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亩,为加快防沙治沙建设,提高广大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
2.1.5生态移民及小城镇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结合收缩转移工作,我旗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230万亩,收缩转移生态脆弱区农牧民1587人,完成小城镇建设2个。
(二)资金投入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旗一直将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立旗之本,不断加大旗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将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的2%列入防沙治沙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提高防沙治沙或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五年累计完成投资4.1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3.46亿元、地方配套1545.8万元、群众投工投劳5037.1万元。此外对上三级的各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我旗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足额匹配资金,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大对收缩转移等生态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从2008年开始,累计投入1.6亿元,完成了特金罕山自然保护区150万亩的无人无畜封禁保护区建设,转移355户、1066口人;完成了荷叶花湿地自然保护区80万亩的封禁保护区建设,转移100户、382口人;完成了“三化”草牧场围封治理30万亩和省际大通道西出口3万亩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封禁保护,大面积收缩了农牧业生产活动范围,并妥善转移了1400多农牧民,有效促进了全旗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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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
通过建设,全旗森林覆被率达到33%,较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植被覆盖率达到85%,全旗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沙化土地得到了有效治理。
(四)主要措施及经验总结
一是制订公益林管护、禁牧舍饲、草畜平衡、收缩转移等一系列植被保护政策和制度并切实保障执行。同时不断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有力打击各类非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建设成果不受破坏。
二是加强沙区水源管理,通过以地表水利工程建设为措施截蓄水、以地下水管理为措施加快农业节水建设及以沙地植物种植为措施涵养水等措施,严格沙区水源管理,保证沙区生态建设用水。
三是严格执行沙化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保护沙区生态环境。
四是严格落实各项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实行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防沙治沙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防沙治沙主要责任人,旗政府每年要向旗人大报告防沙治沙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纳入各苏木镇领导实绩考核范围,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五是切实加强对防沙治沙重点工程的管理,严格按规划立项、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建设过程监理制、资金管理报账制,确保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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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
2.5.1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不高
由于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较低,只顾眼前利益,重点生态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缺乏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广种薄收、超载放牧等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加之法制观念不强,在一些地区超载放牧和不合理利用水资源以及开矿、修路等各种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的破坏,影响了防沙治沙建设成果。
2.5.2投资严重不足,制约着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质量 防沙治沙工程建设长期实行重点工程国家补助、地方配套、群众投劳的投入机制,但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水平很低,加之地方经济实力有限,很难达到规划要求的配套标准,低水平的投入制约、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2.5.3管理手段落后,管理难度增大
目前,我旗尚未建立监测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检查、验收还停留在人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既费时费力,又造成人为误差,致使不能及时、客观地反映工程建设成果,难以有针对性地进行计划调控、宏观指导。
2.5.4生态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的难度加大
通过“十一五”期间及以前的工程建设,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已经基本治理完毕,现有沙地立地条件均较以前有很大差距,而且雨量少的地方是最需要治理的地方,造林种草成活难的问题就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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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破坏森林、草原的法律责任,但对于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加之我旗灌木林地和灌丛草场界限不清,使执法主体难以明确,不能明确地用法律规范人们的经营活动。
三、防沙治沙规划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防沙治沙、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文件精神,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要求,以森林法、防沙治沙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保护和治理并重,以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遏制沙化扩展、改善沙区生态环境、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促进沙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以重点工程为突破口,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要积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依靠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实施生物措施、农耕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建设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促进沙区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设目标
2011-2015年,完成治理沙化草牧场365万亩,水土保持治理80万亩,人工造林60万亩,封(沙)山育林105万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123.6万亩,完成生态移民23个村、11281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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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2个。全旗森林覆被率达到35.7%,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6-2020年,完成治理沙化草牧场215万亩,水土保持治理240万亩,完成人工造林75万亩,封(沙)山育林100万亩,完成生态移民6个村、5500人,完成小城镇建设2个。森林覆被率达到38.7%,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四、总体布局及建设内容 (一)总体布局
我旗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沙化成因差异悬殊,为合理布局项目建设内容,依据我旗沙区地形地貌、水文、气候、沙化土地现状、目前存在的问题、治理方向的相似性以及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等因素将全旗划分为3个区域,并根据各个区域的自然立地条件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
4.1.1北部中山区
包括罕山林场、阿日昆都楞种畜场、阿日昆都楞镇、巴雅尔图胡硕镇、格日朝鲁苏木、海日罕林场、好老林场。该区域地处大兴安岭南段中山山地,宜林自然条件比较优越,本着贯彻“林牧为主”的经济建设方针,牧区要推行划区轮牧、休牧、围栏封育、舍饲圈养,同时在沙化严重区实行生态移民;农牧交错区要在搞好草畜平衡的同时,加强人工草地建设,通过草地围栏等措施改良退化草场,提高植被盖度,减少风沙危害。同时通过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采用封、飞、造,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林草结合的防风固沙阻沙带,治理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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