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温总理还表示,“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将房产调控问责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截至2月24日中午,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35个城市中,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在内的21个城市已经新出台或调整了住房限购措施,但仍有14个城市尚未出台,遭到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逐一点名。此举也让人看出这次的房价调控,颇有雷霆万钧之势,让人振奋。
今年两会的主题,毫无疑问,民生最重。而住房就是民生的重要内容,居者有其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基,也是当前政府必须要解决的难题。因此,温总理表示尽管困难重重,自己对调控房价并不灰心,这种执着与勇气令人叹赏,地方政府应付出更多努力,切实把中央的政策落到实处,把房价调控与保障房建设同步抓好。
房价调控不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被问责,这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一些学者认为,多年来,房价非理性上涨过快,一方面固然与刚性需求等客观因素有关,但充斥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需求等人为因素,也是房价飙升的重要推手。无论是炒房团还是为富不仁的少数地产商,他们将房子作为发财的筹码,或囤积居奇,或捂盘惜售,或拉抬房价,加剧了人们购房的恐慌情绪,而对于房价上涨的预期,让更多的民众加入购房甚至炒房大军。如果听任房价上升,累计的风险是不可估量的,大至国家宏观经济,小至民众资产,都面临着房价大幅下滑甚至崩盘带来的威胁。因此,国家坚定调控房价的决心,既是保障民生的举措,也是护航经济平稳发展的根本。
中央出台问责机制,各地也在闻风而动。调控房价需要时间表,更需要见成效,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房价年度调控目标须本月公布,就是一招好棋。以往的每次调控,虽然力度不小,一些政策也很严厉,但缺少具体的量化指标,其成效也就打了折扣。如今,地方政府公布调控目标,到时是否达标,民众也能做出判断,要想再敷衍过关就不可能了。有业内人士认为,只要地方政府将调控房价切实放在心上,并出台刚性措施,房价就一定能控制,而对于房价控制的预期,也会使得投机需求减弱,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尽管如此,房价调控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持续给力。有新闻指出,各地曲线购房怪相频出,一些城市卖地预算大增,等等。这表明,调控房价需要加强监管,对于制定的调控措施,若有人敢于以身试法,就要严厉惩处,这方面,北京的表态值得赞赏:违规补缴社保个人账户将清空。
无论如何,中央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令人振奋,各地相继出台的措施也很得力,让人看到了房价向理性回归的希望。但诚如孔子所言: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我们希望看到房价出现调整,普通民众买房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
聆听吴邦国委员长工作报告,用法治力量护航民生
李力言
2011年03月11日
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聆听报告,一个深刻的印象就是,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通过完善法制、加强监督促进民生改善,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从制定社会保险法,法律上明确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到刑法修正案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通过一些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保护民生。从听取审议医改、农民工权益、民族地区发展等方面的报告,到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和增加牧民收入、西海固地区饮水安全和生态移民搬迁等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人大监督工作始终以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致力于社会广为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
从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政建言情况来看,破解民生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想办法、从法治建设找出路,是一个重要思路。加快保障房建设、解决“入园难”、保障食品安全、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等众多民生议题中,都能听到尽快立法、强化法律约束、明确法律责任等声音。
更为重要的是,“十二五”时期的民生工作,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有利条件下来开展。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曾明确指出,治理国家“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这也为民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通过法律协调利益关系,加强权利救济,才能更有效地维护群众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通过立法将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固定下来,用法律确定发展方向,规范权力运行,形成民生工作的长效机制,才能使民生追求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使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各项民生目标扎实落地;通过法律制定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凝聚民智民力,才能最大程度激发惠民生、解民忧的政治智慧、制度智慧,最大程度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改革发展、改善民生提供强大动力。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改善民生,需要挺起法律的脊梁,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广大干部带头遵守法律、依法行政,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并且善于运用法律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用法治力量护航民生,必定能开创一个更加幸福的未来。
从赵启正公开去年政协大会花销说开去
刘国昌
2011年03月12日
据报载,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履行承锘,通过政协办公厅系统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提问的美国之音记者:去年政协全体会议的花销是5900万元,这些花销包括了会议期间委员、工作人员及各种会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花费。
全国两会每年举行一次,人们在关注会议上各种议题的同时,也在关心会议的经费问题。五千多人齐聚北京,吃饭、住宿和会议费用等无疑是一大笔开销,但究竟花了多少钱,人们是不了解的。这次政协不仅公开了会议花销总数额,还把这些钱的用途也说明白了,满足了人们的希望与要求。
多年来,我国一直倡导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既包括各种政务的内容、办法、意义等方面,也包括各种政务活动的经费开支、使用等情况。在某种意义上讲,人们对后者的关注程度还要高一些。为何?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人都是纳税人,关心这些钱怎么花是他们的权利。
为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发展,举办一些会议是必要的;同样杜绝浪费、厉行节约也是必要的。时值“难得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要克服和解决的问题很多,开会就是要研究这些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力求会议有实效是我们的努力方向,杜绝浪费更是题中应有之义。
全国政协公开了去年会议的经费,带了一个好头。
公务用车管理要有执行力度
王兰
2011年03月13日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
配合这个《办法》,财政部近日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从预算决算关口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5日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这一系列信号,印证了党和政府进行公车改革的巨大决心,显示了公车改革将逐步深入推进的大势。
如果从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我国的公车改革已经进行了17个年头。上述《规定》也明确了“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这意味着,除了正部、省级以上干部外,其他级别的干部都没有专车待遇。《规定》其实一直都有,但是没有很好地执行,特别是随着一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又出现了乱配备高档车的问题。在广受诟病的压力之下,各地也进行了相应的公车改革,比如杭州“取消公车发车贴”为方向的车改、广州“公车私用计价”车改,昆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试点工作等等,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落实状况如何有待观察。而根据财政部今年初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有关数据也显示,我国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近2000亿元。
从改革的痕迹和即将颁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来看,有关公车管理和改革,我们不缺制度规范,缺少的是对制度规范的严格执行。
保证新的《管理办法》得到执行,必须有切实可行、可操作的配套措施。
刹住干部之间的特权、享乐、攀比之风,这是干部政治思想工作的一大难点,也是车改的关键,应该有实质性的行政规范手段。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公务用车涉及既得利益,难度相当大。但是,这个问题关系到党政机关管理质量,关系到节约经费、节能减排,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党心民意,必须从干部入手认真解决。
谁来监督部长和省长级别以下的干部不再实际拥有“专车”?如何保证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仅靠“自己监督自己”的“体内监督”显然不行,必须实行信息公开,实行“体外监督”,向社会公开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还要坚决堵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政策“擦边球”的缺口,找出更高一筹的制胜之道,真正管住隐蔽的“专车”、变相的“专车”。
对违规者,如何惩处?谁来惩处?也必须抓落实,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使得惩罚能起到真正警戒和威慑作用,让“违规”成为干部不可逾越的“雷池”,最大限度地遏制“车轮腐败”。
公车改革箭已在弦上,但是还需要给力拉弓,我们对此充满期待。
两会关注民生 关键是\把实事一件件办好\
武少民
2011年03月14日
两会,一众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齐聚北京,指点江山、纵论天下事。一份份建议、提案,直指住房、医疗、教育等群众最为关切的领域,让人们感受到了更多的温情暖意。温家宝总理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也明确表示,要把惠及民生的“实事一件件办好”。
两会是民意的荟萃,也是群众意见、建议最为集中的一次表达。关系民生疾苦的事项,在两会这个平台得以“望闻问切”,并最终拿出解决问题的良方。诚如温总理所说,两会不仅是提出问题,更要把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实。这些话质朴无华,却明确传达出这样一个信号,中央对关系民生的问题极为关注,对由此达成的解决方案,要求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切实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建设一个“幸福中国”。
关于住房、医疗等热点领域的讨论最多。目前,中央已经明确要对调控房价不力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问责,一些地方已经出台进一步调控房价的相关细则,很多地方政府也表态要把房价调控在一定范围内??此外,
落实群众保障房的任务也已分解并细化:今年计划开建各类保障房1000万套,大约需要1.3至1.4万亿的资金,部分已经得到落实,其余的也在积极筹措。由于房价调控,房租出现非理性上涨,代表委员们也展开激烈讨论,并已将其列入房价调控目标。房租调控也登上近日的两会热搜榜第一位。房租涨价关系到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北京市委领导认为房租疯涨的重要原因在于房地产中介哄抬价格,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决定出重拳治理,相信此事也会得到妥善解决。
再有就是物价。去年物价居高不下,“蒜你狠”、“糖高宗”等网络热词折射出了人们的无奈和不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调控物价是关系民生的头等大事,温家宝总理也表示有信心能够调控好。为此,中央部委已经拿出方案,包括出台扶持政策确保粮食稳定增产,搞好市场调节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加强流通设施建设降低流通成本,等等。每一项措施指向明确,可操作性强,充分展现了政府部门务实的好作风。
3月9日,医疗改革成为两会讨论焦点。针对代表委员们的呼声,卫生部明确表态,今年住院大病医保报销率力争达到70%;人社部也公开表示,今年年底城镇基本医保覆盖面将达到90%;财政部3年新增11342亿元用于医改??每一个数字都是对人民的承诺,都有着沉甸甸的分量。
我们由衷期望,地方政府要落实好两会精神以及中央安排的相关工作,要针对当地实际、民生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切实把惠及群众的实事一件件办好,让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更为体面,如此,才能对得起中央的托付,对得起民众的信任。
人民时评:危难时刻,人类需要互相温暖
詹勇
2011年03月15日
为异国他乡的人们祈福,也是为自己祈福;帮助受灾的人们重新站起来,也是在帮助自己
这几天,日本东北地区的灾情,引起许多国家关注。
“中国政府和人民愿继续提供必要的帮助”。14日,胡锦涛主席向日本表达诚挚慰问。
从3月11日日本发生9级地震以来,那些叫做“宫城”、“仙台”、“福岛”的日本地名,就一直牵动着我们的心;那卷起10米巨浪、冲垮农田和街道的海啸,让人们震惊不已;成千上万日本人的命运和在日中国人的安危,让我们唏嘘和挂念;而可能出现的余震和核泄漏风险,更让全世界一起揪心,共同寻找应对之策。
“人类在面对自然灾难时的同情、关切和凝聚,超越一切。”网友的留言,恰是中国人心态的真实写照。第一时间,中国政府致电日本首相,表示愿提供所需帮助;第一时间,中国国际救援队赶赴日本重灾区;网上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网民认为,大灾面前,应 “不分国界,不分种族”,积极援助,共同抵御灾难??
是的,没有什么比经历过灾难的人更能感同身受。就在日本地震的前一天,3月10日,我国云南盈江也刚发生了5.8级地震,造成数百人伤亡,我们的政府和民众也在全力以赴抢救着每一个生命。而此前,我们遭受了汶川地震的重创,经历过玉树强震、舟曲泥石流的悲痛??
正是这些大灾大难,让我们对于生命的逝去、家园的摧毁,有着锥心刺骨的疼痛;对于危难时刻各界力量驰援所带来的温暖,我们也会有着发自肺腑的感激;而对于“自然灾难面前的人类共同命运”,我们更有深刻真切的感悟。
天灾面前,人类就是整体。从去年的海地到智利,从一个月前的新西兰到今天的日本,从地震到洪灾到龙卷风??灾难频繁发生,带给人类永远的创痛,也一次次提醒着每一个国家和民族:在令人惊惧的灾难面前,
人类能做的,也许就是守望相助,同舟共济,携手而行。为异国他乡的人们祈福,就是为自己祈福;帮助受灾的人们重新站起来,也是在帮助自己。
曾经在日本仙台求学的鲁迅先生说过:“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这一刻,“悲天悯人”的情怀应该是一致的。
明天,日本的灾情会怎样?我们不知道,但我们愿意祈祷,并和更多国家与人民一起,提供可能的帮助。我们相信,阳光能洒在四川汶川新建的羌寨上,能照在云南盈江县拉勐村的孩子们的脸上,也应该会给日本宫城县仙台市的灾民们带来暖意??
人民时评:领导干部参选居委会的意味
郝洪
2011年03月18日
作为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代言人,居委会如何能在社区公共利益上有更多的话语权才是关键
广州市黄花岗街道社区居委会一次寻常的换届选举,却因正厅级干部陈新的参选,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有人赞同,有人反对,更多的则是惊诧——这是否有点“屈尊”了?
在人们的印象里,居委会就是一群大爷大妈,处理一些婆婆妈妈的事儿。近几年,虽然有不少大学毕业生加入到社区管理队伍中,但总体上,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一向是退休人员发挥余热的地方,与政府机关干部、大学教授鲜有交集,更不用说“正厅级”的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了。
如今,广东工业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陈新,这名正厅级干部的参选,能给居委会带来什么?理想的状况自然是,增强居委会的社会影响力,帮助提高居委会这一民间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使居委会真正成为沟通社区居民与政府各管理机构之间的桥梁,成为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代言人。
这也正是许多选民的愿望。比如,有选民就说,以前总觉得居委会委员说话不够分量,如今有正厅级干部当委员,希望“实力派”社区干部能多为街坊办实事。黄花岗街道党工委其实也有此意,在他们看来,辖区内有中科院广州分院、广东省教育厅等大型单位,发动这些单位“有号召力、有资源,也有想法”的领导或老领导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效果是原来的大爷大妈无法实现的”。
应该说,让有影响力的人参与某一组织或机构,的确能够引发大家对这一组织或机构的关注,也的确有利于居委会工作的开展,甚至可能对加强和创新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工作带来新气象。但要想从根本上提升居委会的影响力,既离不开具体人的管理能力、管理思路,更取决于居委会本身的“社会地位”。换言之,作为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代言人,居委会如何能在社区公共利益上有更多的话语权才是关键。
陈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作为普通市民参加居委会竞选的。陈新之所以强调其市民的身份,相信也和大多数普通群众一样,希望能有更多“普通市民”陈新而非“正厅级干部”陈新参与到社区管理事务中来,社区管理需要的是“陈新”们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需要的是“陈新”们在建立完善决策听证会、矛盾协调会、政务评议会、居务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方面的创新思维。
只有在这些方面取得突破,居委会才能真正提升自身影响力。
人民时评:问题食品确须“坚决查处”
姜泓冰
2011年03月21日
让更多黑心牟利者、失职的监管者不敢、不能心存侥幸,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