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业务实用操作手册(4)

2019-03-28 16:40

4、外经贸部门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经批准生效(外经贸局盖章)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如是外商独资企业只需章程)。

企业办理外汇登记应注意的事项:

1、企业法人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30天内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外汇管理局在审核上述材料,确认有效后,办理外汇登记并向企业颁发《外汇登记证》。 一般情况下,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外汇登记时,可同时办理资本金账户开户核准手续,不需另行提交审核材料。如果已办理《外汇登记证》,仅申请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的,也应先经外管局审批,审批时应向外管局提供下列材料:

(1) 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申请书(外管局有专门格式,可在现场填制并盖章); (2)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外经贸部门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6) 经批准生效(外经贸局盖章)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外商独资企业只需章程)。

开户企业持外汇局核发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 ),向我行申请开户,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外汇账户开户申请书(我行有专门格式);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我行有专门格式); (7)贷款卡(原件和复印件);

(8)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印鉴卡一式三份。

5、外汇资本金账户的用途有哪些?

收入项下:核定限额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汇入的资本金;

支出项下: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出和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下的支出。 6、外汇资本金账户可以收付外币现钞吗?

不能,据《境内机构外币现钞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下不得收付外币现钞,因此外汇资本金账户严禁进行现钞收付活动。 7、外汇资本金账户是如何进行限额管理的?

(1)外汇局对外汇资本金账户核准的最高限额,不是指账户余额,而是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贷方累计发生额(不含资本金存定期存款划回和利息进帐);

(2)如果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汇入的资金超过核定的最高限额的,且超过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1%,或者绝对数额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我行不能直接办理资金入账手续,而应及时与收款人取得联系。如确实是资本金增资的,应请其先至外汇局办理增资手续;如系汇错账号的,由收款人与汇款人取得联系,

汇款人到汇款行办理修改手续。

8、企业如何办理资本金账户的增资手续?

企业应持以下材料到外汇局申请,我行凭外汇局签发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办理资本金账户变更限额的手续:

(1) 账户变更申请书;

(2)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 新的营业执照;

(4) 新的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和外经贸部门的批文; (5) 资本金账户银行对账单;

(6) 原开立资本金账户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7) 外汇局出具的外债注销证明及其外债专户余额对账单(如把其外债转

为增资)。

9、如何办理外汇资本金结汇?

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现已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审核办理。资本金账户以外的其他资本项下的外汇资金结汇,仍须报外汇局核准。

(1)单笔结汇金额小于或等于20万美元的企业凭以下材料到我行直接办理:

A、支票;

B、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申请表; C、外汇登记证原件。

结汇金额可直接入人民币账户,也可直接汇出,但该企业在办理下一笔结汇时,应提供上一笔结汇资金的用途明细清单。

(2)单笔结汇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除了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A、相应的付款通知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B、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命令。

金融机构可将结汇的人民币资金转经该企业的人民币账户暂时过渡,但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最终收款人。

资本金结汇的审核原则:

(1)结汇金额超过贷方累计发生额的不予结汇;

(2)结汇金额超过账户余额的不予结汇(即资本金账户余额); (3)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不予结汇。(外汇登记证年检核证情况及企业经营范围,未参加上年度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结汇仍由外汇局审核。)

10、企业如何办理资本项目专用账户的关闭手续?

企业如需关闭资本项目外汇专用账户,应先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关户”)到我行办理,同时应提交我行“账户撤销申请书”,退还开户时的开户申请书及印鉴卡,结清账户余额,账户余额的处理依据外汇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的规定办理。 11、何为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

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企业经常项目下对外结算专用账户。 12、单位如何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

境内机构到外汇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登记时应向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境内机构在外汇局已有基本信息的,不必再行登记):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境内机构在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后,向我行申请开户,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外汇账户开户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内资企业为“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独资或合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涉外收入申报单,或者结汇水单和收账通知)(如有);

(5)《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如为外商投资企业); (6)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我行有专门格式); (7)贷款卡(原件和复印件);

(8)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印鉴卡一式三份。

13、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的开户程序如何?

我行为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审核境内机构提交的开户材料;

(2)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境内机构是否已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境内机构的基本信息已登记,且与实际情况一致的,我行打印查询结果(与境内机构的开户资料一并留存),为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3)我行为境内机构开户后,须于次日按照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数据的要求将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外汇局。

境内机构的基本信息未登记或登记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我行不得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应通知境内机构到开户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或变更手续。

14、境内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何变更?

境内机构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外汇局办理境内机构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境内机构应向开户地外汇局申请机构基本信息变更时,应向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变更通知书。 境内机构提交材料如实的,外汇局予以变更。

15、什么是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国际海运及船务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项下暂收代付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2)国际承包工程、国际劳务合作、国际招标项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3)国际邮政汇兑项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4)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经常项目单方面转移性质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如捐赠、援助外汇账户。

(5)临时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如大型国际会议、运动会、博览会、展览会等需开立外汇账户的;

(6)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特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申请开立国际海运及船务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项下暂收代付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国际承包工程、国际劳务合作、国际招标项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国际邮政汇兑项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我行应确认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上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境内机构申请开立具有经常项目单方面转移性质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我行应确认境内机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境内机构申请开立临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如大型国际会议、运动会、博览会、展览会等需开立外汇账户的,我行应确认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上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或境内机构能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对有关项目的批准文件。

如境内机构同时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应当分别开立。

16、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用途? 收入范围: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支出范围: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和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及国际承包工程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收支范围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确定。

17、境内机构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离岸账户间的资金划转需注意什么?

境内机构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境外法人和自然人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离岸账户间外汇资金划转,应当按照向境外付汇或从境外收汇,凭《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办理。 18、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的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目前已经取消限额管理。 19、境内机构如何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关闭手续?

境内机构可直接到我行办理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手续,应提交我行的“账户撤销申请书”,退还开户时的开户申请书及印鉴卡,结清账户余额。

境内机构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如还开有其它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账户内资金可以转入其它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终止营业者,其闭户账户余额应进入清算程序,属于外方投资者的,按规定办理转移或汇出,属于中方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汇或入账。 20、企业如何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

在我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或保函的境内机构,以外汇形式缴存保证金,可以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的收入范围为从该单位外汇账户转入或以人民币购汇的外汇保证金,支付仅限于该保证项下支付,如有多余款项,按照原途径退回。 21、境内机构提前购汇有何规定?

(1)有真实贸易背景且有对外支付需求的境内机构可提前购汇,将外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2)境内机构办理贸易项下提前购汇手续,应当凭《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外汇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办理,并存入其

在购汇我行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我行在为境内机构办理提前购汇时应审核相关单据并做详细记录。

(3)境内机构在对外付汇时应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4)境内机构提前购汇入账的外汇资金,应统一纳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

22、如何办理因公出国购汇?

因财政预算内的非贸易非经营性人民币限额售汇由中国银行独家办理,我行不能办理财政预算内单位的因公出国用汇的购汇手续。

对于财政预算外单位的因公出国购汇,我行应审核单位提供的书面申请、出国任务批件或者赴港澳任务批件、出国团组用汇预算表后办理,审核时应注意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以及预算标准和内容是否符合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因公出国购汇只能在出国前由组团单位统一购汇,不能事后补办。

23、外商投资企业应持何种材料办理自外汇账户中提取员工境外差旅费?

如自外汇账户中单笔提取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应持书面申请、董事会决议、完税证明、已办妥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出国用汇预算表直接到我行办理;如单笔提取现钞金额超过等值1万美元以上,企业应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予以核准,我行凭外汇局签发的核准件办理提取手续。 24、同城外汇资金是如何划转的?

同城外汇资金的划转通过我行在同城开立的同业往来账户进行划转。 我行同城同业往来账户的开户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合作银行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余杭支行 账号及币种:

港币:804031975708023013 美元:804031975708023014 日元:804031975708023027 欧元:804031975708023038 英镑:804031975708023012

第四部分 国际结算业务

1、什么是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是用于清偿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以最科学、有效的方法来清算国际间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国际结算业务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支付手段、结算方式和以银行为中心的划拨清算。

国际结算的方式主要分为汇款、托收、信用证等类别。 2、什么是汇款结算方式?(METHODS OF REMITTANCE)

汇款结算方式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付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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