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四川农业大学普法宣传小分队暑期社会实践农村普法宣传材料
21世纪是法治社会,我们国家也正从各个方面努力促进社会法治文明,法律不但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武器,同时也必将成为我们工作生活的重要准则。而且每天,在全国各地,侵犯农民合法权利的事情都在发生,农村、农业、农民更需要法律的保护。在此,我们摘取一些农村常见的法律常识,以期待能为您带来帮助。
◎婚姻家庭方面,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超生子女征地补偿分配是否享有权?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法律规定,一对夫妇只准生育一定数量的子女。超生的子女是指超过法律规定准许生养小孩的范围额外生养的小孩。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超生小孩的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一定的处罚。所以,对于超生子女,如已接受了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进行了户口登记,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有权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如处罚未到位,户口未登记,则不应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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