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十六、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办、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函
致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标投标的一切事宜,并对 (货物名称) 进行投标。在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2、投标报价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价格标与技术商务标分开包装,包装封面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
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如果在评定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的投标保金可被贵方没收。
9、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组织授权书
致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 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全权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印刷体)
职 务:
被授权代表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