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临沂市罗庄区 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41”较大 铁水外

2019-03-29 07:54

【事故案例】临沂市罗庄区 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41”

较大 铁水外溢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临沂市罗庄区

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4·1”较大

铁水外溢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4月1日17时15分左右,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二号炼钢厂混铁炉生产区,混铁炉在出铁过程发生铁水外溢,外溢铁水接触受铁坑内潮湿地面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4.74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法规规章规定,2016年4月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安监、监察、公安、经信、总工会、罗庄区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4·1”较大铁水外溢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

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聘请了6名省、市冶金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始建于2003年9月,是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发电为一体的民营股份制钢铁联合企业,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办事处驻地,法人代表林位杭,代总经理林川建,注册资本5亿元,拥有5座108㎡烧结机,5座630m3炼铁高炉,3座60吨转炉,5条螺纹钢轧钢生产线,员工5100人, 占地面积1200亩,总资产75亿元,年产钢材360万吨。

(二)事发生产线基本情况

1.二号炼钢厂生产线情况。二号炼钢炼钢厂于2011年1月开工,2011年11月试生产,2012年1月投产,建设主厂房1栋,分加料跨、转炉跨、连铸跨、出坯跨、渣跨,主要设备有2座60吨转炉,1台600吨混铁炉,1条五机五流连铸生产线,13台起重机。生产线分转炉工段(24人)、连铸工段(37人),运行工段(24人)、电气工段(6人)、维修工段(7人)、行车工段(26人)。

2.发生事故部位情况。本次发生爆炸的部位为混铁炉区域,位于二号炼钢厂加料跨西端,当时该部位共有7名职工(混铁炉操作员1名、挂钩工2名、平台指挥1名,行车司机2名,制冷机维修工1名)。主厂房为单层钢结构厂房,加料跨东西长120米,宽21米,高27.3米。主厂房北侧为渣跨,混铁炉操作室位于上料系统南侧二层平台(混铁炉平台对面偏东),主控室东侧留有人员出入楼梯。

3.混铁炉生产工艺。混铁炉系统主要用于调节转炉生产的节奏,短暂储存高炉来的铁水,是调节高炉炼铁和转炉炼钢的缓冲带。高炉铁水由铁水罐运送到加料跨内,由加料跨起重

机吊起,通过混铁炉上部兑铁口,将铁水兑入混铁炉内。混铁炉将铁水存储、混匀、保温,当转炉需要铁水时,起重机将铁水包吊运至受铁坑内铁包车上,将铁包车开至出铁位开始出铁,当铁水量出至转炉需要量时,停止出铁,铁水车再开出至吊装位,起重机将铁水包吊至转炉进行炼钢。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等情况

2016年4月1日17时15分左右,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二号炼钢厂混铁炉生产区,混铁炉在出铁过程发生铁水外溢,外溢铁水接触受铁坑内潮湿地面发生爆炸,致使停靠在受铁坑上方两台行车驾驶室内2名行车司机当场死亡,1名制冷机维修工重伤(于4月2日20时30分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伤、2人轻微伤。

事故发生后,市委书记林峰海、市长张术平作出指示,要求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全力抢救伤员,认真组织事故调查。省安监局局长付伟、市政府副市长马崑、市安监局、罗庄区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指导救援。先后出动消防、安监、公安、医疗、宣传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环境检测、家属安抚工作。罗庄区人民政府成立家属安抚工作组,对遇难者家属进行一对一慰

问安抚,迅速开展遇难者家属的心理疏导、善后赔付等工作。目前,善后处理工作已经完成。

事故调查组成立后,为查清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调查组向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送达了3次约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事故现场人员的函,只有代总经理林川建、挂钩工赵龙金到事故调查组接受询问。事故调查组会同罗庄区傅庄派出所查找,分别在临沂市骨科医院、罗庄区傅庄街道孟庄村诊所对事故受伤人员张强、谢宝财两人进行了询问。至事故调查结束,企业仍有部分人员逃匿,拒绝接受调查询问。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混铁炉出铁过程中失控,造成铁水外溢,外溢铁水与受铁坑潮湿地面或积水接触,引发水蒸气急剧膨胀发生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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