保障机制。一方面,工作要减负。从实际情况看,不兼职难以做到,兼职过多又不行,专武干部适当兼职便于开展工作赢得支持,而且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高和今后的发展,有利于多方面全方位地受到锻炼。但兼职过多、过重,就会两头误事,导致出现“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县市人武部应协调地方党委政府作出规定:专武干部可适当兼任或兼管同武装相关的工作,如政法、民政、共青团等,最多不超过两项,尤其不能身兼数职,这样可以保证专武干部以主要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另一方面,相关待遇要落实。对上级明确规定的专武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要坚决贯彻落实。对没有参加同级党委和没有享受同级副职待遇的专武干部,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落实。要解决好专武干

部岗位津贴问题,落实专武干部的福利待遇。去年12月,湘西自治州委、州政府、吉首军分区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州发?2005?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专武干部岗位津贴和服装经费标准,统一由财政列入预算。目前全州各县市有的单位已落实到位,有的正在抓紧落实

专武干部任免人武部缘何“靠边站”

专武干部的选拔任用,做为主管业务工作的人武部却不知情,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为搞清缘由,该县人武部领导分别深入到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结果发现,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地方有关部门对专武干部的任免认识不清。有的同志认为,专武干部端地方饭碗、属地方编制、拿地方工资,选拔任用理所当然由地方说了算,人武部参不参加考察无所谓。二是一些单位领导换届后手续移交不清。一些单位领导换届后,由于前任领导未将相关事项交待清楚,新上任的领导对有关情况又不了解,结果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三是任免规定和程序不清。地方相关部门的一些同志对专武干部的任免政策和程序知之较少,而军事部门平时也没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果

造成选拔任用工作相互脱节。

“对症下药”理顺专武干部任免渠道

专武干部的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实行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这是中央明文规定的。那么怎样才能把双重领导落到实处呢?此次专武干部选拔任用“风波”使该人武部“一班人”深深认识到,关系不理顺,责权不明晰,在实际工作中难保不会“靠边站”。为改变这种状况,他们主动给地方有关部门当好参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经过反复讨论,军地双方就双重领导关系具体化和规范化达成共识,并联合制定下发了《专武干部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一是专武干部的管理,由县人武部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撤消、合并基层武装部或者裁减其编制员额。二是专武干部的录用,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县人事部门和县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录用条件、年龄、程序、考核等。三是专武干部的任免由县(区)人武部和当地组织部门共同考察、提名,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以县人武部军政主官名义任命。四是乡(镇)武装部长以下专武干部的调整、任免由乡(镇)党委推荐,县人武部考察,商请县委组织部、人事等单位后,提交人武部党

委研究审定。同时,他们还对专武干部的兼职、提升、交流、安臵、请销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乡(镇)武装部长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线指挥员”。专武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高低,关系著国防后备力量效益的高低。我们通过对全县16个乡(镇)28名专武干部的调研情况来看,要保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在乡(镇)得到有效落实,就必须大力抓好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就区(县)人武部而言,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应著重抓好“六项工作”。

抓理论武装。要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作為专武干部政治建设的主题、理论学习的主线、思想教育的主课来把握和落实。要用党的创新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凝聚队伍、铸牢“军魂”意识,解决好“事业心、责任感,為谁工作、如何履职”的问题,使党对武装工作绝对领导的原则和信念之根深植于广大专武干部思想之中,以保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沿著正确的政治方向运行。

抓队伍建设。结构决定功能。军地双方要加强协作力度,严格按各级有关专武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将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军事素质过硬、作风纪律好、热爱武装工作的同志选拔到专武干部工作岗位。同时,要定期对专武干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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