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76万kW.h/年×0.38元/KWh=28.88万元。 5.6.5余热回收系统热泵站设备管理和维修费用
本工程如果电厂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热泵站内日常电、仪表、设备维修由现热网首站人员统一管理,可增加定员6人,年人工费用按30万元/年计。
本工程余热回收系统热泵站内设备维护和修理费用约10万元/年。 以上两项合计年人工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为40万元/年 5.6.6节能奖励费用
本工程如果电厂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属于节能技术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资金支持对象是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
奖励标准中指出东部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按24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中西部地区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
本项目按发改委折标系数计算,年回收余热量计算节能量1.7万吨,按上述政策可获得节能奖励510万元。
综上所述,余热回收工程项目综合经济效益分析如下 万元
电厂供热面积 改造后供热面积464万㎡ 回收乏汽余热收益 1369.5 运行费用 68.88 年节能收益 1300.62
33
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六章 环境保护
6.1设计依据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2)《冶金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定》(YB9066-95);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6)大气污染物排放拟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3时段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中火电厂(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在用锅炉Ⅱ时段的限值要求;
7)废水排放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65-2008)二级标准,其中未列入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8)厂界噪声拟执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9)施工期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10)贮灰场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要求,煤场和灰渣应急周转场地扬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6.2环境影响分析及治理
6.2.1废气
本期工程为吸收式热泵回收电厂汽轮机乏汽排放到大气的冷凝热,不会增加大气污染物(SO2、烟尘、NOx)的排放量。 6.2.2水
本工程不增加原供热系统用水量。
本项目新增加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现有厂区排水管网。 本工程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34
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6.3噪声
本工程噪声主要是机械转动、管道排汽及带电设备运行产生的。
为了削减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代替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将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对管道噪声的防治,采用加装放散消音器、合理布置管道支架、排汽口布置避开厂前区和生活区;采用封闭式控制室,门窗、顶棚和墙壁采用隔声或吸声性能良好的材料,使控制室内噪声在60dB(A)以下。
只要在施工、运行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噪声等级,本工程所产生的噪声至厂界不会超过55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限值。
6.4厂区绿化
绿化可以美化环境、清洁空气,并可起到防尘、降噪的作用。山西晋煤能源有限公司阳城电厂已有较完备的绿化体系,本工程在建设中将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绿化系数达到20%,使厂区绿化更趋完善,环境更加优美。
6.5环境监测和管理
山西晋煤能源有限公司阳城电厂已有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故本工程不再考虑设置新的环境监测和管理机构。
6.6本工程环境效益
本工程采用吸收式热泵机组后,全厂每年可实现余热供热量49.8万GJ,供热锅炉效率取值85%,则每年可节省燃烧标煤2万t/a,可减少CO2排放量6.3万t/a,SO2排放量563t/a,NOX排放量165t/a,烟尘量1086t/a。
供热工程全部实施后,社会效益显著,保护了环境,主要体现如下: 回收了发电厂乏汽冷凝余热来供热,相当于在不增加电厂容量、不增加当地排放的情况下,扩大了热源的供热能力,提高了电厂的综合能源利用效率。
相比常规供热方案,本工程的耗煤量大幅度减少,既节约了大量能源,同时减少了煤、灰渣在装卸、运输、贮存过程中对环境、交通及占地的影响。
35
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七章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7.1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年6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3)《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第3号令(1996)];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12)。
7.2设计采用的主要标准
1)《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2)《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 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6)《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发(1982)22号及劳人锅(1982)6号];
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9)《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劳人护(87)36号]; 11)《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5-1985); 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 1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1991); 14)《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4064-1993); 1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1997年版); 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1-2001);
18)《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1996年4月23日 劳发(1996)140号;
36
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9)《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86);
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2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2号(2002)];
2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第63号); 2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2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25)《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 2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2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7.3不安全因素及职业危害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不安全因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因自然危害素形成的危害和不利影响,另一类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的危害性各异,可能性、机率性大小不一, 危害作用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均不相同。 7.3.1自然灾害因素
自然危害素形成的危害和不利影响;包括地震、不良地质、雷击、洪水、严寒暑热等。
7.3.2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主要包括火灾事故、蒸汽泄漏、机械伤害、触电事故等各种危险隐患。
本项目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可分为蒸汽、热水、电等几条主线。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主要集中在这几条主线上的火灾事故、设备事故、及人身伤亡三大类。造成上述危害的原因多数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设备质量问题。
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主要如下:
1)蒸汽管道、阀门、设备泄漏,造成人员烫伤事故; 2)变压器、电缆夹层、电缆桥架易发生火灾; 3)厂房易受雷击;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