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按信用证的特殊功能分为:可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 28、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主要关系人有哪些?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即进口商,其根据贸易合同所订立的付款条件,向其往来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2)开证行(ISSUING BANK):是应申请人的要求和请示或以其自身名义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当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全部提交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便构成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
(3)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有权依照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提交汇票及/或单据要求兑取信用证款项的人,也是有权享受信用证利益的人。
(4)通知行(ADVISING BANK):通知行应合理谨慎地验核信用证表面真实性,然后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
(5)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行的授权,对其开证加以保兑,使自己承担与开证行相同责任的银行。
(6)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开证行开立议付信用证,需指定一家议付行,议付行审单无误,即可垫付汇票/单据款项扣减利息,将净款立即付给受益人。它对受益人的付款是有追索权的。
(7)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指被指示或被授权按照开证行发出的偿付授权书提供偿付的银行。信用证货币不是开证行所在国家货币,而是第三国货币时,为了便利资金调拨,即可授权第三国货币清算中心的一家代理行或联行作为偿付行。
(8)索偿行(CLAIMING BANK):指信用证项下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并向偿付行提交索偿的银行。 29、信用证的格式和内容一般包括什么?
首文部分:
(1)开证行名称、地址(ISSUING BANK’S NAME AND ADDRESS) (2)开证日期(DATE OF ISSUE) (3)信用证类型(KINDS OF L/C) (4)信用证号码(L/C NUMBER) (5)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6)通知行(ADVISING BANK) (7)受益人(BENEFICIARY)
(8)信用证金额(L/C AMOUNT)
(9)有效日期和地点(EXPIRY DATE AND PLACE OF THE CREDIT) 正文部分:
(1)汇票条款(DRAFT CLAUSE)
(2)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3)单据条款(DOCUMENTS CLAUSE)
(4)其他特别条款(OTHER SPECIAL CLAUSE) 尾文部分:
(1)开证行对指定银行的指示条款(INSTRUCTIONS TO NOMINATING BANK) (2)开证行承诺付款条款(THE ISSUING BANK’S UNDERTAKING/ENGAGEMENT CLAUSE)
(3)开证行名称和签字(ISSUING BANK’S NAME AND SIGNATURE)
(4)法律依据条款(THIS DOCUMENTARY CREDIT IS SUBJECT TO THE UCP500)
30、信用证业务的一般处理程序是什么?(以全套正本海运提单为例)
(1)进出口双方签订贸易合同,规定付款方式为信用证。 (2)进口方按规定于指定时间向其所在地的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申请开证。 (3)开证行审核开证申请书,选择位于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做通知行,开出信用证。
(4)通知行根据UCP500规定,确认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出口方)。
(5)受益人在接受和审核信用证后,应在信用证规定的装期内备货装船,并取得和缮制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按信用证要求,向指定银行交单,可以要求押汇或收妥结汇。
(6)寄单行在审单无误后,向信用证中指定的偿付行、保兑行或开证行寄单索汇。
(7)开证行或保兑行验单后,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接受单据,偿付寄单行;寄单行收到款项后付给受益人。
(8)同时,开证行向申请人提示单据,要求申请人付款赎单或承兑;申请人在办理付款或承兑后取得全套单据凭单提货。 31、信用证业务中一般要求受益人提交哪些单据?
商业发票(或是其他形式的发票)、海运提单(有时是空运提单等)、装箱单(重量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产地证、出口许口证、检验证明、通知、电抄和收据等。
32、开证申请人在填制开证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1)开证申请书所列条款应与买卖合同条款相一致;
(2)申请书所要求的其他单据(申请书印就项目中没有的)的名称,制单方法及传递方式等,应本着简单、适用、准确的原则书写;
(3)不得将与信用证无关的内容和合同中过细的条款写入申请书中; (4)不能将模糊的、模棱两可的,可作弹性解释的或有争议的内容写入申请书。
33、如何修改信用证?
信用证申请人应填写“修改信用证申请书”,提交给开证行。根据审核无误的修改申请书,开证行缮制修改文件,内容应包括信用证号码、开证金额、开证日期、修改次数、受益人名称以及具体的修改内容等。由开证行通知原信用证通知行转告受益人。
34、受益人是否可以部分接受信用证修改书的内容?
受益人不能部分接受信用证修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不接受。 35、什么是信用证软条款?
“软条款”又称“陷阱条款”,是指开立信用证时故意附加一些条款,赋与开证人或申请人单方面的权利,可以随时解除付款义务,这些条款主要有:第三方验货条款、要求1/3套正本提单直接寄开证申请人条款、信用证暂不生效条款等。
36、什么叫议付?
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于汇票及/或单据给付对价。仅审核单据,而未给付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37、简述信用证项下不符点单据处理的几种方法?
如果客户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客户能够更改的,我行应退交客户更改后出单。
如果客户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客户不能或不同意更改的,我行将要求客户出具担保书后,按下列方法处理:
(1)向境外银行电提不符点,等境外开证银行同意接受不符点后出单; (2)在寄单面函中表提不符点出单;
(3)如单据存在严重不符点,可按托收方式出单。
38、支行在收到国际业务部进口信用证项下到单通知后,应做如何操作?
支行应将进口到单通知书和全套复印单据送交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我行规定的时限内(三个工作日)审核单据。开证申请人审核单据后,将承兑通知书返回我行,确定是否对外付款,如同意付款并落实全部付汇资金后,我行可将正本单据送交申请人;如不同意付款,申请人需提出合理的单据不符点,经我行审核确认后,可以对外拒付。
39、企业在我行办理外汇业务是否必须开立外汇账户?
不是。企业可以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也可以不开立外汇账户,只要企业已在我行支行开立有人民币结算户并具有自营进出口权即可办理外汇业务。
企业在我行未开立外汇账户首次办理外汇业务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内资企业为“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独资或合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涉外收入申报单,或者结汇水单和收账通知);
(4)《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如为外商投资企业); (5)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我行有专门格式); (6)贷款卡(原件和复印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印鉴卡一式三份;
40、国际结算业务中,常用的英文缩写有哪些? 国际结算业务中,常用的英文缩写有: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价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价 B/L(BILL OF LADING)提单
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承兑交单 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 L/G(LETTER OF GUARANTEE)保函 M/T(MAIL TRANSFER)信汇
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 T/R(TRUST RECEIPT)信托收据
第五部分 融资贷款业务
1、什么是贸易融资?
贸易融资是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相关的资金融通或信用便利。我行的贸易融资产品主要有: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打包贷款、提货担保等。
2、贸易融资与普通流动资金贷款相比有哪些主要特点?
(1)贸易融资类型一般为交易性资金融通; (2)交易关系比较复杂,涉及的当事人较多; (3)融资期限一般较短,属短期资金融通; (4)市场预测相对来说较易判断;
(5)银行收益较高,融资风险相对较低。
3、我行现对信用证业务下主要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1)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融资方式:减免保证金开证、进口押汇等; (2)出口信用证项下的融资方式: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等。 4、什么是减免保证金开证?
减免保证金开证是指企业在进口开证时,可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采取担保、抵押或贷款承诺等方式解决。
落实信用证保证金的方式:
(1)收取足额人民币保证金并转入保证金账户; (2)收取足额外币保证金并转入保证金账户;
(3)采取减免保证金方式,减免部分采取担保、抵押或贷款承诺等方式解决。
5、企业申请办理减免保证金开证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1)开证申请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经营的进口商品在批准经营范围之内;
(2)系“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在册企业或已办妥“进口付汇备案表”;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外经贸部等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了进口许可文件(如需)、进口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或有效凭证;
(4)在本行有人民币或外币存款账户,落实开证保证金; (5)信誉良好,资金实力强,具有到期支付能力;
(6)以前应付我行贷款本息已按时清偿,没有发生过我行垫付资金现象,无其他不良业务记录;
(7)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措施。 6、减免保证金开证的一般程序如何?
(1)开证申请人办理减免保证金开证业务,向其业务往来的余杭农村合作银行支行业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减免开证保证金申请书》、《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人承诺书》、进口业务合同(如属代理进口业务,还需同时提供代理协议)、有关进口证明文件(如需)、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保证人或抵(质)押的有关资料、以及本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支行业务部受理减免保证金开证业务后,应对开证申请人的开证资格、资信状况、贸易背景进行调查,并按规定的保证金收取比例,要求客户交存足够比例的保证金,不足部分应提供有效担保;
(3)支行经办人员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可否同意开证、开证的额度、保证金的比例、敞口保证的形式等,并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开立信用证审批书》报支行行长审核。行长审核后签署支行意见,将开证资料提交总行国际业务部;
(4)总行国际业务部对开证资料进行技术审查,主要从外汇管理政策和国际惯例角度对相关文件和单据进行审核;
(5)总行国际业务部审查后拟同意办理的业务,审查人员应对开证金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提出倾向性意见,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和开证申请人签订《减免开证保证金合同》,根据《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的内容对外开立信用证,同时敞口部分扣减相应授信额度;
(6)国际业务部通知经办支行或开证申请人领取信用证副本。 7、什么是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开立后,银行在掌握进口货权的前提下,在申请人对外付款时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8、企业申请办理进口押汇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1)押汇申请人是我行开出信用证项下的开证申请人或我行进口代收业务的付款人;
(2)进口押汇申请人是我行国际结算业务基本客户或我行拟重点争取的重点客户;
(3)在我行开有人民币或外汇账户;
(4)信誉良好、在我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没有逾期贷款等不良业务记录; (5)具有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9、进口押汇的金额和期限如何确定?
进口押汇最高金额不超过境外银行来单索汇金额;进口押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
10、进口押汇的一般程序如何?
(1)进口商如需办理进口押汇,应向其业务往来支行业务部提出进口押汇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进口押汇申请书》、加盖其有效签章的《信托收据》、包括正本海运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进口付汇备付表、代理协议、相关进口批件正本或复印件及我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国内外销售合同(如需),开户行及账号等;
(2)受理支行收到进口商提交的上述资料后,对申请人进口押汇可行性进行调查,着重了解申请人资信、进口货物情况;代收项下必须严格审核是否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