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的企业,且实现年上缴税收不低于200元/㎡的,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每月15元/㎡补贴(最多不超过1000㎡),补贴以“先交后补”的方式实施,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以上两项房租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购买示范区加速器生产研发用房的企业,若在高新区上年度缴纳税收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400元/㎡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9.鼓励产业技术研究院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活动。高新区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用于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及众创空间场地装修、设备购臵等。对参加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含)的团队在高新区创立公司的,高新区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20.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 拥有科技成果的高校院所教师及研究人员,以现金方式出资并持有企业股权,在产业技术研究院内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不超过现金出资额的2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高校教师作为天使投资人投资的学生(含在校学生和毕业两年之内的毕业生)在产业技术研究院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不超过教师现金出资额的2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鼓励高校院所转让发明专利给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进行产业化,给予受让方每件3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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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企业获得专项资助的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1.支持组建产业战略联盟。
围绕产业发展,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成立的安徽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给予50万元奖励;牵头成立的合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给予30万元奖励。
三、附则
22. 对科技含量高、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对全区经济拉动性强的项目,可提高政策支持力度或通过基金等方式给予支持。
23.本政策与区财政其他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权益资本的50%。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要规范资金用途,将奖励资金专项用于科技创新活动支出;企业要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4. 本政策由科技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 25. 本政策自2016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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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高新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
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聚集和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策合理引导的高层次人才机制,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1.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用于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
2.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点产业包括:集成电路等新兴信息产业、智能制造、智能语音、新能源、公共安全、生物医药等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
3.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院士,以及国家、省部级学术称号获得者。
(2)国家、省、副省级以上及省会城市重大科技奖项主要完成人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
(3)国家、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外省副省级以上及省会城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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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海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两年以上的人才。
上述人才的专业背景要和在高新区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高新区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
4.人才机构是指在高新区注册或开设分支机构,并正常开展业务的社会人才服务机构。
5.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单位,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
二、扶持政策
(一)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6.开展“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建设。
(1)鼓励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引领高新区产业发展并带来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依据项目质量、产业化前景和相关资助协议,分类、分阶段采取创业资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天使投资、“借转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政府奖励等方式,给予总额最高3000万元的扶持。
(2)鼓励企业依托高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设立创新创业团队。高新区每年评选出一批在科研、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对促进高新区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和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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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每个团队最高60万元的创新创业一次性资助,资助资金分3年兑现。评选出的项目团队及带头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人才项目。
7.鼓励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创业。
(1)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企业,一次性奖励创办企业100万元;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专家、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入选专家、安徽省“百人计划”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企业,一次性奖励创办企业50万元;要求创业人才是企业的主要股东且占公司股份不低于20%。奖励资金在创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后予以兑现。
(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专家、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入选专家、安徽省“百人计划”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租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研发用房的,按实际租用面积(最多不超过1000平方米),采取“先交后补”方式,给予最高每月25元/m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来高新区创办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给予10-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租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研发用房的,按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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