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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临时公约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本临时公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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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房屋装修守则
1、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政府相关规定;
2、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危险品垃圾由业主自行清理。不得擅自投入垃圾箱或任意投放,违反规定者由管理公司根据(环卫管理部门)规定处理;管理公司向装修房收取单位设备押金,单位设备押金在装修完毕三个月后,经查确认对单位结构和设施无损坏及不损害他人利益者,凭收据退还(不计利息);
3、各业主或租户于装修有关单元时应遵从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规则进行装修,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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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交付审批图纸给管理公司审批
填写装修申报单,申报单由管理公司印制
申报单应写明装修内容、施工方法、时间、使用材料、施工单位名称及其负责人、施工人员名单并附上装修施工图
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申报装修人应担保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施工安全,并接受消防安全、卫生检查和指导,如有事故须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业主或租户在装修时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如支柱、结构墙、楼面、天花及外墙等)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包括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所有上、下水管道,电器线路,消防报警装置等,亦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动;
5、在遵守管理公司规定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对施工人员装修施工时使用电梯、车辆和人员进出等方面提供方便;
6、施工人员应向管理公司办理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及万科城小区临时出入证,管理人员凭证放行。未经申报批准的装修业务,其施工人员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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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及万科城小区施工;
7、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8、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9、未经管理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不得在天台、露台等地方搭建花架、雨棚等建筑物、构筑物;
10、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11、所有阳台、平台不得以任何方式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2、防盗门、窗等需按管理公司指定款式及位置安装;
13、不得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14、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附件二: 电梯使用守则
1、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各部电梯(业主自用电梯除外)应由管理公司人员或其它指派之专人管理,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启动。电梯按管理公司制定的时间开放,使用者须爱护电梯,保持电梯整洁;
2、电梯内严禁吸烟、吐痰、破坏轿箱内装饰物和抛掷果皮、纸屑等杂物;勿在轿门中间停留或谈话;使用电梯载物严禁超重、超长,避免损坏电梯;运送重物,请放置轿厢中间;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入电梯;
3、使用者如发现电梯有任何异常故障,请速告知管理公司,并应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
4、电梯维修期间,各业主、租户转从其它电梯或楼梯上下,检修牌摘除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电梯间内(检修人员除外),以防发生意外; 5、凡因违反规定而损坏电梯的,一律按维修费用赔偿;
6、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不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过程中切勿将身体依靠轿门,不追逐打闹、前后摇晃以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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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7、不超载,当超载讯号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8、如遇火警,请勿使用电梯;
9、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劝阻儿童不可在电梯附近玩耍,以免影响他人使用电梯及自己受到伤害;
10、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这可能导致对电梯的破坏,使救援工作及电梯修复更加困难;
11、看到停运标志时请不要采取任何令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事故;
附件三: 治安、消防、交通守则
1、各业主、租户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 会秩序各公共安全;
2、不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不在本物业任何地方包括自己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 4、对易坠落的物品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
5、消防系统由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管理公司集中管理, 未经管理公司书 面同意,业主不得移动、搬运、开关、更换、取消、拆除任何消防设施, 更不许破坏消防设施或人为造成消防报警系统错误操作,否则,管理公司 有权上报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非火灾事故时,不得从消防给水设备中取水,非火灾报警或救火联系,不得使用火灾时对讲电话及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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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业主或租户须按照消防规定自备简易灭火器材置于室内。不准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燃放烟火及鞭炮;严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随意乱丢烟蒂,严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放置超重及危险物品; 8、业主或租户应保证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整体结构完好无损,不得损坏。改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的消防、安全设施。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每层公用部位及消防水龙头处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及堆放其它物品;
9、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10、不对楼层防火门私自加锁;
11、不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12、天台是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逃生的场所,非上述情况不使用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
13、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勿外出;
14、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安全管理由管理公司负责,为保障安全和方便业主,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由管理公司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15、进出万科城风情步行街车辆和停放车辆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则; 16、各业主或租户机动车需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停车场停放者,应先向管理公司申请办理停车场IC卡,并交纳相关费用,凭证进出,进出停车场出入口时勿尾随;禁止在未经许可区域及道路停车;毕加索大道禁止停车;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本物业停车场;
17、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防止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18、业主离车后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9、不在本物业内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及时自行清理; 20、不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
21、不在本物业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机动车辆停放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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