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解读 - 图文(5)

2019-04-01 22:33

发布标准接入规范,为办税服务提供统一身份认证。省局依据税务总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省技术标准规范细则,搭建互联网应用支撑平台。

税务总局制定和发布12366系统、知识库、法规库、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等应用支撑平台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各地税务部门在此基础上自主创新,开发和实现具有本地特色的互联网应用产品,支持多种渠道调用和接入。税务总局制定短信平台相关的接入号、类别编码等标准。省局结合各地具有本地特色的纳税服务平台、风险管理系统等,开发面向纳税人的信息推送、风险预警、涉税提醒等信息的自动生成功能,并与互联网应用有效衔接,实现各渠道消息的实时或定时自动推送。

2. 严格安全要求

要区分创新创意项目与重点应用项目的差异,相应提出项目信息安全等级要求。涉及到与税务后台网络衔接的互联网应用项目要制定安全可靠的接入技术标准,明确安全访问控制策略,强化网络边界防护,落实日常安全监控责任制,确保税务业务专网与互联网安全逻辑隔离。做好涉税数据分级保护,要明确数据安全保护安全管理策略和技术措施。要严格落实《税务电子数据安全保护总体技术框架》要求,重点要保护好纳税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数据,加强数据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监控和审计。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工作的开展,税务总局将制定下发税务移动应用安全规范,对税务移动应用进行分类,整体明确安全保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税务移动互联网应用中要严格遵守,防止涉税APP被仿冒、劫持、恶意代码注入等;税务移动应用安全开发规范面向应用系统开发者及信息安全管理者,对同一类移动应用提出基本要求和增强要求,对不同类移动应用提出不同等级的安全要求;税务移动应用安全评估规范面向信息安全管理者,参照开发规范对移动应用安全评估提出具体要求。

各地在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要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审核规范》,加强运行环境实时安全防护。在应用系统规划立项、设计开发、部署上线和日常运行阶段要明确信息安全要求,确保信息安全与应用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3. 强化基础平台

从税务系统来看,信息化建设积累了大量基础设施,通过采取新、老结合的方式,对传统基础设施体系进行改造,形成以虚拟化技术为主,两级集中、标准统一、灵活配置、易于扩展和运行稳定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将作为“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保障。

在实施过程中,一是实施虚拟化与资源池化改造。在基础设施项目新建过程中,采用内部虚拟化和资源池化基础设施架构,以此架构为基础,对现存有较高使用价值的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扩展和整合,逐渐全面过渡到新的架构体系中来。二是实施基础设施管理方式的改造。在传统基础设施体系完成了在新架构下的虚拟化和池化改造之后,对基础设施的管理方式也需要随之改变。

4. 构建多元化服务渠道

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纳税人(含自然人)和社会公众提供PC办税、移动办税、微信办税、自助办税等多元化税收服务渠道。

PC办税应打造便捷、高效、功能多样的全天候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支持大部分涉税业务办理,具有较好的安全保障。移动办税利用移动互联网泛在化的特点,在移动终端上提供简便灵活、快捷实用的办税业务,为纳税人提供无处不在的服务。微信办税作为应用第三方平台一种代表形式,利用微信随时在线和用户群体大的特点,及时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推送涉税信息和开展互动交流。自助办税通过自助办税终端的运用,实现纳税人便捷自主办理涉税事项,是实体办税大厅窗口的有效补充和延伸。

5.拓展应用支撑

通过网上办税受理系统,统一办税服务访问入口,合理部署业务受理区和业务处理区的功能。通过税务身份认证系统,为纳税人网上办税提供安全保障,探索应用移动终端设备税务身份证书。适时建设电子档案库、电子印章等平台,对纳税人档案信息进行数字化、科学化管理,为全面办税无纸化奠定基础。建立自然人数据库,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实现自然人互联网实名认证开户,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应用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数据基础。

税务总局、省税务局两级集中模式部署互联网站群,实现税务互联网站群的集约发展,做强互联网站的支撑作用,强化税务总局网站和各省局网站的一体协同和资源共享。建立支持多渠道的信息发布和政民互动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渠道,

借助语音、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方式,丰富信息发布形式。完善税收政策法规库内容更新机制和检索技术,支持多渠道的同步发布机制。

建成集纳税咨询、税收宣传、办税服务、服务投诉处理、服务需求征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品牌化的咨询服务平台,将12366“听得见的纳税服务”提升为“能问、能查、能听、能看、能约、能办”的综合咨询办税服务平台。优化知识库管理,建立知识库修正和纠错机制,实现全国通用知识运维和更新的集中管理,确保知识库支撑作用的全面发挥。

六、行动计划推进机制 (一)推进的组织领导

“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实施涉及管理创新、技术支撑、业务配套、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组织协调难度大,业务技术涉及面广。“互联网+税务”行动的推进思路是,税务总局规划评比,省局组织推动,省会城市重点突破,社会广泛参与,前台放开创新,后台有序衔接,应用百花齐放。其中:

税务总局负责规划评比、统一标准,筛选、扶植、推广重点项目。各省税务机关负责“互联网+税务”行动的组织推动,具体项目重点选择省会城市进行试点、示范。

各省税务机关“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组织各方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参照税务总局分工原则,建立顺畅有序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骨干队伍。在推进工作中应避免市、县局一哄而上,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推进机制 1.创新创意项目

创新创意项目是指不依赖于税务应用系统后台,能够独立运转的互联网应用以及创新创意点子。

此类项目采取众智、众创、众评的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各地税务机关自行探索创新,并通过用户打分、网上投票、信誉积累等开放方式建立社会化、大众化的评价机制,让好的应用、好的创意脱颖而出。各省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激发创新活力,主动发布创新服务需求,引导大众创新。

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机关从中筛选出各类优秀的创意和应用,加以鼓励、吸纳和扶植,并积极转化为税务互联网应用的新项目、新模块。

2.重点应用项目

税务重点应用项目是指税务机关主导或参与实现,与税务后台应用系统衔接紧密的互联网项目。此类项目采取重点突破,有序开展的工作机制。其中:

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和发布标准规范,建立基础性平台,统一组织和推进基础性、全局性的项目。

税务总局组织对各省税务机关上报方案进行筛选,选择其中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的方案,上报税务总局领导批准后,作为全国试点或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税务总局将及时发布重点项目清单及方案。各省税务机关参照税务总局发布的清单和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避免多头开发、重复建设。

在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防止铺张浪费,严禁搭车收费和损害纳税人利益,严禁变相谋取福利,严禁以权谋私,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三)应用成果评选

税务总局适时组织“互联网+税务”项目和创意的评比评优活动。评比评优的对象为面向税务系统的互联网应用项目、创意点子。

评比评优以省税务机关为单位推荐和申报参评项目,税务总局组织审核评估,公布评优结果。经评估可适用全国的应用,由税务总局组织修改完善后统一推广。经评估可推荐各地自行选用的项目,将纳入应用广场,供各省税务机关自主选用。另外,对于通过社会大众评价机制筛选出的受到纳税人、税务人广泛认可的项目、创意,积极吸纳,给予激励。

(四)上下沟通与宣传

税务总局将在业务专网网站中开设“互联网+税务”专栏,作为信息统一发布渠道及税务系统内部的意见征集平台。税务总局设立“互联网+税务”简报,反映 “互联网+税务”工作动态,各地税务机关应及时上报本单位好的创意、方法、经验。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品牌效应,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发挥新媒体优势,促进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宣传新渠道、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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