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真题(5)

2019-03-29 12:08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 (三)程序 4.提示付款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见票即付)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三、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和种类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以付款方式为标准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二)办理支票的程序 1.签发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付款地、出票地 2.提示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0日。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3.付款

另行记载付款日期,该记载无效。

第五节 银行卡结算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

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规定标准向商户和持卡人收取结算手续费。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

第六节 结算方式

二、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三、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千元。

四、委托收欺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五、国内信用证

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二)税收的特征 一是强制性。 二是无偿性。 三是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1)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2)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计税标准分类。

税收按其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等。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3.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 4.税目

税目亦称“课税品目”或“征税品目”。税法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范围对

课税对象进行划分从而确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 6.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 两种类型: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5.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税额占课税对象的比例总是相同的。

(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指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的等级,随着课税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按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主要有吨、升、平方米、千立方米、辆等。 10.减免税

(1)减税和免税

减税是对应征税款减征其一部分,免征是应征税款全部予以免征。 (2)起征点

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起点)。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按照计税依据全额征税。 (3)免征额

免征额是指课税对象就其全部数额中规定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凡税法中规定有免征额的,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同起征点规定对达到和超过征点,就要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不同。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3.消费型增值税

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l7%

2.低税率 13% 3.征收率 3%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3.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注意】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l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l80天的当天。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计税方法

消费税实行的税率有定率和定额两种。我国消费税有以下三种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2.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

3.从量从价复合计税的方法。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三)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

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3.纳税地点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就是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

四、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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