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集团销售分公司管理标准(2006版)——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⑹固定资产折旧按5年计提,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销法摊销。 3.5.6 应付账款的管理
⑴分公司应付账款指采购商品而应向供货单位支付而尚未支付的那部份款项,分公司的供货单位只允许是环宇集团公司。
⑵分公司应做好应付账款核算工作,及时和集团公司核对账目,准确登记账薄,每月终了编制“应付账款对账单”、“应付余额调节表”与集团公司核对调节相符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⑶分公司应享有的集团公司给予其追加的下浮额,平日不得计提核算,在年终时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核算、统一追加。 3.5.7 费用的管理
⑴各分公司应本着“开源节流,增加收入,降低开支”的原则搞好经营。 ⑵为了简化核算,分公司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均在业务发生时全部列入“营业费用”核算,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工资:一般人员参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标准,严格考勤,业绩挂钩,并结合各地物价消费水平,由各分公司自行决定。各分公司需报人事资料及人员公司标准给集团财务部备案。
B、员工餐费:在分公司上班人员的午餐补助。
C、租赁费:指分公司办公、仓库、住宿用房的租赁费。分公司租赁经营场所应本着节约、便于经营、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原则。
D、水电费:指为正常经营活动而耗用的用电、用水费用。
E、办公费:指为正常办公而购买的办公用品、复印等而支付的有关费用。 F、运杂费:按合同或其他约定由分公司支付的商品运输、搬运等费用。 G、邮电通讯费:包括固定电话当月话费、按规定报销的手机话费和邮寄费。固定电话应加以管理,原则上不允许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如在当月话单上发现有非公电话应落实到个人,在当月工资中扣回。手机话费月报销标准按分公司手机费报销标准执行。
H、差旅费:因公出差而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途中补贴,按规定探亲的车船费;私车用于出差的过桥、过路费。
I、业务招待费:指为了开拓市场,争取客户以及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礼品、礼金、餐费等),原则上分公司业务招待费的标准是:年销售收入净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控制在收入的2‰以内;年销售收入净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控制在收入的1.8‰以内;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控制在收入的1.5‰以内;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控制在收入的1‰以内。不得用公款宴请与分公司营销无直接关系的人。 J、汽车费用:指配备有车辆的分公司所耗用的加油费、停车费、保险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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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年审费及修理费等;以及私车公用所规定报销范围内的汽车费用。
K、税金及附加费:为了简化核算,分公司税金及附加不通过“应交税金”等科目核算,在纳税后以所支付的金额直接计入“营业费用”项目。 L、累计折旧:计入按公司要求本月应计提的折旧额。
M、低值易耗品摊销:计入按公司要求本月应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 N、开办费摊销:计入按公司要求本月应摊销的开办费摊销额。 O、资料费:指价目本及各种宣传资料等。
P、损失费:指各分公司库存商品退回集团公司,由于损坏或其他应由分公司承担的原因集团公司向分公司收取的损失费。
Q、其他: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费用。如罚款、待处理财产损溢转入等。 3.5.8借支制度
⑴公司人员因紧急事件需要个人借支的,额度必须在月工资范围内,期限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借支时需填写借支单,由财务主管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
⑵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报单》,经审批后,方可申请差旅费借款[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途中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并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分公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⑶备用金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⑷其它临时性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集团公司批准;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
⑸以上借款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3.6 会计报表
3.6.1 各分公司按编制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向集团公司报送以下报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营业费用明细表 应收账款明细表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表 费用预算表 库存商品月报表 应付帐款对帐单 费用预算执行表 货币资金流量表 报表名称 编报期 月终最后一日 月报 月报 有变动的月份 月报 月报 月报 月报 月报 月报 - 51 -
报送时间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随1#、2#报表 上月25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日前 次月6号前 报送部门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环宇集团销售分公司管理标准(2006版)——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3.7 会计监督审核制度 3.7.1 分公司财务审批制度
⑴分公司任何报销票据,均需经会计人员审核,并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才可到出纳处报销结算、领款。
⑵差旅费报销时必须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会计人员按差旅费报销标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⑶差旅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报销,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会计人员审核,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⑷分公司总经理、会计发生的费用,必须相互签字后,方可报销。
⑸报销金额在50元以上,一律凭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及收据予以报销。对零星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加工、修理费等的报销票据,单价在50元以下的,确有困难拿不到合法票据,可凭销售单位和个人开具的有效票据(具备销货单位印章,手续齐全),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⑹购买固定资产的报销票据,一律要用税务部门规定的有全国统一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⑺广告费凭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报销。
⑻分公司的出差差旅费中的住宿费用的报销须提供统一发票。 3.7.2 分公司的审批权限的规定 ㈠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制度
⑴分公司因经营需要购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时,必须事先列入预算,说明用途,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⑵分公司需购置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由分公司总经理自行审批;价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须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⑶各分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备查账薄,详细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和保管责任人等。
⑷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处置,购入原值在500元以内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处理,购入原值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⑸分公司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当月有增、减变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表”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查。 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制度
分公司的业务招待费中餐费每餐超过500元(含500元)的,须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他项目的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需事前经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不予以列支。
㈢按合同支付的费用
分公司大额费用支出签有合同的,合同必须经销售公司评审、审批。按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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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款项的,支付时直接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㈣其它不经常发生费用的审批制度
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偶发事件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办公场所及生活场所的租凭、房屋装修、库房搬迁等以及预算外产生的不可避免的费用超过500元,须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3.7.3 分公司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
⑴各分公司应严格贯彻执行货币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从而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使货币资金的效益性达到最大化。
⑵各分公司需在上月25日前,做好下月预算并报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汇款至各分公司。各分公司所收到的各种款项须及时存入银行,汇入集团公司财务部。未经集团销售总公司总经理的批准,不得挪做他用。
⑶各分公司在实际费用支出与预算支出有较大差额时,超出预算3000元以上的,必须书面报告请示审批后,方可用其货币资金支出。
⑷各分公司在做下月预算时,不管本月货币资金实际是超支还是节余,其超支或节余部分都不得转到下月。 3.7.4 业务监督
⑴客户的开单下浮、年终追加下浮必须按有效的销售协议执行。 ⑵销售政策以外违规操作的应及时汇报集团公司。 ⑶对资产的安全进行有效的核查。 3.8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3.8.1 会计核算规范化 ㈠会计核算
⑴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A、按照集团公司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B、会计核算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 ⑵原始凭证
A、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的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填制单位的公章,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和补充。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B、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原始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C、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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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撕毁。
D、员工出差的借款单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联。
E、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要将批文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F、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⑶记账凭证
A、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和盖章。现金和银行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和盖章。 B、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附件齐全,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相符。 C、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D、除结账和更正错误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E、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应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补充登记、红字冲销等方法更正。
F、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的空行处划一斜线。
G、填制记账凭证应做到字迹清晰、工整,金额数字填写符合规定的要求。 ⑷会计账簿
A、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并设有必要的备查簿。
B、启用会计账簿应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所附列的“启用表”项目要填列齐全。
C、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订本式账簿,应从每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写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簿要按账户顺序编写页码,并定期装订成册。
D、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登账,做到登记及时、摘要清楚、数字准确、书写规范、字迹工整。
E、账簿登记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抄,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账面整洁。
F、定期对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和往来账款等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实、账账三相符。
G、按规定定期结账,结账方法正确,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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