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同轴电缆采购
招标编号:2017XSZFCG433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七年十一月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同轴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7XSZFCG433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同轴电缆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③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国内注册供应商。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11月10 日至2017年11 月17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 月4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7年12 月 4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公示。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 容 项目编号:2017XSZFCG433G 1 项目名称: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同轴电缆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2 邮 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 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 付款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4 半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其余待承诺的免费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交货期限:分批供货,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订单后15日内到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采购人: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 6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7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4日13时5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9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4日13时5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投标书:价格标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标5份,正本1份 、副本4 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10 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1
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2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总则
1、本次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同轴电缆采购,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广电总局
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③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国内注册供应商。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损害招标采购单位利益,由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招标采购单位无涉。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组成。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邀请函 (3) 投标方须知
(4) 采购货物需求 (5) 合同(参考样本) (6) 附件
6.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6.3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该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必要,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在发布过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用补充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将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告知。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应酌情推迟投标、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在网上通知每一投标方。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 8.1价格标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2)投标声明函(附件四) 8.2技术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附件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