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无偿调入(按调出单位帐面价值+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
G、盘盈 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入帐价值:1)市价-依新旧程度估计的损耗;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1不可使用情况下) (1)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H、出包工程 (1)付款或补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x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完工交付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I、租入(暂略) J、融资租赁
(1)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安装的租入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分期付融资租赁款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3)期满,资产产权转入企业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费用暂略 2、固定资产折旧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 贷:累计折旧 A、年限平均法(略) B、工作量发(略) C、双倍余额递减法
第一年=固定资产价值* 2/使用年限 第二年=(固定资产价值-已提折旧)*2/使用年限 依此类推
倒数第二年=(固定资产价值-已提折旧-净残值)/2=最后一年 D、年数总和法(扣除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总年数(即分母数)=n(n+1)/2 即[n+(n-1)+?+2+1] n为预计使用年限
分子:第一年=n;第二年=n-1???依此类推 倒数第二年=2;最后一年=1 举例:
(1)可使用年限为8年
分母=8*(8+1)/2=36 第一年比例=8/36,第二年比例=7/36 3、后续支出
(1)汽车修理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固定资产装修,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两次装修之间提完折旧,未提完,一次全部记入营业外支出) 4、处置
第一步: 借:固定资产清理[数值=净额+税费]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支付的费用 第二步:分以下情况:
A、投资转出 借:xx投资[如长期股权投资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B、捐赠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C、债务重组 借:应付账款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有损失时] 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本公积--债务组收益[有收益时] D、非货币性交易换出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
贷:固定资产处理
C、D参照前例,双方均可能涉及“营业外收入-xx收益 (或支出-xx损失)” E、无偿调出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 F、盘亏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P129,书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最终处理完后,实质一样) G、出售、报废
(1)第一步,可能涉及“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出售收入和残料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3)保险及赔偿
借 :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清理后净收益处理 冲减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在建工程
长期待摊费用[已达预计使用状态]
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不属于筹建期间] (5)如为净损益,需要结转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期末计价(重难点,书本提及较少,注意符合计提减值的条件) 以固定资产帐面价值比较“可收回金额” 孰低法计减值准备。 (1)发生减值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以后期间“可收回金额”恢复
a、价值恢复后仍低于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固定资产至本期的帐面价值,因提减值准备造成的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累计折旧与提取减值准备后计提的累计折旧的差额,全部补提。影响的损益(营业外支出贷方)=恢复后的市值-当期帐面数
b、价值恢复后若高于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固定资产至本期的帐面价值,因提减值准备造成的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累计折旧与提取减值准备后计提的累计折旧的差额,全部补提。影响的损益(营业外支出贷方)=未提减值准备状态下当期价值-当期帐面数 (3)继续减值,继续提。
第七章 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
1.无形资产
①购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实际支付价款) 贷:银行存款 ②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投资双方确认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如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投资方账面价值) 贷:实收资本/股本
③接受捐赠(P140,书上先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借:无形资产(凭据金额+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相关税费) ④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
i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相关支出 借:无形资产(确定的实际成本) 贷:银行存款
ii研究开发费用(如材料费、直接参与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租金、借款费用等)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工资
⑤购入的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价款) 贷:银行存款 注:该项土地开发时 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⑥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 ⑦出售无形资产(即转让所有权)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⑧出租无形资产(即转让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发生的相关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如服务费,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⑨摊销(期限一经确定,不能改) 借:管理费用(自用的无形资产)
其他业务支出(出租的无形资产) 贷:无形资产(帐面价值/尚可使用年限)
注:无形资产摊销期: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若当期发生减值准备,则下期摊销额要按预计可收回金额和剩余可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则将其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⑩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比如取得专利权之后,每年支付的年费和维护专利权发生的诉讼费,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 ⑾计提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⑿
2.其他资产 ①长期待摊费用
应由本期负担的部分不得做为长期待摊费用。 i发生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ii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营业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第八章 资产减值
1、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与会计处理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总原则:企业在对资产作了减值测试并计算了资产可收回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则无需计提减值。 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减值准备(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 适用《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一、资产组的认定
(一)资产组的概念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的相关资产组成。资产是最小的、独立的现金产出单元。
【理解思路:①对于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原则是单项计提。比如:A、B、C三个机床,对三个机床计提减值准备,原则分别单项计提(又如:厂房、办公楼等);当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无法确定时,则无法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这时需要考虑资产组计提减值的问题。 ②资产组一定是最小的、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单元。
③“独立现金产出”是指能够独立生产产品,且有活跃的市场;如果其生产的产品没有活跃的市场,需要经过其他公司进一步的加工,则不能产生独立的现金流。有了现金流量,才能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二、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确定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时应考虑的因素:(重点)
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单项资产账面价值的确定有所不同:
单项资产:如,A设备一台,原价已知,计提的累计折旧已知(假定不考虑减值准备),则该设备的账面价值=原价-累计折旧。 1.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
①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如:A、B、C三项设备本身的账面价值的和。
②可以合理和一致的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金额。如将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资产组。 2.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无法确认资产组可
收回金额的除外。
(思路:一般单项资产计算账面价值时不涉及负债,当资产组扩大为一个分公司、事业部、生产线时,情况变得复杂,会涉及负债,通常计算账面价值时不考虑。)
如果在确定可收回金额时包含了负债的价值。这种情况下,则根据一致性要求,在确定账面价值时也应考虑相关负债金额。因为有时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密切相关,如果不考虑预计负债,可收回金额就无法确定。比如已经承诺的重组事项,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量时要考虑,这种情况下确定的可收回金额就可能是包含了负债的金额。 三、资产组减值测试
如果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注意:这里确定的是整个资产组产生的减值损失,最终要将该减值准备落实到各单项资产中。)
资产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 1.首先抵减分摊到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要注意,有两个资产是需要分摊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中的。一个是总部资产,另一个是商誉。
如:资产组本身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分配的商誉为100万元,此时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 1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那么该资产组发生减值损失200万元。根据分摊顺序的第一个规定。
首先,应该冲减商誉10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
贷:商誉——商誉减值准备 100 剩余的减值准备200-100=100(万元),在剩余的资产中进行分摊。 商誉是企业在合并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企业的超额获利的能力。商誉每期都需要作减值测试,具体测试时是需要分摊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的。
2.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比如,一项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其中含商誉20万元,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70万元,则应计提减值30万元,按照上面的思路,先抵减商誉20万元,剩余10万元再在资产组其他各项资产中按照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比例进行分摊。 需要注意一个约束条件:
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 ①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②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③零。
比如:A、B、C三台设备(假定B和C设备不能脱离A设备),将减值准备分摊后,三台设备的减值金额确定。假定已知A设备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50万元,原价为60万元(假定不考虑折旧问题)。计提减值金额为20万元。 A设备原值60-减值准备20=40(万元),40万元<50万元,根据上面的约束条件,A设备只允许计提10万元的减值准备。
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对约束条件圈3的解释:①当某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未来现金流量不可确定,应该以零为限。②某项资产未来现金流出量大于流入量时,现金流量可能为负,此时将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减至零为止。比如:某项资产发生减值,其账面价值为60万元,那计提减值准备只能计提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