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创业实践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校团委
2、评选范围: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参与实际创业项目(项目持续时间不短于3个月),并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执行项目日常运营工作(同一团队负责人不超过3人);
(2)在工商局成功办理营业执照、目前项目在运行中的法定代表人;
(3)对营造校园创业氛围、促进创业工作发展、在创业服务工作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者。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者可申请。 十七、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学工部
2、评选范围:面向从事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上一学年从事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少于96小时; (1)有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能够认真完成主管老师交办的工作;
(2)没有旷工、无故迟到或早退记录;离任、请假告知考核员; (3)积极配合考核工作,考核员给予好评。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负责老师及考核员同意申报,并在群众评
议处签字。
十八、图书馆阅读推广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图书馆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热心图书馆工作,在图书资源建设和管理服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志愿者。对图书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或采纳者。
(2)热爱阅读,积极参加图书馆举办的各种图书导读交流活动,积极分享读书感想及原创作品,积极团结凝聚更多阅读爱好者,组织编辑学生原创刊物者。
(3)积极参与图书馆举办的各种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对活动有突出贡献者。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十九、招生宣传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教务处负责对在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中取得成绩申报者的审批、研究生院负责对在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中取得成绩申报者的审批。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参加上一年度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且表现优异者; (2)积极参与本科生、研究生招生活动的志愿服务; (3)在招生宣传志愿者协会社团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者。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二十、爱军精武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武装部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中的国防生。 3、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强军目标,争做“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
(2)自觉遵守部队条令条例和学校、选培办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军人作风。
(3)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遵守课堂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本年度单科考试(查)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
(4)积极参加军政训练,无无故缺勤现象,本年度体能、队列考核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国防生前50%。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者可申请。 二十一、优秀学生代表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校团委
2、评选范围:面向全体学生代表 3、评选条件:
(1)担任过学生代表至少一学年,在任期内组织过关于校园热点话题的实践调研,且调研结果或提案提交至学校部处并获得反馈;
(2)曾以学生代表身份参加校、院领导接待日、部处见面会等校
园民主管理平台并积极建言献策;
(3)积极参与学生会事务委员会月度调研等工作,对营造校园民主管理氛围、维护学生权益做出突出贡献。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二十二、“博闻乐读”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学工部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热爱阅读,每年阅读图书超过6本或累计阅读时间超过182小时(每天至少阅读半小时),并提交相应的阅读心得或笔记;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人文素养提升活动,曾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3)每年累计参加人文类讲座、活动超过3次,由3名证明人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活动情况;
(4)在校级社团组织读书及人文素养提升活动,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二十三、党务工作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学工部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和专科生中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学习党的理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3)按时参加党的活动,组织纪律性强。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热爱党务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能够在岗位上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不断创新,热情服务,成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二十四、学风带动先进个人 1、负责部门:学工部
2、评选范围:面向在校研究生(统招统分)、本科生。 3、评选条件:
本人学习成绩优秀,加权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各类学习兴趣小组成员;
(2)参加学业帮扶活动,与其他同学结对子帮助其他同学学业进步;
(3)担任学院学业兼职辅导员;
(4)作为负责人,组织开展过学风建设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