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和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都可以成为发起人。在多数证券化交易中,发起人往往是信用较好、资产质量优秀的金融机构或企业。 2.发行机构(投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
在资产证券化中,发行机构起到牵头人角色,原始权益人和发行机构共同工作来确保发行结构符合法律、规章、财务、税务的要求。发行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协调和协助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托管机构等,促进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信托、券商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发行机构一般还是受托管理人。 3.特殊目的载体(SPV)
特殊目的载体(SPV)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参与主体之一,是专门为实现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信用级别较高的实体。SPV在资产证券化运行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与原始权益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拟证券化的资产转移到其名下,然后以此资产的现金流为支持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实践中,SPV的主要组织形态是SPT(特殊目的信托)或者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及基金子公司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也可以是SPC(特殊目的公司)。总之,SPV是一家没有破产风险的实体,一方面其本身不易破产;另一方面,通过证券化资产从原始权益人的“真实销售”,实现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 4.服务机构
一般由原始权益人或其子机构承担,也可以委托同业公司来承担资产证券化的服务职能。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采集、汇总统计、到期本息的收取。服务机构有义务向受托管理人、投资者提供包括资产(应收账款)组合、债务余额、费用支出状况等财务数据的定期(月份或季度)和年度报告。
5.信用评级机构
作为“标准化”的一部分,信用评级机构在证券化的发行和交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既帮助发行人确定信用增级的方式和规模,且为投资者设立一个明确的、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信用标准。正是由于评级机构在证券化交易中的这种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评级机构的权威性和客观性必须得到保障。 6.托管人
托管人是担任资金管理和偿付职能的证券化中介机构。托管人从服务商、担保人和其他第三方收取对应收款本息的偿付资金,再按协议的规定将其偿付给证券的投资者。具体来说,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定期(如每周或每月)监察相关合约的遵守情况;向投资者偿付本金和利息;将闲余现金进行投资;定期向投资者提供报告等。 7.投资者
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成为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以机构投资者作为需求主体,不仅能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而且由于其在资金运用上具有的长期性,有助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长期稳定及证券化产品期限结构的合理化。
(六)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特点 1、破产隔离
资产证券化在法律制度上的创新在于,通过把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破产隔离”,实现证券化投资者的权益与发起人的信用状况的分离,从而避免了发起人
破产对证券持有的影响,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破产隔离是证券化交易的特征之一,也是影响交易是否成功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它要求当原始权益人破产清算时,证券化资产的权益不作为清算财产,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现金流仍能按照交易契约规定支付给投资者,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实现破产隔离决定于两个主要因素:1)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2)在交易结构中设立SPV。 为了避免破产可能对证券化资产产生的不利影响,原始权益人需要将证券化资产以真实销售的方式出售给为证券化交易而特别设立的公司。判断真实销售的主要标准是出售后的资产在原始权益人破产时不作为法定财产参与清算。这取决于各国法规的解释和法庭判例。如果转让在法律上不能确立为真实销售,而是抵押融资的话,特定目的实体将难以利用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收益及时支付投资者本息,造成投资者对证券化资产的请求权受到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2、信用增级
SPV在接收了资产池中的资产后,往往要对资产池中的资产采取信用增级措施,这一方面是为了使将要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达到一定的投资等级,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信用增级包括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两大类。外部信用增级是指由外部第三方提供的信用增级工具,其常见的形式包括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内部信用增级是用基础资产中所产生的部分现金流来提供的,其常见的方式有建立优先/次级结构、超额抵押和利差账户等。 (七)资产证券化的优势
1、融资人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主要动力
(1)资产证券化的使用可以为发起人提供一条传统融资方式之外的融资渠道。首先,资产证券化在融资上可以摆脱企业甚至资产本身的信用条件的限制,
从而可以降低企业融资的门槛。其次,资产证券化在设计上比传统融资方式更加灵活多变,可以设计出各种满足投资人需求的产品。最后,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信用级别较低的发起人以高信用级别对应的融资成本开展融资,这是资产证券化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2)发起人将资产让给SPV,可以改善资产负债表状况;同时发起人又能通过服务费的名义收取利差,并通过加快资产周转率来提高资本回报率等。 2、投资人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要动因
(1)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出现给投资者带来选择更多优质资产的机会。经过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的资产支持证券往往具有风险低、流动性强、收益高的特点,对投资者很有吸引力。
(2)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计灵活。可以按照不同投资者的投资意愿、资金实力及风险偏好等量身定制不同种类、等级、期限和收益的投资产品,这是其他投资产品很难做到的。而且,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种类繁多,一般投资者以前无法参与的资产项目,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参与进来。特别是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购买资产支持证券不仅可以优化自身的资产结构,而且可以突破某些投资限制,可谓一举多得。
(3)投资人能够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如果投资人向发起人直接发放贷款,所形成的资产流动性很低;如果投资人购买发起人直接发行的债务证券,由于发起人自身资信程度的限制,流动性也偏低。资产支持证券由于其等分性、高信用等级和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能力,为投资人提供了较高的流动性。
(4)投资人能够降低投资风险。投资人以“破产隔离”的资产组合为保障,极大地减少了发起人发生接管、重组等情况所带来的风险;投资人购买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实现投资多样化,分散投资风险。 (八)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和对策
证券化产品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既具有普通固定收益证券的风险特征,又具有其特殊性。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及时支付本金和利息。一般的信用违约的形式为期间违约(Term Default)或者到期违约(Maturity Default),前者往往由于净现金流多次无法覆盖当期本息,后者常常由于无法偿付本金。
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深入,大量城商行开始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当前银行不良贷款率逐渐上升的背景下,信用风险的测算和控制尤为重要。同样,信用风险也是汽车贷款、信用卡和小额消费贷款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要风险来源。
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同样需要分析和测量风险状况,确定风险防范的目标,选择合适的测量和工具。信用增级是控制资产本身信用风险的重要环节,前文已经提及。另外,目前我国衍生品市场上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对冲工具,随着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等产品的发展,可在证券交易中通过购买衍生品对冲信用风险。 2、早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