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前端基础资产实行穿透原则,判断是否符合负面清单管理要求,避免通过嵌套多层交易结构,规避负面清单监管要求。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控制可资产证券化资产范围。 (3)穿透基础资产的原则。
由于基础资产往往是多笔分散的资产池,底层基础资产的资产类别、风险属性各不相同,必须穿透交易结构看底层基础资产是否符合负面清单管理的要求。如对于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业务而将收益权转换为债权的,对采用双SPV结构绕过“负面清单”的,必须实行“穿透原则”。 (4)强化资产端尽职调查原则。
资产证券化业务为投行类业务,是在资产负债表左边进行融资,尽职调查重点落在资产端,需寻找可产生稳定、持续、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如信贷资产、自持物业;而传统融资如企业贷款、债券是在资产负债表右边的融资,尽职调查重点落在负债端,考察公司的整体信用、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因此,资产证券化业务要求管理人尽调的重点从负债端转到资产端,强化对基础资产的界定和管理,并锁定资产产生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