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技术机会损失,甚至是巨大的商业机会损失。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一方面由于信息科技的进步日新月异,通过技术扩散传导到国内的技术可能已经落后;另一方面由于不具备主导整个信息产业发展的实力,即使今天使用的技术是先进的,但明天发达国家通过技术变革产生了革命性的替代品,使我国网络金融发展始终处于追赶状态。 2 .系统安全风险
网络金融是基于全球电子信息系统基础上运行的金融服务方式,硬件及软件等出现故障或事故会引发新形式的风险。系统安全风险主要是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大量运行于金融业而它们自身仍缺乏足够的完备性所导致的,表现为电子网络设备的硬件性能差、软件可靠性能低、通讯线路故障等。例如,有的系统在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只有通过不断升级、打补丁来弥补,但在发现问题之前实际上已经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3 .网上黑客攻击风险
网络金融交易的运行必须依靠计算机和因特网,所有交易资料都在计
算机中存储,网上信息的传递很容易成为众多网络“黑客”的攻击目标。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电脑黑客对因特网的攻击十分猖獗,有些已经发展成为有组织的行为。他们往往针对因特网自身的一些缺陷,利用更为高超的方法和工具破坏网上数据,给网络金融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即使在网络技术最发达的国家——美国,金融网站被黑也屡见不鲜。据新华社20011 年6 月中旬的一份报道,由于信息安全漏洞,恶意黑客侵入为万事达、维萨和美国运通卡等主要信息卡服务的一个数据处理中心,窃取了约4000 万信用卡用户的账户号码和有效期信息,仅在万事达失窃的 1390万个信用卡账户中,就有至少6.8 万名用户举报账户已被人盗用消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恶劣影响。 在我国,由于金融机构所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硬件设备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极大部分均由国外引进,使我国金融界在这些设备与系统的性能方面掌握不全面,在防犯来自发达国家的黑客袭击时存在先天不足。 4 .计算机病毒破坏风险
计算机病毒是一种人为编制的程序,能在计算机系统运行的过程中自身精确地拷贝或有修改地拷贝到其他程序体内,给计算机带来某种故障或使之完全瘫痪。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大大加快了电脑病毒的传播速度,扩大了传播范围。而且计算机病毒技术正朝着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这就使得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性更大,金融系统对此决不能等闲视之。因为病毒的入侵往往会造成网络主机的系统崩溃、数据丢失等严重后果。对这些病毒如不能有效防范,将可能毁坏所有数据,给网络金融带来致命的威胁。 5 .技术操作风险
技术操作风险是属于金融从业人员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缺乏所造成的风险。随着技术的进步,金融机构职员知识结构和管理技能无法适应所采用的新技术,造成技术更新慢,管理技能跟不上新技术发展,经常出现操作上的错误。一些计算机知识缺乏的金融从业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操作时往往很吃力,并且极易犯低级错误,更糟糕的是犯了错误不知道或知道错了但表达不清楚,给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带来很多麻烦。 我国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虽然这些年通过培训技术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仍然不能满足网络金融发展的要求。表现在使用电子网络的过程中操作不规范,主要有口令保护不严、用户权分配紊乱、网络设置不合理、对数据包加密程度不高等,这些都会加大风险隐患。
三、网络金融的风险放大效应
网络金融之所以较之传统金融具有更大的风险,不仅因为网络金融带来了上述新的风险,而且因为网络对传统金融风险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放大作用。
第一,在网络空间中,所有经济活动表现为货币信息的传递与调拨。在网络内流动的已不是货币资金,而是代表货币资金的数字化信息——电子货币,该信息所代表的货币量远远超过了实际的货币拥有量。 第二,高科技网络技术所具有的快速远程处理功能,虽然为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但也使支付、清算风险的国际性波及速度加快、范围更广。风险的积聚与发生可能就在同一时间内,使预防风险变得困难。在“有纸化”结算中,对于偶然性差错或失误,有一定的时间进行纠正。而在网络金融系统中,这种回旋余地大大缩小,加大了错误的扩散面和补救成本。
第三,网络金融的整个交易过程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金融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导致中央银行难以准确了解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造成信息不对称,使风险集聚速度加快,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
第四,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增加了。在一国国内,原先可以通过分业、设置市场屏障或特许等方式,将风险隔离在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中,分而化之。但在网络金融中,这种“物理”隔离的有效性正在大大减弱,各国金融业务和客户的相互渗入和交叉,使得国与国之间的风险相关性正日益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