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印发各代表团议事代表,并广泛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确保议事会议表决结果能够反映大多数职工的意愿。
第十六条 议事会到会正式代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人数时,方可进行表决,投赞成票代表人数占全部正式代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视为通过。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表决结果无法履行时,由具体责任部门,在十五日内向公司工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及情况说明,提交议事会审议。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议事会议设执行主席,由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担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根据议事内容需要,议事会议可邀请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会议。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兰州石化公司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使其工作在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中更加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议案委员会工作制度
1、提案议案委员会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闭会期间在职工民主议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和开会期间,发动和组织职工代表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进步、企业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提案征集工作。
3、负责职工代表提案议案的分类整理和审查,确定提案是否立案;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认真落实提案,确保提案落实率不低于80%。负责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征集、审查、立案的落实情况。
4、负责职代会闭会期间公司行政提出的需职代会审议的各项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以及涉及职工生活福利事项的预审工作,并向职工民主议事会提出预审意见和建议。
5、负责提案的归类存档工作,认真做好职工代表提案的信息反馈工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1、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闭会期间在职工民主议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制定民主评议监督干部的具体安排意见和方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搞好民主评议活动。
3、 民主评议工作,主要以公司、厂、车间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对象。
4、每年对公司、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车间级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由二级单位职代会组织实施。
5、民主评议干部采取领导述职、个别谈话、填写考评表的方法进行。 6、负责将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归纳、综合,客观地作出评价,报送组织、干部部门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在适当范围公布民主评议结果。 7、评议结束后,应提出对被评议干部的奖励、表扬、批评、免职的建议,对成绩突出的可提请职代会予以表彰奖励。
8、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考核,受理职工群众对干部不正之风的检举和申诉,并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
9、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并向职工代表民主议事会汇报一次工作。
三、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1、 监督检查委员会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闭会期间在职工民主议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 监督检查职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事宜。
3、 监督检查各级工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厂务公开等情况。
4、 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兰州石化公司总经理信息员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厂务公开网络,沟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信息渠道,根据《兰州石化公司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总经理信息员制度。
1、信息员是广泛联系职工群众的基本渠道,是企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信息员的职责是及时、准确反映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隐患、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反
映基层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等。
2、信息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既要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又要积极宣传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使信息员真正成为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
3、信息员由各单位工会从本单位职工代表(不含公司职工代表)和一线班组长中推荐。公司机关由机关工会从管理人员中推荐,报公司工会审查后,予以聘任,并根据信息员变动及作用发挥情况,每年进行调整补充。
4、信息员反映信息不需征求本单位领导意见,将所反映的信息填在信息卡上,投入厂务公开意见箱,也可以直接向总经理反映。
5、信息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信息要准确详实,为总经理和公司领导了解民情民意,实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6、信息员因开会等占用工作时间,工资、奖金不受影响。如因反映信息遇到困难或受到打击报复,有权向总经理和公司工会反映。
7、为了方便信息员投递信息,分别在东西区设立“厂务公开意见箱”。西区设在各二级单位厂区;东区设在办公楼前。由所在单位工会专人负责,每月开箱收集后,报公司工会。
8、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员会,由公司工会通报信息员所反映信息的处理情况,总经理报告有关厂务公开的内容,通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职工关心的有关事宜,解答信息员提出的问题。
9、公司工会每年对信息员工作总结一次,根据信息员反映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评选优秀信息员予以奖励。
10、信息员制度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途经,受总经理委托,由公司工会负责总经理信息员会议的召集、信息收集处理工作。
兰州石化公司车间工会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车间工会的地位、作用、职责与任务,加强车间工会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结合石化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车间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成为党组织和行政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车间工会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在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 车间工会接受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双重领导,以党支部领导为主。工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车间工会要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增强工作活力,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
为“职工之友”。 第六条 车间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七条 车间工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三、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参与车间的民主管理。
四、关心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鼓励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协助和督促行政做好职工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加强职工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