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㈠有章不循,内控制度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人员相对不足,部分网点平时只有2人留社办理临柜业务,导致很多会出基本制度无法执行,更谈不上实行平行交接,互相制约等,基本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使部分人员失去了有效制约,特别是3人社;二是内控制度坚持不严,特别是在信贷上,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审贷小组流于形式等;三是农村信用社内部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内控文化,部分职工害怕与违规违纪行为做斗争,对违规
行为不加以制止,或者及时向上级反映,为引发经济案件提供了温床;四是基本制度不落实,导致“十案九违规”的现象仍然存在。县(区)联社虽配备了稽核监察部门,每年开展各项检查也不少,但有些检查走过场的多,真正沉下来扎扎实实动真格的检查少,习惯代替制度、人情代替制度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使一些问题没有及早暴露,问题越积越多、越积越大。
如:2010年8月,绵阳商业银行发生的一起解款员兼尾箱管理员盗窃钞箱现金72.86万元的案件,就是典型的有章不循、内控执行不力的案例。虽然该行《金库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解款员不得进入金库现金保管区”,但实际操作中又安排解款员兼尾箱库管员,使其在两个不相容的岗位混岗工作,造成岗位之间不能互相制约,为其作案提供了机会,而另一名解款员途中擅自下车回家,未执行“上门收款实行双人点收、双人封箱、上双锁条、双人押运、双人交款”的规定,是导致该案发生的另一主要原因;当然,解款员和库管员及驾驶员均未认真履行职责,联社检查履职不到位,人员排查工作不深不透等也为该案的发生提供了机会。
㈡重业务经营,轻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一些农村信用社职工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驱使下,淡忘了工作责任感和服务宗旨,成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俘虏。当前,有的职工自身道德约束差,贪图吃喝玩乐,还有的职工作风飘浮,不注重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对不规范的账务和他人的违规行为不但不加以抵制,反而还加以效仿和“创新”,直至酿成案件和事故,甚至
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二是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只顾给职工定指标、压任务,却忽视了对人员的管理,缺乏对职工政治思想、法规法纪、职业道德的正确引导和教育,造成一些职工的思想觉悟和警惕性不高,使一些意志薄弱者心态扭曲,在社会物欲和虚荣心的诱惑下,把工作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致使各种违规和违法行为得以长期潜伏,并逐渐暴露产生;三是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以前,农村信用社由于进人渠道不合理,存在“关系户”、“家族化”的现象,使一些文化素质不高、思想品德不好的人员流入了信用社,加上信用社整天忙于业务工作,组织员工学习的时间相对较少,很少做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一些不健康的东西逐步在一些思想意志薄弱的员工脑海中生根。 3、内部管理不规范,权力缺乏制约监督
一是重空凭证管理不严,部分信用分社出纳对开出的现金支票这一重空凭证管理不严。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开出的现金支票到主社提现,出纳应及时与分社主任衔接,保证双人当日提现,并做好相应登记,对于提回的现金应当面点清并入帐,做到帐实、帐款相符。有的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不按规定登记、领用、销号,致使印章管理失控,账务管理不严等。。二是农村信用社本身内控制度还不健全,加上现有的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又缺乏严格的管理,权力缺乏制约监督。比如,有的信用分社主任既是领导又是信贷员,贷款发放、财务开支审批等一个人说了算;有的包片信贷员在开展背包下乡、送款上门服务中,集存款、贷款、出纳、记账业务于一身,极易诱发经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