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的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情况下,而不予纠正或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法律文件,这构成了对投资者的侵权行为,是要对投资人的损失相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具体责任却并未明确,这就给执法操作带来困难。
(四) 对违规信息披露处罚力度不够
温州对违规关联交易的执法不力也是导致不当关联交易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监管部门对违规关联交易的查处缺乏力度,即使进行了查处,也往往是只是利用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手段,民事制裁率非常低。查阅温州各个人民法院可以发现从温州上市公司上市以来,没有发生一件因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正当而进行处罚的。这就可以联想到三个假设(1)温州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发生的总共32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均为合理公正的。这个假设如果正确的那就说明温州上市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是比较好的(2)温州对违规关联交易的执法不力。这就导致了温州上市公司违规关联交易的产生,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也影响股东的投资决策。
三、完善温州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方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立法
规范关联交易,必须加强立法。首先要在完善现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同时,修订《证券法》、《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民法》、《刑法》、《合同法》等法规中的相应条款,做好对关联交易的衔接规定。其次,强调量化标准,制定披露实施细则。在这方面,香港联交所的规定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香港的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详细解释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和市场定价的差异,而不是简单地要求披露定价依据。第三,放宽关联交易的范围。立法中可参考美国法例之规定,适度放宽关联交易的定义,使其涵盖董事与公司间之直接交易,上市公司与其董事有直接或间接存在商业利益的交易,甚至子公司与母公司间之交易,以解决现行法规范不足问题。最后,在条件成熟时,有关机关可以制定相关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条例。对于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运用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时,往往会造成条件上的困难。因此,应从立法论上考虑增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实体与程序衔接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信息披露日常监管
1、增加披露内容。
上市公司除了披露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全文、相关重大关联交易的临时公告、
- 8 -
相关的法律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外可以借鉴美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经验,披露财务预测信息。事实上,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真实的预测信息要比历史总结信息更加有用。
2、创新监管方式。
证监会数据显示,非法证券案件一般利用网络做平台。 针对这一特点,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网络监控平台,全国建立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各省市建立网络监控办公室,加强上市公司的监测分析,准确评估其对监管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掌握媒体动态信息,对谣言和虚假不实信息进行及时处置。
3、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
目前关联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披露不及时,不向证监会备案和备置在指定场所等。因此为维护关联交易披露信息制度的专业性,保障股东的利益,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督。
(四) 充分利用与规范市场中介机构的披露与监督作用
关联方交易实质是一种控制权交易,控制者在交易中往往由利益所驱使,利用关联交易美化财务报表、转移财产、操纵利润、侵害公司与他人利益。 而公司内部监督又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外部机构如会计、审计及证交所等市场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与监督职能,以提高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1、发挥证券业协会与证交所的自律监督作用。
由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具有持续性,所以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监督比证监会跟方便快捷。这方面,可以借鉴香港联交所,他们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目前可以考虑适当扩大证交所的监管处罚权,如赋予其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处罚权;同时应充分发挥证券业协会对会员的纪律处分作用。这样将证交所、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督与政府的他律监管与结合起来,共同督促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充分和及时地依法披露各类关联交易信息。
2、完善相应的的会计准则。
中国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过于笼统,不具体,如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关联方交易的定价依据,但应根据什么具体的政策,并没有说明。 在实践中,当披露关联交易合同价格时,往往只有“价格按约定价格执行”,其声明让投资者难以理解。中国《会计准则》对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内容规范限于指导性的要求,难以操作。在实践中,企业能够少披露则尽可能少地披露,对其是否属于披露的关联方交易的范畴,往往只是简单以金钱为依据,而不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判断。因此,一些企业钻制度漏洞,披露随机性非常大,对一些涉及敏感交易的披露简略或直接省略披露。这些问题的解决期待于制度的进一步细化。
3、完善市场中介的审计评估制度。
- 9 -
健全的审计评估可以起到事前预防董事会滥用关联交易的作用,还可以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作出公正评价。 我们都知道,在股票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中,会计公司出具的意见的重要性,出具报告如果与事实不符,公司业绩就会被夸大,对证券市场产生误导,加上能否发现关联方之间复杂、隐蔽的关联交易也与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业务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应借鉴西方证券市场成熟经验,一方面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在审核重大关联交易时,发表相应专家意见,并对自己出具的意见负责,提高信息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要监管好那些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充分揭露虚假信息,提高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四)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无惩罚的制度苍白无力。 首先,健全关联信息披露责任制度。关联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者或董事、主要承销商、相关中介机构、证劵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交易人等。如:控制者、董事、主承销商对在招股说明书上的签字要承担连带责任,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应按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其出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承担相应责任。证监所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应当及时的审核,如由于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导致审查失误或疏漏而导致虚假信息面世,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的同时,证监会也应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其次,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组织者的工作制度继续采用“国务院的严打政策或证监所与公、检、法的联合政策”,对非法证券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最后,对于违规人员进行以民事惩处为主的连带责任制度,处罚范围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相关责任人,这样才能对不法公司高管恶意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打击,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结论
信息是证券市场存在的基础,自由市场的信奉者认为:每个个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只要保证每个市场主体有足够和畅通的信息,他们便会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因此,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核心主题,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又是证券信息披露的重中之重。温州现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正处于发展和日益完善的重要时期,许多实践中的问题突出表现出来,有待解决。
根据上文所述,怎样结合温州,完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是今后证券市场制度健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任重而道远。本文结合实践,对如何完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做了一些初步的尝试,因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属于跨领域、跨专业的综合问题,笔者限于水平,所做的论述还不成熟,提出的建议也未能详尽的细
- 10 -
化,恳请老师作出指正
致 谢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从选题到收集资料,再从写稿到反复修改,这期间经历了烦躁、纠结、坚持等不同的心境。如今,这篇论文最终完成,这些复杂的心情也都随之烟消云散。可是,在写作的过程中留下的感悟与体会永远都不会消失。
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导师给予的帮助和指导,还有各科老师的谆谆教诲,正是因为他们的严格要求,才使得我在学习上更加的严谨对待,从他们的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学习,如何工作,更学会了如何做人。
其次,我还要谢谢我身边所有的朋友和同学,你们是我大学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几年的大学生活里,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你们都给了我最多的帮助和支持,谢谢你们,有了你们对我的关心和理解,才使得我走的更远、更有信心,我的生活因你们而更加精彩。
最后,我要感谢的是我的父母和家人,没有人比你们更爱我,更包容我,你们对我的关爱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到了生活的美好,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给予我的付出,鼓励和支持,你们是我不断取得进步的永恒动力。
谢谢!
- 11 -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2[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0). [2]管强,关联交易内幕[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3(1).
[3]张绣虹.浅析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84-85. [4]杜迎新,唐俐.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若干问题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1(30):94-95.
[5]桂国明.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相关缺陷的思考[J].集团经济研究,2009(29):18-21.
[6] 李花明.中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影响因素及治理途径[J].中国科技信息,2007(22):14-17.
[7]陈淑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实证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 (5):8-9.
[8]伍春姑.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对策[J].会计师,2010(3):82-83. [9]赵国华.浅析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与关联方交易[J].决策探索,20010(11):27-28. [10]彭岩.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其信息披露的思考[J].商业经济,2008(12):9-15. [11] 吴贵民.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研究[J].审计月刊,2006年第5期:12—13 [12]李艳荣.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界定及其公允性[J] .商业经济,2010,(05):34-36. [13] 张盛炀.正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J] .经济,2007,(06):57-60. [14] 王文昊.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思考[J] .现代商业,2013(9)
[15]曾永团,殷官林.关联方交易的目的、特征及信息披露.[J].财会通讯,1999.11 [16] 季春.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探讨[J].经济师,2008(8): 85-87
[17] 杨秋玲,马海鹰.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的常用手法及其防范[J] .煤炭企 业管理,2003.6
[18] 余常军.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案例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7.8.
- 12 -
[19] 单福春.关于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壳”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考[J].管理世界(月 刊) ,2002(3).
[20]Ming Jian ,T. J. Wong.Propping through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N].Springer Science Business Media, LLC 2008
[21]Yves Bozec and Claude Laurin. Large Shareholder Entrenchment and performances[J].Journal of Business Finance & Accounting, 35(1) & (2), 25–49, January/March 2008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