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校卫生工作,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同时,结合实际,还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努力消除职业危害;继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5、切实做好基层卫生工作,努力提高我县妇幼保健水平
(1)围绕城镇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管,完善补偿机制,确保医改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提高新农合覆盖率,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要形成科学规范的统筹补偿方案,保证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院的管理,使农民得到适宜、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加强基金运行管理的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整理医疗定点救助等相关制度和政策,协同推进新农合工作的发展。
(3)强化妇幼保健工作。利用国家妇幼保健的“降消项目”努力降低我县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继续实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准入制度,强化技术培训,规范基本服务。加强爱婴
医院及乡爱婴卫生院的管理,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国民素质。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活动
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卫生系统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各种创建措施,强化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的监管,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和卫生下乡支农活动,努力提高城乡整体卫生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及健康水平。
7、继续重视中医药工作,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
按照“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把发展中医事业纳入到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中,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中。加强中医机构建设,不断加大对中医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对中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中医的服务功能;加强中医药业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乡村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建设名院,培植名科,造就名医”的战略,突出中医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在实践中发展壮大中医药事业,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8、认真落实“科技兴医”措施。积极搞好科技开发和
科研工作,抓好适宜卫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把适宜新技术、新成果运用到临床实际;继续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基层无学历人员的学历教育工作。
9、进一步做好行业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把纠风工作作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把群众关注的医疗服务中的热点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切实纠正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巩固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成果;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扩大集中招标采购范围,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中的虚高成分;以争创“廉医、诚信、为民”医院活动为载体,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塑造诚信行业;继续严厉打击“红包、提成、大处方、回扣”等行业不法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在卫生体制改革中行业纠风工作的新机制,做到纠风工作促进卫生改革,与卫生改革配套推进。
10、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其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我县的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坚持以制度为保障,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提高抓落实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强化宣传意识,提高与媒体的沟通能力,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
采取得力措施,继续抓好系统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普法等各项目标管理工作。各级领导齐抓共管,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团结协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我县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一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