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表3.2.1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阴阳角 轴线位移 截面模内尺寸 层高垂直度 柱、墙、梁 基础 柱、墙、梁 层高不大于5m 大于5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方正 顺直 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 预埋管、螺栓 预留孔洞 门窗洞口 12 插筋 中心线位移 螺栓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移 尺寸 中心线位移 宽、高 对角线 中心线位移 外露长度 +10、0 底模上表面标高 项目 允许偏差值(㎜) 国家规范标准 省优质结构标准 5 ±5 ±10 ±4、-5 6 8 2 5 — — 3 3 +10、-0 +10 +10、0 — — — 5 +10、0 3 ±3 ±5 ±3 3 5 2 2 2 2 2 2 +5、-0 5 +5、-0 3 ±5 6 5 尺量 拉线、尺量 拉线、尺量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尺量 靠尺、塞尺 方尺、塞尺 线尺 拉线、尺量 拉线、尺量 尺量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尺量 检查方法 3.2.12模板拆除时,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侧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以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预埋件或外露钢筋插铁不因拆模碰挠而松动;
2.底模及其支架拆除,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3.2.12的规定。
6
底摸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表 3.2.12 构件类型 板 构件跨度(m) ≤2 >2,≤8 >8 梁、拱、壳 ≤8 >8 悬臂构件
3、预应力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及支架应在施加预应力以后拆除。 3.2.13 结构拆除底模、支架应依据施工技术方案对其结构上部施工荷载及堆放料具进行严格控制或经验算在结构底部增设临时支撑。悬挑结构均应加临时支撑。 3.2.14 模板的制作、安装和拆除,均应建立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验收制度。拆除的模板,应及时维修保养,清理干净,涂刷油或隔离剂,并分类整齐堆放。
32.15 模板工程质量初评检查方法,以观感质量为主、必要时对允许偏差值有疑项目辅以尺量。
观感质量初评检查主要是按照3.2节规定进行抽查,同时通过抽查拆模后的混凝土结构质量状况比照模板工程质量。
3.3钢筋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3.3.1评审钢筋工程,主要是抽查钢筋原材料、半成品加工和安装绑扎质量。重点抽查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位置、间距、数量、节点构造,接头连接方式,连接质量、接头位置、数量及其占同截面的百分率,保护层厚度等。节点构造和绑扎要求等项内容以及与结构相关的预应力筋配置、铺设和张拉等项质量。
依据项目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有关专业规范、标准,并按照本标准综合评价钢筋工程质量。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50 ≥75 ≥100 ≥75 ≥100 ≥100 7
3.3.2钢筋原材料(含钢筋、钢丝、预应力筋、钢绞线、钢板、型钢及焊条、焊剂等)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钢筋的检查和验收应按批进行,每批应有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并按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3.3.3钢筋原材料入、出库应有管理制度。应按进场批的级别、品种、直径、外形分垛堆放、妥善保管,并挂标识牌注明垛号、产地、规格、品种、数量、复试报告单编号、质量状态等。 3.3.4 抗震要求:
l、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为135o,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应不小于箍筋直径d的10倍。
3.钢筋连接接头不宜设在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可采用焊接接头或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应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o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截面面积之比。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②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梁端 、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
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③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
不应大于50%。
4、绑扎梁和柱的箍筋,应与受力钢筋垂直绑牢,每个箍筋弯钩的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相互间隔错开设置。
8
5.因缺少设计规定的钢筋品种、规格而采用其它品种、级别、规格的钢筋替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洽商手续。
3.3.5钢筋的调直、平直、冷拉、切断、弯曲、焊接等半成品加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应按工程使用部位和规格、形状分类堆放。有标识牌,注明钢筋编号、规格、尺寸和使用部位。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冷拔钢丝盘条,应采用调直机调直切断配料。热轧钢筋盘条,宜采用冷拉调直,应严格按照钢筋的级别、品种控制冷拉率。定尺直条粗钢筋局部弯曲可采用锤敲平直或卡盘校直,防止敲击损伤钢筋或采用冷拉措施。
2、钢筋切断配料,应以钢筋配料表提供的钢筋级别、直径、外形和下料长度为依据。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颗粒状、片状锈蚀和飞边、翘皮、裂纹损伤及泥浆油污。 用于对焊、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的钢筋,应将钢筋端头的热轧弯头或劈裂头切除,用于锥螺纹连接接头的钢筋应采用钢锯或无齿锯断,保证钢筋端头平直,直径无椭圆、钢筋顶端切口无有碍焊接和锥螺纹套丝质量的斜口、马蹄口或扁头。
3、钢筋弯曲加工的弯折角度大于或小于90o时,其弯弧内直径(弯心柱直径)和钢筋的形状、尺寸,均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箍筋弯钩两端平直部分长度相等,弯钩平整不扭翘。箍筋的内净尺寸,应确保主筋绑扎就位和保护层厚度。
设计要求受力主筋、构造筋有弯折或末端有弯钩者,其弯折点位置、角度和弯钩尺寸、平整度等应符合要求。
3.3.6钢筋安装绑扎质量,应保证钢筋级别、规格、直径、形状、尺寸、位置、排距、间距、根数、锚固长度、节点构造、绑扎搭接接头和保护层厚度等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做到措施可靠绑扎牢固。 3.3.7 钢筋连接有关要求:
1、焊接连接接头(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焊接资格证书。证书须标明该操作人员允许操作项目。
采用钢筋搭接电弧焊时,钢筋搭接端应先预弯后焊接,并保证两根搭焊钢筋轴线在同一直线上。焊缝宽度应不小于主筋直径的0.7倍;焊缝厚度应不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药皮必须清刷净。焊缝符合质量标准。
9
采用闪光对焊时,钢筋对接的端头应除锈和油污,不得有弯曲。接头焊缝金属熔透无过烧、无缩孔、裂纹,钢筋对接轴线不偏移,表面无烧伤。用于屋面梁、屋架纵向受拉钢筋应除去接头的飞边、毛刺。
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竖向钢筋接头时,钢筋焊口至焊接夹具的钳口范围应除锈、钢筋端面宜平整。焊包应均匀,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应等于或大于4mm。接头无轴线偏移、弯折、咬边、气孔、烧伤等质量缺陷。
2、机械连接接头(不等强或等强锥螺纹、等强直螺纹、套筒挤压),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采用不等强锥螺纹钢筋接头,加工制作和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109)连接套和钢筋锥螺纹套丝加工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标准。 采用套简挤压钢筋接头时,必须依据钢套筒技术条件选择钢套筒的机械性能、规格尺寸、硬度,严格控制挤压工艺操作质量。钢筋机械连接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3、钢筋焊接网片的点焊加工制作质量、构造、搭接接头、锚固和技术性能等,应符合《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114)和设计要求。
3.3.8各种预埋铁件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埋件所用的钢板、钢带,角、槽型钢等应规格尺寸准确,面层平整,边角整齐,不得有毛边,飞刺,与锚筋电弧焊接牢固,焊药皮清刷干净,焊缝的宽度、厚度及焊口质量合格。
采用电弧焊封闭箍筋或按设计要求在结构钢筋骨架上焊接防雷地线、固定管线、线盒等,不得咬伤钢筋。
3.3.9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有施工技术方案。无粘结和有粘结预应力筋的材料质量及制作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力学性能和外包层材料性能,选用锚具系统,固定端锚固、张拉端构造做法安装和预应力筋铺设等,应符合《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 GJ/T92)。
2.有粘结预应力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锚具选型制作,预留孔道,预应力筋铺设定位安装、灌浆孔、排水孔设置、预埋锚垫板安装定位等,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设计要求。预留孔道采用金属螺旋(波纹)管时,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3013)标准的规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