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项目进度表
序号 1. 2. 3. 4. 里程碑名称 需求整理 项目研发 产品测试 产品上线 工作内容 调研需求 根据需求开发项目 测试产品功能 产品交付 截止时间 2015/7 2015/8 2015/9 2015/9 备注 附件3:
分项价格表
合同分项价格如下: (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分项 菜谱管理 外卖管理 订餐 查看订餐记录 订单管理 订购明细 意见箱 合计: 分项总价 1000 2000 2000 1000 2000 1000 1000 10000 备 注
附件4:
履约保函格式
致:(甲方)
鉴于(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将根据年月日签定的编号为的___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向贵方提供软件。
根据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向贵方提交由指定银行出具的相当于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为此,根据乙方申请,我行同意出具此保函,并声明如下:
(1)我行作为保证人并以乙方的名义向贵方出具总额为 (以大写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的保函;我行在收到贵方关于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的书面通知后,将无条件向贵方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贵方无须提供有关乙方违约的证明文件。
(2)按上述规定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费、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3)本保函的规定是我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款的修改,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责任外,均不解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义务。
(4)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间内有效1。
银行名称:(盖章)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保密协议 (单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公司 乙方:北京泰智杰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中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甲、乙双方拟就食堂订餐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合作,及在项目的谈判、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乙方有可能获知甲方的保密信息。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定义
本合同中出现的以下词语具体含义如下:
1.1 甲方,本合同中甲方亦包括其关联方,以及甲方或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和代表。
1.2 关联方,指任何直接或通过一个或更多中间方间接控制甲方的、受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共同控制的任何人。
1.3 控制,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某人过半数的所有权,或拥有直接或间接指令某人的管理或政策的权力,无论是通过对享有投票权的证券的所有权,还是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
1.4 人,在本合同中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保密信息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指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或本合同签
订前为项目开展而从甲方获知的(无论是甲方提供,还是乙方无意中了解)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甲方(作为合法所有者或占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员工信息、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乙方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从保密信息中获得的任何记录、总结、报告、分析或其他材料均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2.2 如上述保密信息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则乙方无需承担本合同下的保密义务:
2.2.1 在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从甲方获得上述信息之前就已知晓的;
2.2.2 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为公众所了解的;
2.2.3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由乙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2.2.4 乙方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而公开发布的。
2.3 本合同的签订不妨碍甲方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内部必要的程序而决定是否提供以及提供何种保密信息的权利,也不影响甲方在任何情形下终止提供相关信息的权利,此种决定或终止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