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情况
贵单位为境外的 (总机构名称)在中国设立的机构,本纳税年度向总机构支付的与本机构、场所有关的管理费共 XXXXXX元,其用途为 。
(要说明管理费列支的依据、管理发生期和实际支付期是否一致,以及实际列支额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等情况。如属于外国银行分行列支的总机构管理费,还应说明按税法计算摊列总行管理费的方法。)
(八)企业非货币资产投资收益情况
贵单位于XXXXXX年以 (实物、无形资产、其他非货币资产)形式向 单位进行投资。XXXXXX年实现净收益XXXXXX万元。
(九)企业接受捐赠大额非货币资产情况
贵单位XXXXXX年接受 单位捐赠的非货币资产 (资产名称),价值XXXXXX元。
(十)境外投资情况
(十一)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或收取管理费情况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以管理费形式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XXXXXX元,不得在税前扣除XXXXXX元;与母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并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同时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而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XXXXXX元,税前扣除XXXXXX元。 (十二)其他需说明事项
主要披露:注册税务师在审核过程中对被审核单位存在问题的重要性作出专业判断,并考虑进行披露的其他事项。
七、备注说明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审核时,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有选择性地进行说明,也可在此范本上进行删减。(以上审核事项说明涉及的税收相关文件均为参考文件,实际出具鉴证报告时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