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生产矿长、安监处长为副组长,各副总工程师、安监处、生产科、动力科、工程科、调度室、地测科、煤质科、教育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监处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优工作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下设四个专业检查小组,即采掘专业检查组、机电运输专业检查组、通风专业检查组、地面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检查组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标准执行《神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根据标准对各专业进行综合评分。
3、后勤、地面机房、要害岗位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后勤单位及有关职能科室按照矿制定的《磁窑堡煤矿后勤、地面机房要害岗位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要求,实行百分制考核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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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监处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抓好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外,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采、掘、机、运、通及地面各机房、场库和要害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及时收集、传递安全质量生产信息,准确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组织有关人员跟踪落实复查。
5、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定时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动态检查、动态达标。每月矿集中检查2次,各井口分片承包管理小组周末检查一次。月底考核得分是集中检查分数和周末检查分数各占60%和40%。
6、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各专业职能科室人员参加。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打分、谁签字”的原则,检查完8小时内出现事故,检查人员负连带责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等不良现象。
7、采掘、机运、通风、地面各机房场库和要害岗位专业,分别由专业副总进行通报,专业科室监督落实整改,具体考核统一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进行。地测防治水、调度、煤质专业分别由该专业单位科长负责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8、参加检查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检查,且能严格按照标准打分定级,在检查当日将检查结果上报质量办。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安排被检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被检单位要及时落实解决,认真整改,并在三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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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公室。
9、对于不参加检查或检查结果不及时上报反馈,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复查落实整改的检查人员根据情节扣发季度达标奖。对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定级不符合现场实际、打人情分,致使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降级的,将取消检查人员当月达标奖,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检查资格。
10、每次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时,要求各基层区队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陪同检查,以便现场落实整改检查出的问题。对无故不参加检查或不参加通报会者,将给予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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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为了促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安全对经济利益的考核、维护,监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制定磁窑堡煤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2、与安全挂钩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安全月兑现、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安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等。
3、考核依据《磁窑堡煤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磁窑堡煤矿安全奖考核发放办法》、《磁窑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磁窑堡煤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磁窑堡煤矿安全奖惩办法》等,实行考核兑现。
4、安全考核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在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奖金中扣除。
5、各区队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决定利益的观念,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区队、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任何发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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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兑现、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正真起到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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