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 上个世纪末,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首次提及了环境保护方面合作事宜的开展。④[2]4但是,此次提及,仅仅是一种政治构想。双方的相关合作实践则是在最近几年才逐渐开展起来的。在2002年双方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中国和东盟同意将环保领域的合作纳入双方的合作领域。2001年,中国与东盟以及韩国和日本,在环境保护合作方面举行了第一届部长会议,至今已举行了5届。2002年,中国方面正式启动了“扭转南中国海及泰国湾环境退化趋势”的国际合作项目。2004年8月16-20日,中国——东盟环境政策对话研讨会于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成功召开。
这些会议和项目,并未产生任何成果性的公约或协议,也没有推出任何行动宣言或纲领。这一事实也说明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利益协调,是一个艰难而曲折的过程。但毫无疑问,该过程应该义无反顾地继续进行下去。
3.3 建立东亚海区域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具 体建议
3.3.1 确定区域内海洋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东亚海区域在海洋环境保护上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陆源污染、海上污染、物种受到威胁、入海沉积物增多和生态退化等。
3.3.1.1陆源污染问题东亚海区域、尤其是南(中国海区域,是周边沿海国家大型城市的所在地。诸如中国的广州和香港、越南的胡志明市、泰国的曼谷、菲律宾的马尼拉、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以及新加坡,都是环海而立。这些城市的生活废水,很多都是未经处理而直排入海,[2]29导致了区域内的严重污染问题:如BOD过量、富营养化、鱼类死亡、赤潮、海草死亡或减少所导致海洋生物栖息地的减少,以及公众健康危机等。[2]29
3.3.1.2 海上污染当前,溢油事故还不是区域内海上污染的主要来源。海上的主要污染是碳氢化合物的污染,它源于区域内的船舶、油气开发活动以及油气生产平台。但是,随着区域内各国经济的发展,随着各国对石油需求的增加,溢油风险也必然
随之上升。这也是2006年12月东亚海第二届大会上特别提出应急响应问题的原因。
3.3.1.3 物种栖息地损失东亚海区域有着丰富的物种资源,但是目前这些物种的栖息地却在逐渐减少。包括诸如珊瑚礁、红树林和河口等物种栖息地,都面临着来自各种活动的污染和破坏。
3.3.2 缔结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公约 地中海区域海洋环境保护的实践经验表明,对于确保各方的合作来说,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公约是必不可少的。根据前文对本区域特点的分析,并参照其他区域海洋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本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公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承认东亚海对周边国家的经济、社会、健康和文化价值,确认各方为了当代以及子孙后代的利益有义务保护海洋环境,确认本区域海洋环境所面临的各种污染问题,承认已有的国际公约并非解决区域海洋环境保护问题的最佳途径,确认各方的合作是解决该问题的最适合途径;
(2确定公约适用的地理范围,明确该范围是否包括各成员国的内水区域;⑤ (3明确关键用词的含义,尤其是对“污染”、“污染事故”、“海洋相关利益”等词语的界定;
(4一般条款规定。包括各缔约方在与区域公约规定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有权就海洋环境保护另行缔结双边或亚区域协议,但是,须将该协议提交至区域秘书处或相关组织;
(5一般义务。包括各方应依据公约以及相关议定书的规定,单独或合作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减少和处理区域内的污染问题;各方应就特殊问题缔结议定书、或制定具体标准执行公约方面的合作义务;
(6具体规定。包括:其一,对各种污染源的规范,如船舶和飞行器的倾废规范、船源污染规范、区域内大陆架以及海床底土上的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污染的规范、陆源
污染规范、合作对抗紧急污染的规范等;其二,对平时保护海洋环境的规范,如海洋环境监测、科研和技术合作等;其三,对发生事故时的纠纷处理规范,包括事故责任以及赔偿、争端解决等;其四,对外部支持条件的规范,包括秘书处的设定和职责、缔约国会议、缔约方的表决权利、资金安排等;其五,对公约的程序性规定,包括后续议定书的通过、公约或议定书的修正、附录的附件和修订、公约执行、公约执行情况报告、公约和议定书的关系、公约签署、公约批准或加入、公约的生效、公约的退出、公约交存方及其责任等。
12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学 报 第 31 卷 3.3.3 提出具体的合作议定书 污染应急合作必 然是该区域进行实际合作的一个领域。在借鉴已有 经验的基础上,东亚海区域的污染应急合作是应该 优先处理的一个问题。另外,对上述陆源污染、船 源污染、海洋物种保护以及倾倒等问题,都是属于 具体的议定书所应规范的领域。 注释 ① 东亚海区域(East Asian Seas Region)是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直接 管理的一个区域海项目。 ② 东亚海区域由安达曼海、澳大利亚海、马六甲海峡、新加坡海峡、 南海、爪哇海、弗洛里斯海、班达海、阿拉弗拉海、帝汶海、西里 伯斯海、苏禄海以及菲律宾海构成。包括下列亚区域:自台湾东面 的菲律宾海流向日本的黑潮海流(Kuroshio Current) 、黄海、东海、 南海、苏禄-西里伯斯海(Sulu-Celebes Sea) 、印度尼西亚海、澳 大利亚北架 (North Australian Shelf) 珊瑚海盆地 、 (Coral Sea Basin) 、 大堡礁 (Great Barrier Reef) 大澳大利亚湾 、 (Great Australian Bight) 、 4 结 语 东亚海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从 1981 年已然 开始,应该说是 UNEP 区域海洋项目中开始较早的 一个。但是,其发展之缓慢也是区域海洋项目中屈 指可数的一个。其原因,如上文所分析,在于区域 内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的多样化、尤其是政治利益 上的直接冲突,使得海洋环境保护仅仅成为了由 UNEP 推动、而各成员国应付了事的一种安排。进 入 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经济发展的区域化趋势 使得该区域的经济利益愈发趋同,国际政治环境的 变更也使得该区域的政治利益对立不再尖锐。经济 的趋同和政治的缓和,将促使东亚海区域的环境保 护真正地得到各方认同。目前,周边国家均加入了 区域行动计划,并且制定了长期的发展战略;在东 亚海区域合作伙伴 GEF 的支持下, 东亚海区域的环 ⑥[2]21-22 但之 境保护已经在数个具体方面开始运行。 所以迟迟未能
在法律上达成安排,内部主导力量的 缺位是一个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原 因。 作为东亚海区域的一个重要成员国,中国经济 的发展对海洋环境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在如何实现 海洋环境的有效保护上,中国无疑具有十分明显的 经济、政治和海洋环境利益,尤其是在石油运输方 面,石油运输不仅仅关系到中国在此区域内的海洋 环境利益,也关系到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实现。 这种格局决定了中国必须要积极推动这一进程。在 经济上,中国有着可起主导作用的经济能力;在环 境保护意识上,中国已经提出并实施了经济增长方 式转变以及科学发展保护环境的战略;在外部环境 上,中国和东盟之间在经济上的交往拓宽了各方的 经济合作基础。中国的国情国力,决定了其能够较 好地扮演推动者的角色;在积极推动区域内海洋环 境保护法律制度构建的过程中,中国在区域内的海 洋环境、经济发展以及政治发展利益也都会得到更 好的保障和实现。 塔斯曼海(Tasman Sea) 。 ③ 项目旨在摸清南中国海的现有生态环境资源和污染破坏程度; 找出 海洋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原因; 制定一系列海洋与海岸带环境与生态 保护行动计划;通过项目各参加国之间的协调行动,使南中国海地 区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得到可持续发展。广西防城港市红树林及合 浦海草是其中的两个专题,于 2005 年 11 月进入实质的操作阶段。 ④ 1997 年 8 月 26 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访问新加坡时发表了题为 《加强互利合作促进共同繁荣》的演讲,讲话中就中国与东盟国家 的经贸合作关系发表了几点看法: 中国同东盟的经济合作方式要更 加灵活多样。双方已经在经贸、科技、金融、信息和管理等领域进 行了良好的合作,今后还可以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转让、消除贫 困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 由于 UNEP 区域海洋项目的推动, 中国和东盟环南海国家开展了区 域海洋保护方面的合作。1994 年中国正式加入东亚海区域海洋环 境及沿海区域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the Prote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nd Coastal Areas of the East Asian Region) 。 ⑤ 根据地中海区域《巴塞罗那公约》第 1 条第 2 款的规定:除公约议 定书另行规定外,公约不适用于各国内水。新的紧急议定书适用范 围和公约规定保持一致,也不适用于各国内水。 ⑥ 具体包括环境退化、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即东亚海大会) 、海洋 污染、生物多样性等几个方面。 参 考 文 献 [1] UNEP. East Asian Seas: [EB/OL]. [2011-3-17]
http://www.unep.org/ regionalseas/ programmes/unpro/eastasina/default.asp. [2] Regional Profile, East Asian Seas Region [EB/OL]. p. 3. [2011-3-10]. http://www.unep.org/regionalseas/programmes/unpro/eastasina/instru ments/r_profile_eas.pdf [3] ROSNANI IBARANHIM. International/Regional Cooperation to Oil Spill Response [4] in the Straint of Malacca. [EB/OL]. [2011-3-17] http://www.pcs.gr.jp/doc/esymposium/12169/95_rosnani_ibarahim_e.pdf. 南 方 日 报 . 广 东 吹 响 建 设 海 洋 经 济 强 省 的 号 角 [EB/OL] [2010-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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