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关于法定婚龄的说明
根据第一部、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1950年5月1日1980年12月31日期间,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1981年1月1日至今,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我省民族自治州、县,法定婚龄可按地方法规执行(省、市人大常委会颁布)。
附婚姻法相关条款: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1950年5月1日颁行。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宗,2003年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均不涉及结婚年龄变化。
2005年制表1:
年贵州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预测花名册 单位: 乡、镇、街道办 序号 村(居)村(居)委会 民小组 户序号 姓名 对象户类型 性别 出生年月 无孩户 独女户 独子户 双女户 开始领取奖励扶助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 备注 年度 金额 填表人: 审核人: 备注:此表以乡(镇)为单位填写,便于预测汇总,不需上报,栏内“备注”项指填花名册个人登记。
2006年制表2:
贵州省各年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及所需经费预测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人、万元 年度 甲 2005年初始数 本年新增 2006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07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08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09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0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1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2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3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4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5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6 本年退出 累 计 无孩户 人数 1 所需经费 2 人数 3 无孩户 所需经费 4 无孩户 人数 5 所需经费 6 无孩户 人数 7 所需经费 8 无孩户 人数 9 所需经费 10 备注 11
本年新增 2017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8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19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20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21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22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23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24 本年退出 累 计 本年新增 2025 本年退出 累 计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