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烘炉的后期也可以和煮锅同时进行以缩短煮锅时间。 5.2 煮炉
5.2.1 将已熔化成溶液的药品加入锅炉内,可以从主汽阀管或其它管座内加入,并且搅拌均匀。
5.2.2 加药时应注意锅炉在低水位状态。
5.2.3 煮炉可采用氢氧化钠( NaOH )或磷酸三钠 (Na3PO4 .12H2O),加药量可参照下表:
药品名称 加药量(铁锈较薄) 水(公斤/立方米) NaOH 2-3 3-4 Na3PO4 .12H2O 2-3 2-3 5.2.4 然后升火,升火办法有 4 条,使锅炉压力逐渐升高至 4 个大气压,升炉时间不少于六小时,维持 24 小时,然后降至一个大气压以下,开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5.2.5 待锅炉冷却后,开启人孔、手孔盖,用清水冲洗,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油污应按上述办法再进行煮炉,直至炉内没有油污为止。 5.2.6 煮炉时应定期化验炉水碱度,当炉水总碱度低于 130℃时, 应增加药量。 6、72 小时整体试车 6.1 试车前检查
6.1.1 检查锅炉各部件有无异常情况 6.1.2 锅炉各调节装置是否灵活
6.1.3 炉排各加油点是否已加满油,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6.1.4 辅机单机运转是否正常 6.1.5 炉墙密封性是否良好 6.1.6 各安全附件是否正常 6.1.7 各种阀门是否有泄漏
6.2 当所有消除缺陷工作完毕后,可点火进行 72 小时试运行。运行时可由安装单位,用户或请当地劳动检验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进行此项工作,并认真作好各项运行记录,72 小时试运行后,如没问题可由双方签字,再由当地劳动部门签字认可后正式使用。 7、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7.1 建立快装锅炉安装工程质保体系,配备主要施工人员详见本工程《质量计划》有关内容。 7.2 安全技术措施
7.2.1 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熟悉锅炉安装工艺和安全知识,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2.2 坚持周一班前会,总结上周施工安全情况,并提出切实的 纠正预防措施。
7.2.3 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全体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出纠正预防措施不放过。 8、施工机具措施计划、劳动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