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互联网+税务学堂
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时间逐渐碎片化,无处不在的互联网使随时随地学习成为可能。无论是面向税务干部的能力提升培训,还是面向纳税人的纳税辅导,都可以搬到网上,以多种形式展现,支持多种终端设备,将大大提高学习效率。
面向纳税人开展网上纳税辅导,采取生动、灵活的多样化形式,提升纳税辅导的效果和体验,也更适应纳税人不局限于固定地域的需要。面向税务干部建立网上税收学堂,方便税务干部有针对性的自主学习,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将节约干部培训成本,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8.互联网+移动办公
互联网+移动办公,指税务干部在互联网上开展的各项办公业务。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形势更加严峻,税务人员日常办公涉及到敏感的、保密的信息处理,按照要求仍然要运行在税务专网环境下。
互联网+移动办公,就是要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的泛在性,根据税务人员工作岗位的需要,探索把稽查督查一线执法、信息系统运维报警、出差公文办理等特定办公业务搬到互联网上,突破地点和时间的限制,解决数据交互、公文处理、运维告警等紧急问题,促进税务干部外出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推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9.互联网+涉税大数据
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从顶层设计层面系统部署了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相关工作。涉税数据是国家经济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税务大数据资源,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强化涉税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涉税数据的价值红利,必将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的治税能力,促进简政放权,有力促进国家整体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互联网+涉税大数据”旨在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资源优势,面向纳税人和税务管理机关,全面深化涉税大数据在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中的创新应用,逐步
形成涉税大数据驱动型的管理创新机制,最大程度地释放大数据的创新潜力。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探索和研究涉税大数据应用在服务税收征管和面向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增值模式,及时了解纳税人的各项需求,为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风险管控精细化、信用管理体系化,税收与经济运行协同化奠定坚实基础,力争打造税收系统大数据分析应用的“拳头”产品。在深化大数据应用过程中,要注重技术人才的培养,逐步形成涉税大数据应用的技术团队。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
20.互联网+涉税云服务
云计算服务是以云计算技术与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SaaS(软件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互联网+涉税云服务”是税务部门实施“互联网+税务”各项行动的重要基础保障,本项行动侧重于构建基础设施层面的云服务,包括利用自有资源搭建云计算基础设施体系和面向社会购买云计算服务两个方面。
为了适应“互联网+税务”行动的推进,税务部门需要积极引入云计算技术,搭建自己的私有云平台。目前,税务总局通过实施全国发票查验系统建设项目,
将初步构建全国国税系统上下统一的云计算基础设施框架,各地要在此框架下,不断丰富、充实和融入税务系统内部统一基础设施管理体系。
在面向社会购买云计算服务方面,根据服务方式和对象的不同,对于相对独立、与内部业务系统没有直接交互需求的系统,可以选择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快速构建基础设施。对于与内部业务系统存在交互的系统,原则上应搭建私有云,如需购买云计算服务,必需做到独立、可控、可管。应注意的是,云计算服务在带来便利性的同时,安全风险也很突出,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安全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中网办发文[2014]14号),在与云服务商合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相关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涉及纳税人敏感信息的数据和系统不宜采用社会化云计算服务。
五、基础保障解读
“互联网+税务”行动实施,需要法规制度、业务流程、信息共享机制等业务管理的配套优化调整,需要标准规范、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应用支撑等技术保障的完善提升,需要积极借助社会各界的资源力量。税务总局和省及以下税务机关应各有侧重,各司其职,有统有分的推进和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
(一)实施“互联网+税务”,需优化业务管理
按照互联网应用的特点,以纳税人和税务人需求为导向,重构业务流程,实现服务受理“一窗式”,集成服务功能,实现网上办税“一网式”,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查询“一户式”,丰富受理渠道,实现线上线下 “一体化”。
1. 调整法规制度
坚持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互联网+税务”行动,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既要做到依法合规,又要推进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税收、法规和制度的修订。
明确电子身份识别、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和配套规章,修订有关涉税资料报送传递的管理规定,完善涉税资料内部流转制度,保障实现纳税人涉税事项备案、审批全程无纸化、网络化。应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探索纳税人缴税和退税新模式。
修订现有发票管理制度,以适应电子发票、移动化等需求,简化发票申领、开具、验旧、查验等管理流程,提高发票管理效率。改进发票摇奖制度,引入电
子支付手段,制定纳税人网上摇奖、兑奖的制度规范。完善现有会计制度,确认发票电子信息的法律地位,实现电子凭证的入账合法性。
2. 优化业务流程
将原先基于手工的业务流程互联网化,减少人工干预,实现自动流转,去除冗余节点,便捷操作流程,提升征管效率。基于纳税人和税务人操作习惯分析,优化业务流程、创新业务模式,让信息技术为实现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发挥更大推动作用。在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互联网+”带来的变化。
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分级分类为重点的新型征管体制,推进税务管理扁平化,实行基于风险的动态管理,改变对所有纳税人不加区别普遍实施管理的常规做法,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管理。
3. 简化办税资料
重构纳税服务、征收征管、行政办公内部信息共享机制,使业务部门能便捷地获取内部数据。简化纳税人申报资料,实现应用系统间数据同步,推动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数据等信息的获取和共享,避免纳税人反复填报资料,降低办税成本。纳税人到前台办理业务时,系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等形式自动识别获取纳税人基本信息,实现免填单功能,完成涉税业务的办理。
4.制定信息共享及获取机制
涉税大数据采集和分析需要制度的支撑和保障,需要具备完备的信息共享和获取机制。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数据资源的价值凸现,也为数据的及时共享提供了可能。不断完善与公共部门及第三方的数据共享、与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及时获取企业经营数据等机制,不断丰富涉税大数据资源,提升数据资源的价值。
(二)实施“互联网+税务”,需要提升技术保障
转变税收信息化理念,对信息技术体系进行整合、重构和优化,建设规范统一、安全高效的开发平台和数据平台,为实现“互联网+税务”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1. 完善标准规范
税务总局制定核心业务系统的网上办税接口规范、数据标准以及发票电子文件等标准规范,支撑各省办税应用。税务总局统筹身份认证系统的建设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