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沟龙尾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治理好矿井瓦斯灾害,做到防患于未然,圆满完成2011年各项方针目标,并能在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效控制局面,排除影响,减少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编制《2011年一通三防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如下,望有关科室接到本计划后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及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 指 挥:蔡永生 副总指挥:姚胜利
成 员:乔忠平 李 君 刘有官 马 宏 生产技术科﹑
安检科﹑机电科﹑一通三防科负责人及施工队组负责人。
二、处理事故中各有关人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1.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公司执行董事、总工程师,煤销国电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左云县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经理未到时,公司值班经理全权代理。
2.公司总工程师:是经理处理灾害、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发生灾害事故时,总工程师有权从公司所属各单位调集物资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3. 煤销国电能源公司总工程师:在不妨碍经理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险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煤销国电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采取措施从煤销国电能源公司所属各公司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
4.煤业公司总工程师:在不妨碍经理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险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采取措施从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 5.各有关副经理: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和处理事故中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经理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所用人员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6.左云县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其他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指挥部,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7.安全副经理: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8.经理助理:按照经理命令调整通风系统,改变通风方式,改变通风机的运行状态。
9.生产技术科科长:按照经理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经理进行抢险和灾害事故处理。
10. 机电科科长:根据经理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1. 安检科科长: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负责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12.公司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值班经理、公司调度主任、经理、
总工程师、煤销国电调度、煤业公司调度、集团公司调度室、矿山救护队,并按照本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表》(见附表一)及时按顺序通知相关人员到公司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经理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3.调度值班人员、矿灯和自救器发放人员:配合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指挥部。
14.井口检身工:严格进行井口检身,对未持经指定的副经理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严禁其入井。
15.有关的区、队、班组长(包括项目部):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6.地测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经理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7.安检队队长:负责井下通讯和井下监测工作。保证井下现场有完好畅通的电话。
18.通风队和防尘队队长:通风队队长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防尘队队长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完成与通风有关的其它任务。
19.运输队队长:负责将遇险人员从副井及时运送到井上指定地点;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20.供应科科长:根据经理命令,及时准备好需要的抢救器材,并保证其及时到位和正常运转,杜绝随意挪用。
21.公司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必要时向其他医院求援。
22.综合科科长: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的妥善处理。
23.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工业区,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根据经理命令组织保卫人员配合完成有关救灾任务。
24.通信维护人员:接到调度室的事故通知后,要确保调度指挥中心与井上下通信线路畅通无阻。
25.救护队:在处理事故时应本着有利于控制事故,不使事故扩大;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又不致威胁其它地点工作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